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盐业立法及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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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食盐管理方面的立法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古代有关食盐管理方面的立法篇幅虽然不长,但变化却很频繁。不断变化的律条,经常增删的条例,不但反映出当时的所有制形态、产运销经营体制、盐民与盐商的活动、商民同官府之间的关系,而且反映着社会的发展,并且与当时的生产技术改进、社会经济发展、思想文化沿革等均有密切的联系。  有关盐务的史料和档案,可以说是汗牛充栋,有许多至今尚未被发掘整理,而经过整理并为研究者经常使用的资料也如山积,欲穷其竟,则非一人之力所能毕其功。冰山一角,管窥全豹,本文仅通过清前期有关食盐管理方面立法沿革和变化的分析,对清前期有关盐业立法的发展变化进行梳理,并试图在比较的基础上,探寻发展变化的原因,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本文以立法的一般原理及法律的基本原则为媒介,对清前期的盐业立法进行剖析,探讨当时盐业立法的变化原因,分析利弊得失,从中寻找一些可供现代参考的启示。  盐法应该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法律,立法者如果从宏观调控方面考虑,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立法者的出发点在提高国家税收,控制国家经济资源,势必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立法者意在提高国家对经济资源的掌控能力,加强国家权利,维护统治者的权威,则在很大程度会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立法者忽略市场经济规律,不关心人民疾苦,就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乃至引起社会动乱或暴乱,最终摧毁立法者的统治,并导致社会经济的倒退。  本文在对清前期有关盐业立法的过程及内容分析时发现,盐法的变革是以传统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为基础,通过传统的官僚政治手段而进行的自上而下并有限度的变革,其本身的局限性和传统体制的自我完善性,给现代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盐法的变革是在当时形势的推动下进行的,原本就带有被动的性质;自上而下的盐法变革需要中央政府集中权力和强大的财政支持;盐法变革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在传统政治体制弊端日益显露的情况下,变革必然要触动传统社会,因此需要新的社会力量支持;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下进行的盐法变革,新与旧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能否处理好新与旧的矛盾是变革的关键。清王朝没有把握机遇和妥善地解决这些矛盾,一味地追求制度上的改革,观念与制度的分离,也就决定它的盐法变革不可能成功。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提出,在概述以往的研究之后,提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说明本文使用的资料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分析清前期有关盐业管理方面立法的发展变化,在制作了明晰表以后,重点分析了变化的律法及条例;第三部分讲述清前期盐法变化的历史背景,分析了立法绩效及弊端;第四部分是清前期盐法变化的总体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几点现代启示。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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