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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和相邻农村的结合点,是现阶段乡村到城市转变表现最为突出的地带,也是各种社会经济环境及治安问题最集中的区域。因此,地处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也显得十分活跃。当前,在城乡结合部存在着无节制、无计划、无规划占地建房现象,制约了城市建设和城乡经济发展,阻碍了城乡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亟待整治和解决。
关键词: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必须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1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管理现状
1.1城市的经济发展,带动了城乡结合部乡村的经济发展,促使了土地价值攀升
由于受地理环境的优越,商品信息传递快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等客观因素影响,使得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价值大幅度增长。以磐石城市郊区为例,2001年这里的土地每平方米价格仅为80-100元,到2009年,城区周边的土地每平方米达到了500~650元,上升了近四倍。
1.2土地利用呈多元性,促使农村向城市化进程加快
近年来,磐石城市建设投资大,城市改造力度大。这些村民的土地利用呈现了多元化。建设用地中既有居民(農民)的住宅,又有商业、工业用地,还有党政机关、学校、公益事业用地,也有军事用地和农民耕地等等。城市中包容农村,农村中包容城市,呈现出了农用地逐年减少,建设用地逐年增加的趋势。
2现状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乡结合部既是城市和相邻郊区的结合点,城市与农村各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独特区域,又是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的交叉地带,人口结构相当复杂,况且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具有城市和郊区利用的双重性,土地隐形交易问题严重,公开土地交易也十分活跃。一方面,许多带有明显城市特征的商业网点、工业企业、公益事业相对集中在此,土地交叉违法交易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原有的农村土地利用的格局。由于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复杂性,不免在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土地归属不明,导致产生土地纠纷
由于历史原因,城乡结合部的村与城镇居民之间、村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城镇国有土地与村社集体土地之间的土地界限盘根错节,权属问题很难澄清。如果这些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的土地一旦被国家征用征收,必然会产生因土地权属与经济补偿问题而引发土地纠纷。
2.2城乡结合部土地产出率较高,产权相对模糊,土地资产流失严重
城乡结合部土地专业化利用比较明显,土地利用程度和投人水平较高,土地产出率较高。但因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得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相互渗透。加之,土地使用权流动性较大,土地权属变更滞后。因此,形成了城乡结合部土地权属混杂,模糊不清。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投机行为较为活跃,土地利用方式容易改变,导致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2.3当地群众的土地法制观念欠缺
在城乡结合部,一些使用土地的单位,尤其是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他们认为,只要有政府的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就可以了,不办理土地使用证,也不影响正常经营,办理土地使用证,既要交纳费金,又很麻烦。还有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按照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进行土地证年检,仍然使用过去已经明令废止的旧土地证。特别是有的居民使用的土地证几次变更房照户名,但土地使用证仍不办理变更登记换证手续。致使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使用者不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用地者的合法权益。
2.4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大,管理混乱
宅基地一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比较复杂的部分。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一户多宅。农民一户多宅的原因除过去未全面依法管理外,多是通过购买、继承祖宗房产、户口迁移、分户指标等途径获得。尤为突出的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将自己现有的住房以出租、出卖的形式,获取不正当收人。然后,在自己的承包耕地内以建更房为借口,建起了超出更房规定标准(每处更房规定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的3}4倍,且将家眷全部搬人更房,作为永久性居住地。二是私搭乱建。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农民,在自己居住的房屋周边,不通过当地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便私搭乱建附房、凉棚,有的用于居住,有的则用于经商,还有的用来饲养家畜。由于私搭乱建,既影响了市容市貌,又妨碍了道路交通。三是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活跃,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有的村社不通过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便将本村的集体土地协议出让给用地户使用,事后也不办理土地变更手续。这种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是城里人到乡下购买房屋。这些现象突出表现在一些下岗职工或退休职工上。有的下岗职工,以自谋职业为借口,到城乡结合部的村社购买农民的房子,将自己的房子卖掉,或出租给他人居住,将购买的房子用于开商店,办小手工作坊,如酿酒、生产食品等。也有的退休职工看到周边农村的房子价格低廉,便将自己居住的房屋腾出给儿女居住,自己在城郊地带购买房屋。五是城乡结合部的村民宅基地面积超占严重,导致农民建房多占耕地。有的农民钻土地政策空子,磐石国土资源部门按法律规定审批一处宅基地的面积为330平方米(《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而有的农民少批多占,批给其使用宅基地面积是330平方米,但在建房时,自己却擅自扩大使用面积,有的超出审批面积的3-5倍。
3解决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3.1要明确改种过思路,全力整治土地管理
磐石城市自1995年撤县设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改造工作,重视城市的长远发展与规划,作为管理国土资源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用地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经过反复论证,制定出台一些具有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大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综合治理整顿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奠定基础。
3.2合理开展城市建设工作,并科学规划土地开发
磐石制定了磐石城区五年城市建设目标和今后十五年发展远景规划,在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地划分了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商业区和居住区。制定了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土地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关键是今后要进一步抓好组织落实和实施工作。
3.3要认真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彻实了解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
详实的地籍资料,是管好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基础。凡是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问题突出的地方,主要就是地籍基础资料相对缺乏,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使用情况不清,土地变更滞后等。因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使用情况,土地用途等都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起用地台帐和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解决城乡结合部土地权属纠纷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结束语:
综合以上,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工作是推动城乡结合部乡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华宣奎.关于国土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考.资源·产业,2003.
