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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对已经离了婚的男女为了照顾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以同室而不同床的特殊关系住在一起达五年之久。2005年8月,当女儿成功地考取了北京某名牌大学后,男方却以他们没有复婚和自己已经有了新的女朋友为由,将女方赶出家门。生活无着落的她认为在共同生活的五年间的家庭积蓄也应该有她的一份,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引发我国首例“后婚姻同居关系”官司。
为了孩子离婚夫妻携手组成特殊家庭
肖明珍是重庆某纺织厂工人,1986年在“五·一”节的庆祝活动中与重庆某汽车制造厂的销售人员任科峰一见钟情,于第二年的秋天结了婚。1987年6月,女儿任子航来到这个世界,给小家庭带来了无穷的欢乐。由于有肖明珍的大力支持,任科峰的工作也很出色,1991年被提升为销售科长。担任销售科长后,任科峰因为工作忙经常整夜不回家,夫妻俩时常因此发生纠纷,后来矛盾不断升级。1995年他们到法院协议离了婚,房子和女儿判给了肖明珍。
离婚后不久,肖明珍所在的纺织厂效益很快滑坡,发不出工资来,肖明珍只得依靠低保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任科峰认为肖明珍的经济状况不利于女儿的成长,主动提出将女儿接来抚养。肖明珍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为了孩子,便答应了任科峰的要求。
任子航跟了父亲后不久,任科峰所在的汽车制造厂改制组建集团公司,任科峰出任分管销售的副经理。这样他就需要经常出差,有时一走就是一两个月,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没人照顾。2000年1月,任科峰请了一个大学毕业生做家庭保姆兼家教,但任子航时常无缘无故发火,和保姆之间经常发生摩擦。最后,任子航在父亲不在家的情况下,将仅相处半月的保姆赶走了。接下来的几个保姆,没有一个能干长。
眼看女儿就要进入初三的冲刺阶段,找个合适的人来照顾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成了任科峰的一大心病。思来想去,也只有前妻肖明珍能与女儿相处。于是,他来到前妻家,说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母爱,要求前妻来照顾孩子的生活,并表示自己的收入完全可以满足肖明珍和女儿的所有开销。肖明珍经过考虑,认为让孩子健康成长,考上理想的大学,也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为了照顾女儿,给孩子一个完整而温馨的家,肖明珍答应了前夫的要求。
五年的辛劳换来女儿入名校前妻却被扫地出门
2000年3月15日,在没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肖明珍搬进了任家。按照他们事先的约定,晚上任科峰睡折叠小床,不得与肖明珍同床。任科峰在家的时间本来就很少,父母不同床又都是对任子航保密的,再加上他们“夫妻”都能灵活地处理生活中的细节,对任子航的疑问也能随机应变,女儿始终没有发现父母同室而不同床的秘密,所以这个特殊家庭相安无事。
女儿以为父母真的复婚了,非常高兴,学习的劲头也足了。
出于生活方便和害怕女儿知道真相影响学习,任科峰在家的时候,肖明珍把他们父女俩的生活一起照顾了,他们还利用假期以一个小家庭的名义外出旅游。
2001年5月12日下午,肖明珍陪女儿去重庆市少年宫学习舞蹈,碰到任科峰同事的妻子,她说:“难怪我那口子总夸任科峰有福气,离婚后尽管没有复婚,老婆还是照样照顾家庭和孩子,没有后顾之忧,事业才会如此发达!”几句话说得肖明珍心里难受极了。回到家里,肖明珍要任科峰写一份书面声明,以免别人说闲话。她本意是提醒任科峰,两个人像夫妻一样生活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应该考虑复婚的问题了。没想到任科峰一听立即答应了,却没有提及复婚的事情。肖明珍心酸了一下,明白复婚无望,也不想让对方看扁自己,再没有提及其他。于是两人写下协议,大致内容是:肖明珍和任科峰住在一起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对女儿的教育和培养,使其能完成学业,考上理想大学。两人只是同志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这张协议一式两份,每份末尾都有两人的签名。
就这样,肖明珍和任科峰一直瞒着女儿,相安无事地走过了五年。2005年8月,任子航如愿以偿顺利考上了首都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三人都十分高兴。为了对肖明珍表示感谢以及对女儿的奖励,任科峰特地买了三张机票去九寨沟和黄龙旅游,两人还送女儿到北京报到,女儿感到无比的幸福,自己看见的都是父母用心良苦的假象。
从北京回来,任科峰对肖明珍表示感谢的同时,告诉她自己和女友交往已经有四年多了,因为怕影响女儿的学习,一直没有带回家。现在女儿已经考上理想的学校,他与肖明珍之间的约定也算圆满了。2005年9月11日,在任科峰带回女友的前一天,肖明珍两手空空地回到自己徒有四壁的家中,依旧依靠低保艰难地生活。
遭遇离婚尴尬之后,前妻分得“共同”财产
