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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作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是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实证税务研究认为,企业出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必然会对税产生关注,从而影响企业的行为。而对于每一个微观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税负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量和税后利润,因此所得税实际税率(以下简称ETR)的高低,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所得税税负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而且多数是针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企业的ETR的描述性统计与分组检验,并没有深入地探讨影响企业ETR的微观因素。
我国所得税的优惠手段和数量较多,在上市公司中也存在着广泛的税收优惠,多数上市公司大范围地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王延明,2003)。上市公司的税收优惠主要有税率优惠、税额优惠和税基优惠三种形式,此外还有地区税收优惠和产业优惠等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调节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率,保护环境。但是税收优惠政策在实现所有目标时并非同等有效的,尤其是当税收优惠成为普遍行为时,它的政策目标将不再有效。
本文选取了我国 A 股上市公司1998—2005年的面板数据为实证研究样本,首先对上市公司的平均ETR根据不同微观影响因素的中位数分组进行参数和非参数检验,然后在比较混合OLS模型、固定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三种模型优劣的基础上,选用固定效应模型来研究企业规模、资本结构、资产组成、盈利能力、股权结构等微观因素是如何影响上市公司的ETR。
本文的研究发现,资产密集度和ETR之间没有显著关系,说明政府鼓励投资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上市公司非债务税盾作用并不明显;财务杠杆和ETR之间也没有显著关系,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性缺陷扭曲了股票融资的成本结构,使得股票融资成为首选融资方式,另一方面政府征收所得税时,也并没有严格按照应纳税所得和规定的名义税率来对企业课税,债务税盾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和法定税率与ETR显著正相关,与预期相符合;长期股权投资比例和ETR之间显著负相关,说明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来充分享受国家的关于不同地区和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降低整体所得税税负的目的。另外,通过对《T2000》1的进一步研究,本文研究发现企业规模和股权结构对ETR的影响依赖于外部的税收环境。在《T2000》颁布之前企业公司规模与ETR显著正相关,即大规模公司拥有较高的所得税实际税率,符合政治成本的假说,但是《T2000》出台后,公司规模的大小与ETR高低并没有显著关系(t值为-1.15),《T2000》的制定促进了不同规模上市公司之间的税负公平,有效地制止了地方政府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对小规模公司的税收优惠行为,该政策的颁布对小规模上市公司更加不利。在股权结构方面,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ETR相关系数由不显著变成显著正相关,说明在《T2000》颁布之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与政府的关系优势来获得税收优惠的渠道受阻,转而通过积极纳税,增加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换取地方政府对个人职位的支持,从而保证企业本身与管理层在当地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