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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次贷危机源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由此暴露了美国金融业宏观审慎监管缺位问题。为此,2010年10月1日,美国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建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下文称FSOC),作为金融业跨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监测和政策协调机构。FSOC自运行以来,将宏观审慎监管理念付诸实践,为维护美国金融系统稳定,重振金融业和实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3月,我国"一委一行二会一局"新金融监管格局正式落地,新设立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文称金稳委)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在职能定位方面与美国FSOC有相似之处。对FSOC设立的目的、宏观审慎监管模式进行分析,并总结其成立以来的履职成效,旨在为我国"金稳委"的相关工作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