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政府极为重视资源型城市治理问题,并确立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但由于缺少法律支持,整个可持续发展战略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国外治理资源型城市问题的成功经验表明,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是解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既是社会正义和利益平衡的诉求,也是现代发展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