[2]李加玉,王尚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的反思及调整完善建议.江苏国土资源,2003.
[3]谭刚,程辉,王野.吉林省城市用地潜力分析与城市规模控制研究.吉林国土资源,2001.
关键词: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必须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1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管理现状
1.1城市的经济发展,带动了城乡结合部乡村的经济发展,促使了土地价值攀升
由于受地理环境的优越,商品信息传递快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等客观因素影响,使得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价值大幅度增长。以磐石城市郊区为例,2001年这里的土地每平方米价格仅为80-100元,到2009年,城区周边的土地每平方米达到了500~650元,上升了近四倍。
1.2土地利用呈多元性,促使农村向城市化进程加快
近年来,磐石城市建设投资大,城市改造力度大。这些村民的土地利用呈现了多元化。建设用地中既有居民(農民)的住宅,又有商业、工业用地,还有党政机关、学校、公益事业用地,也有军事用地和农民耕地等等。城市中包容农村,农村中包容城市,呈现出了农用地逐年减少,建设用地逐年增加的趋势。
2现状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乡结合部既是城市和相邻郊区的结合点,城市与农村各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独特区域,又是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的交叉地带,人口结构相当复杂,况且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具有城市和郊区利用的双重性,土地隐形交易问题严重,公开土地交易也十分活跃。一方面,许多带有明显城市特征的商业网点、工业企业、公益事业相对集中在此,土地交叉违法交易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原有的农村土地利用的格局。由于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复杂性,不免在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土地归属不明,导致产生土地纠纷
由于历史原因,城乡结合部的村与城镇居民之间、村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城镇国有土地与村社集体土地之间的土地界限盘根错节,权属问题很难澄清。如果这些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的土地一旦被国家征用征收,必然会产生因土地权属与经济补偿问题而引发土地纠纷。
2.2城乡结合部土地产出率较高,产权相对模糊,土地资产流失严重
城乡结合部土地专业化利用比较明显,土地利用程度和投人水平较高,土地产出率较高。但因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得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相互渗透。加之,土地使用权流动性较大,土地权属变更滞后。因此,形成了城乡结合部土地权属混杂,模糊不清。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投机行为较为活跃,土地利用方式容易改变,导致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2.3当地群众的土地法制观念欠缺
在城乡结合部,一些使用土地的单位,尤其是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他们认为,只要有政府的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就可以了,不办理土地使用证,也不影响正常经营,办理土地使用证,既要交纳费金,又很麻烦。还有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按照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进行土地证年检,仍然使用过去已经明令废止的旧土地证。特别是有的居民使用的土地证几次变更房照户名,但土地使用证仍不办理变更登记换证手续。致使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使用者不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用地者的合法权益。
2.4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大,管理混乱
宅基地一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比较复杂的部分。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一户多宅。农民一户多宅的原因除过去未全面依法管理外,多是通过购买、继承祖宗房产、户口迁移、分户指标等途径获得。尤为突出的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将自己现有的住房以出租、出卖的形式,获取不正当收人。然后,在自己的承包耕地内以建更房为借口,建起了超出更房规定标准(每处更房规定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的3}4倍,且将家眷全部搬人更房,作为永久性居住地。二是私搭乱建。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农民,在自己居住的房屋周边,不通过当地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便私搭乱建附房、凉棚,有的用于居住,有的则用于经商,还有的用来饲养家畜。由于私搭乱建,既影响了市容市貌,又妨碍了道路交通。三是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活跃,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有的村社不通过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便将本村的集体土地协议出让给用地户使用,事后也不办理土地变更手续。这种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是城里人到乡下购买房屋。这些现象突出表现在一些下岗职工或退休职工上。有的下岗职工,以自谋职业为借口,到城乡结合部的村社购买农民的房子,将自己的房子卖掉,或出租给他人居住,将购买的房子用于开商店,办小手工作坊,如酿酒、生产食品等。也有的退休职工看到周边农村的房子价格低廉,便将自己居住的房屋腾出给儿女居住,自己在城郊地带购买房屋。五是城乡结合部的村民宅基地面积超占严重,导致农民建房多占耕地。有的农民钻土地政策空子,磐石国土资源部门按法律规定审批一处宅基地的面积为330平方米(《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而有的农民少批多占,批给其使用宅基地面积是330平方米,但在建房时,自己却擅自扩大使用面积,有的超出审批面积的3-5倍。
3解决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3.1要明确改种过思路,全力整治土地管理
磐石城市自1995年撤县设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改造工作,重视城市的长远发展与规划,作为管理国土资源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用地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经过反复论证,制定出台一些具有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大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综合治理整顿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奠定基础。
3.2合理开展城市建设工作,并科学规划土地开发
磐石制定了磐石城区五年城市建设目标和今后十五年发展远景规划,在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地划分了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商业区和居住区。制定了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土地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关键是今后要进一步抓好组织落实和实施工作。
3.3要认真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彻实了解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
详实的地籍资料,是管好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基础。凡是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问题突出的地方,主要就是地籍基础资料相对缺乏,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使用情况不清,土地变更滞后等。因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使用情况,土地用途等都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起用地台帐和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解决城乡结合部土地权属纠纷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结束语:
综合以上,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工作是推动城乡结合部乡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华宣奎.关于国土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考.资源·产业,2003.
[2]李加玉,王尚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的反思及调整完善建议.江苏国土资源,2003.
[3]谭刚,程辉,王野.吉林省城市用地潜力分析与城市规模控制研究.吉林国土资源,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