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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质产品较为丰富,发展第三产业与提升软实力日益成为国与国竞争的核心所在的当下,传媒产业地位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传媒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电力、通信等排在第六位,是文化产业中的龙头产业。淤国家领导人在各种重要场域中也一再强调以传媒产业领衔的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在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中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以及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指出,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中国并没有一部正式的新闻法出台,更遑谈专门的传媒产业法。然而,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与当今中国传媒业庞大的产业存量相比,传媒产业规制措施的缺位与缺失显然与传媒产业的重要地位极不相称。加之融媒环境下通讯及传媒产业面临的日益复杂的产业局势,也让传媒产业的法律规制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