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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農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现阶段农业政策的主要导向,也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以重庆市为研究区,从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视角来拟合C-D生产函数,测度重庆市(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比较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地区差异,并基于重庆市农地规模经营现状,探索其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的适宜路径,为重庆市制定差别化的农地利用政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资源禀赋、经营主体特征、经营模式、农地流转等因素的差异影响,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1.82、1.06和1.15 hm2,与劳均现状经营规模(0.154、0.159和0.147 hm2)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户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5.46、3.17、3.45 hm2,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区域差异较大。根据重庆农地规模经营现状特点,提出应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及经营规模的确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促进农地流转与农地规模化经营;加快探索与总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4个方面的路径探索。
关键词 适度经营规模;路径;C-D生产函数;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1)19-0206-05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1.19.05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the Moderate Scale of Farmland Management in Chongqing and Its Realization Path
XIE Wen-xiong1, ZHAO Wei2
(1.Chongqing Bureau of Statistics, Chongqing 400067;2.Research Center for Economy of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Chongqing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
Abstract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land is the main direction of agricultural policy at this stage, and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realiz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Taking Chongqing as the research area, this paper fits the C-D production fun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ximizing land output benefit, measures the appropriate scale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in Chongqing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compares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appropriate scale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in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and explores the appropriate path to realize the appropriate scale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in Chongqing, providing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Chongqing to formulate differentiated policies on agricultural land utilization. Due to the differences in resource endowment,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management, management mode, farmland circulat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suitable operating scale of labor in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is 1.82, 1.06 and 1.15 ha respectively, which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e current operating scale of labor (0.154, 0.159 and 0.147 ha). The suitable operating scale of households in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are 5.46, 3.17 and 3.45 ha respectively, with larg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appropriate operating scale of farmland.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ongqing’s agricultural land scale management, it is proposed to speed up the cultivation of new management subjects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cale, perfect the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system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infrastructure, perfect relevant policies and laws, promote the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and th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land, and speed up the explor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mode of agriculture. Key words Moderate management scale;Path;C-D production function;Chongqing
作者简介 谢文雄(1980—),男,江西樟树人,统计师,从事农村经济研究。
收稿日期 2020-12-29;修回日期 2021-01-18
