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相继发生了巴林银行事件、大和银行事件、爱尔兰联合银行事件等一系列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对银行的持续、稳健经营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甚至直接导致有上百年历史的银行倒闭破产。经过这些惨痛的教训之后,金融业开始认识到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的必要性。从上世纪末开始,一些国际大银行为防范和控制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市场竞争力,纷纷开始致力于构建和完善适合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开发和应用相应的管理工具和技术,至今已取得了长足进展。相较之,我国由于银行从业人员操作风险意识薄弱,风险管理方法、技术比较落后,管理经验不足,致使由操作风险引起的大案要案频频发生,即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影响了银行的社会形象。因此,如何从我国自身的管理实际和业务特点出发,建立既满足国际银行业标准,又符合自身实际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论入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操作风险的内涵、操作风险的特征及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的必要性,然后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国际大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主要流程和技术,并对操作风险的度量方法和各国的实践作了分析;接着对中外商业银行损失业务类型、事件类型和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等方面对操作风险状况进行了定性归纳,并剖析了其成因;随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与国外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之间的差距;最后,在借鉴国际大银行的成功经验之后,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框架,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度量技术的选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章:第一章,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概述。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因此风险管理就成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很早就引起了金融机构的重视,并发展了较为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但国际上对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的关注和研究是近几年才开始的。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为操作风险的内涵作了明确规定,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操作风险定义是从监管者角度出发的,主要考虑监管需要,不能完全满足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际。国际大银行一般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操作风险定义基础上给出本行的操作风险定义。作者依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参照了国际大银行的定义,对操作风险进行了基于我国国情的重新界定。第二章,国外银行业操作风险的管理实践。操作风险在西方国家并非新鲜事物,经过上世纪90年代一系列重大操作风险事件之后,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便将操作风险当作单独的一大类风险来管理。从2002年6月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调查”中分析可见,引发国际活跃银行操作风险事件的主要原因基本是银行外部因素或是银行内部非主观、非故意的失误。国际活跃银行不仅建立了较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而且开发和应用了相应的管理工具和技术,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取得较大成果,这方面的经验十分值得我国银行业和监管当局学习和借鉴。第三章,中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从我国媒体数据出发,并将所收集资料与第二章中国际活跃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相比较,明显发现,引发我国操作风险事件的绝大部分是因为银行内部人员之间或内外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所造成的,这类欺诈行为带有很强的主观、故意的人为因素。将国内的操作风险管理现状与国际活跃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现状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国内各家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普遍存在诸多缺陷,这集中表现在管理框架不完善,管理主体的缺位,单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手法及不注重损失数据库的建设等方面。面对存在诸多缺陷的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和其深刻成因,对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刻不容缓。第四章,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本章首先明确了我国操作风险管理的目标,接着针对我国操作风险管理与国外银行之间的差距,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其次要增强内控机制的作用,再者要逐步建立损失数据库并选择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量化管理框架,最后还需要强化外部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