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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以法学视角研究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概括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内容基础上,通过与土地使用管制和土地利用分区管制等相关制度的比较,揭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功能、特征与不足。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以保护耕地为目标而设计的,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间的土地管理权限的制度安排,旨在强调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政府的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行为的监督与控制,但也存在忽视平衡与保障农民集体和耕地承包经营权人利益等不足之处。研究结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客观上限制了农民集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财产权利,其利益应当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