面向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正确应对当前农业所面临的内外压力和挑战的必然选择。因此,在切实保障农民生计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把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入现代农业的发展轨迹,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关键[1]。中央一直将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重要的农业政策,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产业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态度[3],表明中央顶层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达成共识,农地规模经营是加强农业生产的社会分工与协作,谋求规模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4],亦是促成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5]。基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理论[6-12]、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内涵及必要性[13-15]、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测度[16-20]、农地适度规模的经营模式[21-25]及其与生产效率间的关系[26-30]等方面已展开了热烈的学术讨论,当前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农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性[20],不同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性及其限度的讨论[14]以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中培育的侧重点是什么[25],以便探索出适宜当地地情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路径。
上述可见,已有研究证实了不同研究区域的投入-产出指标选取、资源禀赋、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和经营效率等因素的不同均会导致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测度结果不同;其次,相关研究多集中于地势优越的东部地区,而于地理条件错综复杂的西部地区较少,尤其是重庆市,亟需关注其农地规模经营状况,基于地域差异探索重庆市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鉴于此,笔者以重庆市为研究区,基于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视角和全市30个区(县)追踪调查数据(详细记录了就业、收入等指标,为该研究分析提供了高质量数据保证)来拟合C-D生产函数,测度重庆市(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比较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地区差异,并基于农地规模经营现状,探索其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的适宜路径,以期为重庆市制定差别化的农地利用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区概况、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重庆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地跨105°11′~110°11′E、28°10′~32°13′N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过渡地带,有长江、嘉陵江流经区内,总体地势东南、东北部高,中部和西部低。总面积8.24万km2,2018年常住人口达3 101.79万。其中渝西片区包含涪陵、长寿和江津等13个区县,地形以丘陵为主,自然资源较丰富但人均占有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基础条件较好;渝东北片区包含万州、丰都和城口等11个区县,集大库区、大山区、大农村于一身,肩负起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责任,农业强调发展生态特色效益产业;渝东南包含黔江、武隆和酉阳等6个区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与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1.2 研究方法
该研究采用倪国华等[20]的研究方法,将生产要素组合对土地产出效益贡献的拐点视作农户最优经营规模,进而测度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C-D生产函数是指一定技术水平前提下,生产中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与产量之间的关系,表示在既定生产技术水平下生产要素组合( L、K、H)在每一时期所能产生的最大产量Q 。C-D生产函数构建如下:
农产品总收益:
Income= P×Q-C (1)
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Q=A×Lα×Kβ×Hγ(2)
成本函数:
C=ω×L+r×K+n×H(3)
α、β、γ 通过对数方程进行回归分析得到:
ln Q= ln A+α ln L+β ln K+γ ln H(4)
將生产函数与成本函数代入总收益函数中得到:
Income =P×A×Lα×Kβ×Hγ-(ω×L+r×K+n×H)(5)
总收益最大时的条件:
Max(Income)=Max [P×A×Lα×Kβ×Hγ-(ω×L+r×K+n×H)](6)
分别对 L、K 和 H 求偏导,通过求极值点和拐点来计算收益最大化的适度经营规模:
L*=(α×P×Q)/ω(7)
K*=(β×P×Q)/r(8)
H*=(γ×P×Q)/n(9)
此时的劳均耕地面积为:
H*L*=γ×wα×n(10)
式中, Income 指总收益;P指市场价格;Q指产品数量;C指生产成本;A指一定技术条件下的参数(固定值);L指劳动力投入量;K指资本投入量;H指土地投入量;α、β、γ 分别表示劳动力、资本、土地的产出弹性系数;ω指劳动力工资;r指资本价格;n指地租。
1.3 数据来源
该研究采用的农地规模经营数据来源于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 《重庆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居民收入及收入结构数据源于2017年《重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基线数据涵括重庆30个区(县),包含丰富的人口学特征及大量的家庭特征指标,例如,龙头企业、规模经营户和普通农户等拥有的耕地面积、农机数量、土地流转、农药化肥投资情况及农地经营产值等指标(表1)。 2 结果与分析
2.1 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测算
以重庆市样本数据为基础构建C-D生产函数模型,将渝东南、渝东北和渝西地区的农作物总产量( Q)、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L)、农业生产投入(K)和农作物播种面积(H )代入模型,利用SPSS 10.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劳动力产出弹性( α)、资本投入产出弹性(β)和土地投入产出弹性(γ )估计值(表2):渝东北、渝东南、渝西地区调整 R 2值分别为0.92、0.97、0.88,模型检验值 F值均大于0.01,且P 值均小于0.01,该模型拟合效果较好。此外,现阶段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1.82、1.06和1.15 hm2,与劳均现状经营规模(0.15、0.16和0.15 hm2)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户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5.46、3.17、3.45 hm2,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区域差异较大(表3)。