回到家的肖明珍陷入没有工作和生活来源的困难中,以前照顾女儿整天忙碌,而现在女儿不需要照顾了,自己就被前夫赶了出来,想到这些她不禁伤心落泪。
2006年春节期间,肖明珍以前的几个朋友来访,被她简陋的家和拮据的生活惊呆了。当了解到任科峰将肖明珍当保姆使用,在长达五年的时间没有挣到一分钱,任科峰却在外边挣了大钱并找了年轻漂亮的女人时,十分气愤。他们认为肖明珍在任家照顾任子航的学习和生活的五年间,与任科峰吃住在一起,并一手照顾了任科峰的生活起居,一心一意地照顾这个家,才使任科峰有时间和精力取得不菲的经济收入,而她却没有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在五年共同生活的时间里,任科峰创造的家庭财富有肖明珍的功劳,应该有她的一份。大家一致支持肖明珍以事实婚姻为由,要求法院判他们离婚,并分割五年内创造的共同财产。肖明珍觉得朋友的说法也很有道理,本来就觉得很不公平的她一气之下将前夫任科峰告到了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庭,要求法院判离他们五年的事实婚姻,并分割财产。
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任科峰觉得万分奇怪和意外,自己根本就没有跟前妻复婚,并且一直都有女朋友,他们不是有“同志关系”而非“夫妻关系”的协议吗?他对肖明珍的做法和法院受理此案极为不理解。在2006年3月21日的庭审中,任科峰说自己五年前请来前妻只是为了共同照顾女儿的学习,使其健康成长。再说前妻住自己家的日子里自己很少回家,就是回家也没有与她睡在一起,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床,自己根本就没有碰肖明珍一下,是同房而不是同居,不是夫妻关系。如果真的要解除的话,只有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离婚,根本谈不上什么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
经审理,合议庭认为,肖明珍和任科峰的这种特殊关系,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同居关系”,也不是事实婚姻的“夫妻关系”,可以理解为“后婚姻同居关系”。因此,肖明珍要求法院准许他们离婚的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精神,人民法院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本案中肖明珍在照顾女儿和前夫的过程中,费了不少心血,却没有从任科峰那里得到除一日三餐外的任何经济利益,目前生活确实有困难,法院在解除他们同居关系的同时,对他们五年间创造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肖明珍获得任科峰给付的财产折价45327元。肖明珍和任科峰对法院的判决都表示满意,任科峰当庭履行了法院的判决,将45327元通过法院送到了肖明珍手中。(责编时光)
为了孩子离婚夫妻携手组成特殊家庭
肖明珍是重庆某纺织厂工人,1986年在“五·一”节的庆祝活动中与重庆某汽车制造厂的销售人员任科峰一见钟情,于第二年的秋天结了婚。1987年6月,女儿任子航来到这个世界,给小家庭带来了无穷的欢乐。由于有肖明珍的大力支持,任科峰的工作也很出色,1991年被提升为销售科长。担任销售科长后,任科峰因为工作忙经常整夜不回家,夫妻俩时常因此发生纠纷,后来矛盾不断升级。1995年他们到法院协议离了婚,房子和女儿判给了肖明珍。
离婚后不久,肖明珍所在的纺织厂效益很快滑坡,发不出工资来,肖明珍只得依靠低保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任科峰认为肖明珍的经济状况不利于女儿的成长,主动提出将女儿接来抚养。肖明珍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为了孩子,便答应了任科峰的要求。
任子航跟了父亲后不久,任科峰所在的汽车制造厂改制组建集团公司,任科峰出任分管销售的副经理。这样他就需要经常出差,有时一走就是一两个月,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没人照顾。2000年1月,任科峰请了一个大学毕业生做家庭保姆兼家教,但任子航时常无缘无故发火,和保姆之间经常发生摩擦。最后,任子航在父亲不在家的情况下,将仅相处半月的保姆赶走了。接下来的几个保姆,没有一个能干长。
眼看女儿就要进入初三的冲刺阶段,找个合适的人来照顾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成了任科峰的一大心病。思来想去,也只有前妻肖明珍能与女儿相处。于是,他来到前妻家,说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母爱,要求前妻来照顾孩子的生活,并表示自己的收入完全可以满足肖明珍和女儿的所有开销。肖明珍经过考虑,认为让孩子健康成长,考上理想的大学,也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为了照顾女儿,给孩子一个完整而温馨的家,肖明珍答应了前夫的要求。
五年的辛劳换来女儿入名校前妻却被扫地出门
