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兴权利作为一个松散的但又极具包容性的宽泛用语,经常在不同的或互有交叉的意义上被频繁使用。通过对新兴权利用语的梳理,在求得对“新兴权利”的某种共识性理解的基础上,对于个中的争议,主张新兴权利法律确认前与法律确认后的“时段连续性”,主张新兴权利用语的“描述性”与“规范性”的兼容性,主张新兴权利的范围和类型受制于使用者选择的时空范围以及对法律权利的认识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