渝东北地区劳动力产出弹性系数为0.99,说明每增加1%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农作物总产量增加0.99%;农业资本投入产出弹性系数为1.28,说明每增加1%农业机械、种子和化肥等,农作物总产量增加1.28%;耕地实际投入面积产出弹性系数为0.37,每增加1%农业种植面积,农作物产量增加0.37%。要素投入的产出系数之和大于1,农业生产呈现报酬递增,其中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对耕种效益影响较大。现阶段,渝东北劳均农业经营规模为0.15 hm2,与劳均最优规模存在较大差距。在当前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下,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将会带来农业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渝东南的劳动力产出系数为3.63,每增加1%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农作物总产量增加3.63%;资本产出系数为1.49,说明每增加1%农业机械、种子和化肥等,农作物总产量增加1.49%;耕地实际投入面积产出弹性系数为-0.70,每增加1%农业种植面积,农作物总产量会减少0.70%。劳动力和农业资本投入与耕种效益呈显著正相关,土地投入与其呈负相关:相较其他片区,渝东南农地耕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比例严重失衡,加上地形分布的特殊性,农地的大量投入会产生规模不经济。一定技术条件下,实现渝东南农业产出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在于发挥劳动力的优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规模经营模式。
渝西地理位置靠近主城区,且地势相对较低,具有一定农业生产规模。渝西劳动力系数为1.13,资本系数为0.68,土地系数为0.09,模型中涉及的3个自变量与农地耕种效益皆成正相关,要素投入的产出系数之和大于1,农业生产呈现报酬递增。现阶段,渝西劳均农业经营规模为0.15 hm2。鉴于其耕作面积有限,农地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与其区位功能定位不符,渝西应注重多种生产要素间投入结构的优化,加快补齐农业多生产要素配置的短板,协调要素投入比例,推助渝西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
通过对劳均农地适宜经营规模和生产投入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渝东北地区的适宜值远高于其他2个地区,渝西和渝东南地区适宜值具有较为一致的相似性,而渝西地区农业经营总人数、农作物播种面、农业生产投入及农作物总产量的均值均高于其他两个地区,渝东南和渝东北地区农业生产投入上也具有较为一致的相似性。在追求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生产条件的农地适宜经营规模值可能近似,同时农业劳动力、农业生产投入等因素都是制约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视角下的农地适宜经营规模实现的限制因素。
2.2 农地规模经营现状分析
2.2.1 主体基本特征。
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教育水平比较低,农业生产中使用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相对较弱。截至2016年,重庆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共有759.93万,其中男性391.49万,女性368.44万;年龄35岁及以下占總人数9.10%,年龄36~54岁占总人数45.86%,年龄55岁及以上占总人数45.04%,35岁以上人口占据99.90%,半数以上超过55岁,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农业从业人员中未上过学、小学学历、初中学历、高中或中专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占6.61%、52.37%、34.18%、3.86%、0.52%,初中及以下学历占从业总人数的93.16%,半数以上仅上过小学甚至未上过学,从业人员学历普遍较低。农业从业人员受到技术培训的有90.90万:普通农业经营户人员有741.25万,占农业从业人员的87.95%,受过技术培训仅有79.95万;农业经营单位占农业从业人员的12.05%,受过技术培训有10.95万。
2.2.2 农户生产投入情况。
重庆市农机耕种覆盖率仍然很低的事实不可否认,对全市农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形成一定阻碍,农机服务、农资供给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械化水平区域差异较大。全市实际耕种面积为360.07万 hm2,其中机耕面积占实际耕种面积的8.41%。全市投入拖拉机1.60万台,耕整机27.25万台,旋耕机16.84万台,水稻插秧机0.43万台,联合收获机0.35万台,机动脱粒机51.66万台等。流动资本投入情况如下:渝西、渝东北和渝东南户均农用化肥、农药和用电投入分别为546.232、399.491和588.963元。其中用电投入相对较高,分别占资本投入的28.16%、13.18%、6.30%,农药投入相对较少,分别占资本投入3.47%、2.60%、1.23%。相比之下,渝西和渝东北地区的农作物的流动资本投入较高,分别占重庆市农作物资本投入的44.55%和26.66%,渝东南地区投入相对较少,占比12.71%。从事农、林、牧、渔的资金来源中持自有资金和银行机构资金投入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0.73%和64.05%,其他资金渠道占比不过30%。
2.2.3 农地经营现状。
重庆市耕作地类呈逐渐聚集态势,但农地细碎化经营现象仍然很普遍,普通农户向规模大户和龙头企业转型的过程中,承包耕地用于无生产活动的问题也逐步凸显。重庆市确权(承包)耕地面积为152.05万hm2,全市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出的耕地面积为32.04万hm2,流入的耕地面积为31.07万hm2,用于农作物种植用途仅占比40.16%。渝东北、渝东南、渝西地区的人均耕地规模分别为0.20、0.23、0.33 hm2;户均耕种规模分别为0.41、0.82、0.54 hm2。从事农业生产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家庭农产、农业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有27 680户、3 346户、93 450个、15 415个,其中经营单位中无生产活动的单位数高达65.36%,合作社中无生产活动占比58.20%,用于农作物种植的普通户、规模户、农业经营单位人均耕种规模分别为0.003、0.22、0.24 hm2,规模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户(个)均经营规模分别为0.97和0.75 hm2。 2.2.4 农地流转现状。
重庆市农地细碎化经营模式正在逐渐淡出,普通农户小规模经营正逐渐向农业规模户、单位经营转型,但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和对政策的了解不够,土地流转进程受到一定制约。从流转途径看,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出的耕地面积为32.04万hm2,流入耕地面积为31.07万hm2,共有627.02万户和3.85万个单位参与流转,土地流出对象主要是普通农业户,户均流出0.05 hm2;土地流入对象主要是规模经营户和经营单位,规模户均、经营单位户均流入面积分别为1.86、2.20 hm2,分别占土地流入面积的17.05%和74.56%。从流转方式看,转包、转让和出租作为主要形式,流入主体以农业经营单位、规模户为主。渝东南、渝东北、渝西地区规模户和经营单位耕地流入方式以转包、出租为主,占整个流入面积的85%以上。
2.2.5 农地经营模式。