2000年3月15日,在没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肖明珍搬进了任家。按照他们事先的约定,晚上任科峰睡折叠小床,不得与肖明珍同床。任科峰在家的时间本来就很少,父母不同床又都是对任子航保密的,再加上他们“夫妻”都能灵活地处理生活中的细节,对任子航的疑问也能随机应变,女儿始终没有发现父母同室而不同床的秘密,所以这个特殊家庭相安无事。
女儿以为父母真的复婚了,非常高兴,学习的劲头也足了。
出于生活方便和害怕女儿知道真相影响学习,任科峰在家的时候,肖明珍把他们父女俩的生活一起照顾了,他们还利用假期以一个小家庭的名义外出旅游。
2001年5月12日下午,肖明珍陪女儿去重庆市少年宫学习舞蹈,碰到任科峰同事的妻子,她说:“难怪我那口子总夸任科峰有福气,离婚后尽管没有复婚,老婆还是照样照顾家庭和孩子,没有后顾之忧,事业才会如此发达!”几句话说得肖明珍心里难受极了。回到家里,肖明珍要任科峰写一份书面声明,以免别人说闲话。她本意是提醒任科峰,两个人像夫妻一样生活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应该考虑复婚的问题了。没想到任科峰一听立即答应了,却没有提及复婚的事情。肖明珍心酸了一下,明白复婚无望,也不想让对方看扁自己,再没有提及其他。于是两人写下协议,大致内容是:肖明珍和任科峰住在一起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对女儿的教育和培养,使其能完成学业,考上理想大学。两人只是同志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这张协议一式两份,每份末尾都有两人的签名。
就这样,肖明珍和任科峰一直瞒着女儿,相安无事地走过了五年。2005年8月,任子航如愿以偿顺利考上了首都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三人都十分高兴。为了对肖明珍表示感谢以及对女儿的奖励,任科峰特地买了三张机票去九寨沟和黄龙旅游,两人还送女儿到北京报到,女儿感到无比的幸福,自己看见的都是父母用心良苦的假象。
从北京回来,任科峰对肖明珍表示感谢的同时,告诉她自己和女友交往已经有四年多了,因为怕影响女儿的学习,一直没有带回家。现在女儿已经考上理想的学校,他与肖明珍之间的约定也算圆满了。2005年9月11日,在任科峰带回女友的前一天,肖明珍两手空空地回到自己徒有四壁的家中,依旧依靠低保艰难地生活。
遭遇离婚尴尬之后,前妻分得“共同”财产
回到家的肖明珍陷入没有工作和生活来源的困难中,以前照顾女儿整天忙碌,而现在女儿不需要照顾了,自己就被前夫赶了出来,想到这些她不禁伤心落泪。
2006年春节期间,肖明珍以前的几个朋友来访,被她简陋的家和拮据的生活惊呆了。当了解到任科峰将肖明珍当保姆使用,在长达五年的时间没有挣到一分钱,任科峰却在外边挣了大钱并找了年轻漂亮的女人时,十分气愤。他们认为肖明珍在任家照顾任子航的学习和生活的五年间,与任科峰吃住在一起,并一手照顾了任科峰的生活起居,一心一意地照顾这个家,才使任科峰有时间和精力取得不菲的经济收入,而她却没有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在五年共同生活的时间里,任科峰创造的家庭财富有肖明珍的功劳,应该有她的一份。大家一致支持肖明珍以事实婚姻为由,要求法院判他们离婚,并分割五年内创造的共同财产。肖明珍觉得朋友的说法也很有道理,本来就觉得很不公平的她一气之下将前夫任科峰告到了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庭,要求法院判离他们五年的事实婚姻,并分割财产。
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任科峰觉得万分奇怪和意外,自己根本就没有跟前妻复婚,并且一直都有女朋友,他们不是有“同志关系”而非“夫妻关系”的协议吗?他对肖明珍的做法和法院受理此案极为不理解。在2006年3月21日的庭审中,任科峰说自己五年前请来前妻只是为了共同照顾女儿的学习,使其健康成长。再说前妻住自己家的日子里自己很少回家,就是回家也没有与她睡在一起,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床,自己根本就没有碰肖明珍一下,是同房而不是同居,不是夫妻关系。如果真的要解除的话,只有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离婚,根本谈不上什么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
经审理,合议庭认为,肖明珍和任科峰的这种特殊关系,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同居关系”,也不是事实婚姻的“夫妻关系”,可以理解为“后婚姻同居关系”。因此,肖明珍要求法院准许他们离婚的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精神,人民法院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本案中肖明珍在照顾女儿和前夫的过程中,费了不少心血,却没有从任科峰那里得到除一日三餐外的任何经济利益,目前生活确实有困难,法院在解除他们同居关系的同时,对他们五年间创造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肖明珍获得任科峰给付的财产折价45327元。肖明珍和任科峰对法院的判决都表示满意,任科峰当庭履行了法院的判决,将45327元通过法院送到了肖明珍手中。(责编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