重庆市农地小规模自营现象仍占主流,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转入土地数量仍然较少,其农业生产效率、品牌打造、销售渠道及过程多样化生产体验活动等方面有待建设与完善。近年来,重庆市在推进农地规模经营的实践中,农地经营权不仅在农户间流转,而且向社会企业、龙头企业产业化、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流转,农地规模经营的主体和组织模式多元化。重庆市农业经营普通户的经营组织有“公司+农户”结合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及土地托管等形式,其中非合作性经营户数高达90.72%,以自营为主,其农产品在经营方式、销售方式及品牌等方面也不具多样化;规模户中非合作性经营户数达到61.16%,仍以自营为主,规模户和经营单位的经营方式均以生产为主,通过自销、中间商销、按订单销等方式对产品进行销售,其经营模式还有餐饮住宿、采摘、垂钓及农事体验等,同时还挖掘出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和工厂化等新型模式,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多项认证。
2.3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路径分析
2.3.1 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及经营规模的确定。
新型经营主体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地向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聚集,加强农户耕种技能培训已成为必然趋势,多鼓励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及更多年轻人加入农业生产中来,加强多层次交流、学习,提高种植技能[25]。根据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典型案例分析,差异化的发展政策是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的重要因素之一,重庆市先后也出现了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核心,也应进一步通过土地流转制度、金融财政支持、政府农业补贴等措施培育新型主体,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核心。
重庆市情特点突出,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扩大其农业经营规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非小农生产和小农户的完全替代,需拥有一定自身逻辑和科学依据。重庆市农地适度规模需结合区域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来适度扩大,其结果一定是小农户经营与新型农业经营、大规模和小规模并重。
2.3.2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用基础设施建设。
现状分析表明,重庆市存在农用基础设施的投入相对滞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农业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等问题,势必阻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在发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政府这一角色不应缺位,应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和農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和科技支撑产业,同时解决好农技推广、品牌打造、农经管理、农资供给、销售渠道流通等问题,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以缓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为重庆市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3.3 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促进农地流转与农地规模化经营。
重庆市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体制、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上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尤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仍存在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产权归属不明确等问题,增加了农地流转的成本风险,外加流转价格泡沫凸显,严重阻碍农地适宜规模经营的实现。正如《意见》中所要求的内容,发挥政府指路人的作用,推动“三权分置”改革,切实保留土地所有制性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放活土地经营权,尽快完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农业扶持政策[3]。尤其应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格上兼顾土地承包方和新型主体方的利益,探索构建土地流转价格的科学增长机制,真正调动起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
2.3.4 加快探索与总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重庆市要发展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不仅要在政策法律、基础设施、经营主体和市场等方面下功夫,更要注重对国内外已有经典经营模式进行总结,对经典模式运行机理、适应性及运用约束性进行分析,以及该模式运用未来发展情况进行预估,在试点推广,建立示范区,以此种新型发展趋势来促使地域实践探索不断深入。据当前农地经营现状分析,重庆市仍存在生产要素配置失衡和农业扶持政策失衡等问题,今后应采取土地集中经营模式、服务带动性模式及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完成经营活动。
3 结论和讨论
3.1 结论
(1)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农地生产规模均呈报酬递增,现阶段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1.82、1.26和1.15 hm2,与劳均现状经营规模(0.15、0.16和0.15 hm2)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其户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5.46、3.17、3.45 hm2,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区域差异较大。
(2)重庆市农业经营主体教育水平较低,新技术新方法使用能力较弱;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械化水平区域差异较大;现阶段耕作地类呈逐渐聚集态势,但农地细碎化经营现象仍然很普遍,承包耕地用于非农生产活动的问题较凸显;农地细碎化经营模式正在逐渐淡出,土地流转进程仍受到一定制约;农地小规模自营现象仍占主流,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转入土地数量仍然较少,产销一体化建设有待完善。 (3)重庆市应根据自身特点,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探索: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及经营规模的确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促进农地流转与农地规模化经营;加快探索与总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3.2 讨论
根据倪国华等[20]等相关研究,通过户均人口、人均年收入、农产品年收益等相关指标计算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的农户农地适度经营规模,该测算值位于已有研究成果测算的劳均适度经营规模范围内,因此,该研究基于农地产出效益最大化模型测算的结果具有一定合理性。其次,研究结论表明,农户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在不同区位条件下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说明的是,该研究是基于区(县)层面的农业普查数据进行计算,不包含区县小农户、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数据,且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是一个较为系统的问题,颇具复杂性,如若要估计及更加深入研究该类经营主体、区位更加细分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则应设计调查问卷基于此类情况的大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由于资源禀赋、经营主体特征、经营模式、农地流转等因素的差异影响,不同地方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将会有很大差异,应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宜修正模型,使结果更加精确,这些将会在后续的研究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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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适度经营规模;路径;C-D生产函数;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1)19-0206-05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1.19.05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the Moderate Scale of Farmland Management in Chongqing and Its Realization Path
XIE Wen-xiong1, ZHAO Wei2
(1.Chongqing Bureau of Statistics, Chongqing 400067;2.Research Center for Economy of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Chongqing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
Abstract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land is the main direction of agricultural policy at this stage, and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realiz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Taking Chongqing as the research area, this paper fits the C-D production fun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ximizing land output benefit, measures the appropriate scale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in Chongqing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compares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appropriate scale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in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and explores the appropriate path to realize the appropriate scale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management in Chongqing, providing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Chongqing to formulate differentiated policies on agricultural land utilization. Due to the differences in resource endowment,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management, management mode, farmland circulat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suitable operating scale of labor in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is 1.82, 1.06 and 1.15 ha respectively, which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e current operating scale of labor (0.154, 0.159 and 0.147 ha). The suitable operating scale of households in northeast Chongqing, southeast Chongqing and west Chongqing are 5.46, 3.17 and 3.45 ha respectively, with larg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appropriate operating scale of farmland.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ongqing’s agricultural land scale management, it is proposed to speed up the cultivation of new management subjects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cale, perfect the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system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infrastructure, perfect relevant policies and laws, promote the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and th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land, and speed up the explor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mode of agriculture. Key words Moderate management scale;Path;C-D production function;Chongqing
作者简介 谢文雄(1980—),男,江西樟树人,统计师,从事农村经济研究。
收稿日期 2020-12-29;修回日期 2021-01-18
面向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正确应对当前农业所面临的内外压力和挑战的必然选择。因此,在切实保障农民生计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把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入现代农业的发展轨迹,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关键[1]。中央一直将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重要的农业政策,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产业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态度[3],表明中央顶层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达成共识,农地规模经营是加强农业生产的社会分工与协作,谋求规模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4],亦是促成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5]。基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理论[6-12]、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内涵及必要性[13-15]、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测度[16-20]、农地适度规模的经营模式[21-25]及其与生产效率间的关系[26-30]等方面已展开了热烈的学术讨论,当前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农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性[20],不同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性及其限度的讨论[14]以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中培育的侧重点是什么[25],以便探索出适宜当地地情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路径。
上述可见,已有研究证实了不同研究区域的投入-产出指标选取、资源禀赋、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和经营效率等因素的不同均会导致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测度结果不同;其次,相关研究多集中于地势优越的东部地区,而于地理条件错综复杂的西部地区较少,尤其是重庆市,亟需关注其农地规模经营状况,基于地域差异探索重庆市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鉴于此,笔者以重庆市为研究区,基于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视角和全市30个区(县)追踪调查数据(详细记录了就业、收入等指标,为该研究分析提供了高质量数据保证)来拟合C-D生产函数,测度重庆市(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比较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的地区差异,并基于农地规模经营现状,探索其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的适宜路径,以期为重庆市制定差别化的农地利用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区概况、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重庆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地跨105°11′~110°11′E、28°10′~32°13′N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过渡地带,有长江、嘉陵江流经区内,总体地势东南、东北部高,中部和西部低。总面积8.24万km2,2018年常住人口达3 101.79万。其中渝西片区包含涪陵、长寿和江津等13个区县,地形以丘陵为主,自然资源较丰富但人均占有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基础条件较好;渝东北片区包含万州、丰都和城口等11个区县,集大库区、大山区、大农村于一身,肩负起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责任,农业强调发展生态特色效益产业;渝东南包含黔江、武隆和酉阳等6个区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与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1.2 研究方法
该研究采用倪国华等[20]的研究方法,将生产要素组合对土地产出效益贡献的拐点视作农户最优经营规模,进而测度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C-D生产函数是指一定技术水平前提下,生产中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与产量之间的关系,表示在既定生产技术水平下生产要素组合( L、K、H)在每一时期所能产生的最大产量Q 。C-D生产函数构建如下:
农产品总收益:
Income= P×Q-C (1)
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Q=A×Lα×Kβ×Hγ(2)
成本函数:
C=ω×L+r×K+n×H(3)
α、β、γ 通过对数方程进行回归分析得到:
ln Q= ln A+α ln L+β ln K+γ ln H(4)
將生产函数与成本函数代入总收益函数中得到:
Income =P×A×Lα×Kβ×Hγ-(ω×L+r×K+n×H)(5)
总收益最大时的条件:
Max(Income)=Max [P×A×Lα×Kβ×Hγ-(ω×L+r×K+n×H)](6)
分别对 L、K 和 H 求偏导,通过求极值点和拐点来计算收益最大化的适度经营规模:
L*=(α×P×Q)/ω(7)
K*=(β×P×Q)/r(8)
H*=(γ×P×Q)/n(9)
此时的劳均耕地面积为:
H*L*=γ×wα×n(10)
式中, Income 指总收益;P指市场价格;Q指产品数量;C指生产成本;A指一定技术条件下的参数(固定值);L指劳动力投入量;K指资本投入量;H指土地投入量;α、β、γ 分别表示劳动力、资本、土地的产出弹性系数;ω指劳动力工资;r指资本价格;n指地租。
1.3 数据来源
该研究采用的农地规模经营数据来源于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 《重庆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居民收入及收入结构数据源于2017年《重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基线数据涵括重庆30个区(县),包含丰富的人口学特征及大量的家庭特征指标,例如,龙头企业、规模经营户和普通农户等拥有的耕地面积、农机数量、土地流转、农药化肥投资情况及农地经营产值等指标(表1)。 2 结果与分析
2.1 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测算
以重庆市样本数据为基础构建C-D生产函数模型,将渝东南、渝东北和渝西地区的农作物总产量( Q)、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L)、农业生产投入(K)和农作物播种面积(H )代入模型,利用SPSS 10.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劳动力产出弹性( α)、资本投入产出弹性(β)和土地投入产出弹性(γ )估计值(表2):渝东北、渝东南、渝西地区调整 R 2值分别为0.92、0.97、0.88,模型检验值 F值均大于0.01,且P 值均小于0.01,该模型拟合效果较好。此外,现阶段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1.82、1.06和1.15 hm2,与劳均现状经营规模(0.15、0.16和0.15 hm2)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户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5.46、3.17、3.45 hm2,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区域差异较大(表3)。
渝东北地区劳动力产出弹性系数为0.99,说明每增加1%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农作物总产量增加0.99%;农业资本投入产出弹性系数为1.28,说明每增加1%农业机械、种子和化肥等,农作物总产量增加1.28%;耕地实际投入面积产出弹性系数为0.37,每增加1%农业种植面积,农作物产量增加0.37%。要素投入的产出系数之和大于1,农业生产呈现报酬递增,其中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对耕种效益影响较大。现阶段,渝东北劳均农业经营规模为0.15 hm2,与劳均最优规模存在较大差距。在当前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下,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将会带来农业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渝东南的劳动力产出系数为3.63,每增加1%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农作物总产量增加3.63%;资本产出系数为1.49,说明每增加1%农业机械、种子和化肥等,农作物总产量增加1.49%;耕地实际投入面积产出弹性系数为-0.70,每增加1%农业种植面积,农作物总产量会减少0.70%。劳动力和农业资本投入与耕种效益呈显著正相关,土地投入与其呈负相关:相较其他片区,渝东南农地耕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比例严重失衡,加上地形分布的特殊性,农地的大量投入会产生规模不经济。一定技术条件下,实现渝东南农业产出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在于发挥劳动力的优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规模经营模式。
渝西地理位置靠近主城区,且地势相对较低,具有一定农业生产规模。渝西劳动力系数为1.13,资本系数为0.68,土地系数为0.09,模型中涉及的3个自变量与农地耕种效益皆成正相关,要素投入的产出系数之和大于1,农业生产呈现报酬递增。现阶段,渝西劳均农业经营规模为0.15 hm2。鉴于其耕作面积有限,农地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与其区位功能定位不符,渝西应注重多种生产要素间投入结构的优化,加快补齐农业多生产要素配置的短板,协调要素投入比例,推助渝西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
通过对劳均农地适宜经营规模和生产投入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渝东北地区的适宜值远高于其他2个地区,渝西和渝东南地区适宜值具有较为一致的相似性,而渝西地区农业经营总人数、农作物播种面、农业生产投入及农作物总产量的均值均高于其他两个地区,渝东南和渝东北地区农业生产投入上也具有较为一致的相似性。在追求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生产条件的农地适宜经营规模值可能近似,同时农业劳动力、农业生产投入等因素都是制约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视角下的农地适宜经营规模实现的限制因素。
2.2 农地规模经营现状分析
2.2.1 主体基本特征。
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教育水平比较低,农业生产中使用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相对较弱。截至2016年,重庆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共有759.93万,其中男性391.49万,女性368.44万;年龄35岁及以下占總人数9.10%,年龄36~54岁占总人数45.86%,年龄55岁及以上占总人数45.04%,35岁以上人口占据99.90%,半数以上超过55岁,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农业从业人员中未上过学、小学学历、初中学历、高中或中专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占6.61%、52.37%、34.18%、3.86%、0.52%,初中及以下学历占从业总人数的93.16%,半数以上仅上过小学甚至未上过学,从业人员学历普遍较低。农业从业人员受到技术培训的有90.90万:普通农业经营户人员有741.25万,占农业从业人员的87.95%,受过技术培训仅有79.95万;农业经营单位占农业从业人员的12.05%,受过技术培训有10.95万。
2.2.2 农户生产投入情况。
重庆市农机耕种覆盖率仍然很低的事实不可否认,对全市农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形成一定阻碍,农机服务、农资供给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械化水平区域差异较大。全市实际耕种面积为360.07万 hm2,其中机耕面积占实际耕种面积的8.41%。全市投入拖拉机1.60万台,耕整机27.25万台,旋耕机16.84万台,水稻插秧机0.43万台,联合收获机0.35万台,机动脱粒机51.66万台等。流动资本投入情况如下:渝西、渝东北和渝东南户均农用化肥、农药和用电投入分别为546.232、399.491和588.963元。其中用电投入相对较高,分别占资本投入的28.16%、13.18%、6.30%,农药投入相对较少,分别占资本投入3.47%、2.60%、1.23%。相比之下,渝西和渝东北地区的农作物的流动资本投入较高,分别占重庆市农作物资本投入的44.55%和26.66%,渝东南地区投入相对较少,占比12.71%。从事农、林、牧、渔的资金来源中持自有资金和银行机构资金投入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0.73%和64.05%,其他资金渠道占比不过30%。
2.2.3 农地经营现状。
重庆市耕作地类呈逐渐聚集态势,但农地细碎化经营现象仍然很普遍,普通农户向规模大户和龙头企业转型的过程中,承包耕地用于无生产活动的问题也逐步凸显。重庆市确权(承包)耕地面积为152.05万hm2,全市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出的耕地面积为32.04万hm2,流入的耕地面积为31.07万hm2,用于农作物种植用途仅占比40.16%。渝东北、渝东南、渝西地区的人均耕地规模分别为0.20、0.23、0.33 hm2;户均耕种规模分别为0.41、0.82、0.54 hm2。从事农业生产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家庭农产、农业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有27 680户、3 346户、93 450个、15 415个,其中经营单位中无生产活动的单位数高达65.36%,合作社中无生产活动占比58.20%,用于农作物种植的普通户、规模户、农业经营单位人均耕种规模分别为0.003、0.22、0.24 hm2,规模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户(个)均经营规模分别为0.97和0.75 hm2。 2.2.4 农地流转现状。
重庆市农地细碎化经营模式正在逐渐淡出,普通农户小规模经营正逐渐向农业规模户、单位经营转型,但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和对政策的了解不够,土地流转进程受到一定制约。从流转途径看,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出的耕地面积为32.04万hm2,流入耕地面积为31.07万hm2,共有627.02万户和3.85万个单位参与流转,土地流出对象主要是普通农业户,户均流出0.05 hm2;土地流入对象主要是规模经营户和经营单位,规模户均、经营单位户均流入面积分别为1.86、2.20 hm2,分别占土地流入面积的17.05%和74.56%。从流转方式看,转包、转让和出租作为主要形式,流入主体以农业经营单位、规模户为主。渝东南、渝东北、渝西地区规模户和经营单位耕地流入方式以转包、出租为主,占整个流入面积的85%以上。
2.2.5 农地经营模式。
重庆市农地小规模自营现象仍占主流,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转入土地数量仍然较少,其农业生产效率、品牌打造、销售渠道及过程多样化生产体验活动等方面有待建设与完善。近年来,重庆市在推进农地规模经营的实践中,农地经营权不仅在农户间流转,而且向社会企业、龙头企业产业化、农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流转,农地规模经营的主体和组织模式多元化。重庆市农业经营普通户的经营组织有“公司+农户”结合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及土地托管等形式,其中非合作性经营户数高达90.72%,以自营为主,其农产品在经营方式、销售方式及品牌等方面也不具多样化;规模户中非合作性经营户数达到61.16%,仍以自营为主,规模户和经营单位的经营方式均以生产为主,通过自销、中间商销、按订单销等方式对产品进行销售,其经营模式还有餐饮住宿、采摘、垂钓及农事体验等,同时还挖掘出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和工厂化等新型模式,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多项认证。
2.3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路径分析
2.3.1 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及经营规模的确定。
新型经营主体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地向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聚集,加强农户耕种技能培训已成为必然趋势,多鼓励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及更多年轻人加入农业生产中来,加强多层次交流、学习,提高种植技能[25]。根据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典型案例分析,差异化的发展政策是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的重要因素之一,重庆市先后也出现了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核心,也应进一步通过土地流转制度、金融财政支持、政府农业补贴等措施培育新型主体,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核心。
重庆市情特点突出,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扩大其农业经营规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非小农生产和小农户的完全替代,需拥有一定自身逻辑和科学依据。重庆市农地适度规模需结合区域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来适度扩大,其结果一定是小农户经营与新型农业经营、大规模和小规模并重。
2.3.2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用基础设施建设。
现状分析表明,重庆市存在农用基础设施的投入相对滞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农业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等问题,势必阻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在发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政府这一角色不应缺位,应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和農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和科技支撑产业,同时解决好农技推广、品牌打造、农经管理、农资供给、销售渠道流通等问题,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以缓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为重庆市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3.3 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促进农地流转与农地规模化经营。
重庆市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体制、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上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尤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仍存在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产权归属不明确等问题,增加了农地流转的成本风险,外加流转价格泡沫凸显,严重阻碍农地适宜规模经营的实现。正如《意见》中所要求的内容,发挥政府指路人的作用,推动“三权分置”改革,切实保留土地所有制性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放活土地经营权,尽快完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农业扶持政策[3]。尤其应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格上兼顾土地承包方和新型主体方的利益,探索构建土地流转价格的科学增长机制,真正调动起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
2.3.4 加快探索与总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重庆市要发展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不仅要在政策法律、基础设施、经营主体和市场等方面下功夫,更要注重对国内外已有经典经营模式进行总结,对经典模式运行机理、适应性及运用约束性进行分析,以及该模式运用未来发展情况进行预估,在试点推广,建立示范区,以此种新型发展趋势来促使地域实践探索不断深入。据当前农地经营现状分析,重庆市仍存在生产要素配置失衡和农业扶持政策失衡等问题,今后应采取土地集中经营模式、服务带动性模式及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完成经营活动。
3 结论和讨论
3.1 结论
(1)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农地生产规模均呈报酬递增,现阶段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1.82、1.26和1.15 hm2,与劳均现状经营规模(0.15、0.16和0.15 hm2)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其户均适宜经营规模分别为5.46、3.17、3.45 hm2,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区域差异较大。
(2)重庆市农业经营主体教育水平较低,新技术新方法使用能力较弱;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械化水平区域差异较大;现阶段耕作地类呈逐渐聚集态势,但农地细碎化经营现象仍然很普遍,承包耕地用于非农生产活动的问题较凸显;农地细碎化经营模式正在逐渐淡出,土地流转进程仍受到一定制约;农地小规模自营现象仍占主流,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转入土地数量仍然较少,产销一体化建设有待完善。 (3)重庆市应根据自身特点,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探索: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及经营规模的确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农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促进农地流转与农地规模化经营;加快探索与总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3.2 讨论
根据倪国华等[20]等相关研究,通过户均人口、人均年收入、农产品年收益等相关指标计算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地区的农户农地适度经营规模,该测算值位于已有研究成果测算的劳均适度经营规模范围内,因此,该研究基于农地产出效益最大化模型测算的结果具有一定合理性。其次,研究结论表明,农户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在不同区位条件下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说明的是,该研究是基于区(县)层面的农业普查数据进行计算,不包含区县小农户、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数据,且农地适度经营规模是一个较为系统的问题,颇具复杂性,如若要估计及更加深入研究该类经营主体、区位更加细分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则应设计调查问卷基于此类情况的大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由于资源禀赋、经营主体特征、经营模式、农地流转等因素的差异影响,不同地方的劳均适宜经营规模将会有很大差异,应在此基础上建立适宜修正模型,使结果更加精确,这些将会在后续的研究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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