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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软件产值年均增速将超30%
6月1日以“展示十五软件产业成果,宣贯十一五软件规划,走自主创新、软件强国之路”为主题的2006年第十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开幕。图为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右一)参观软件博览会。
本报综合消息 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显示,未来5年我国软件产值年均增速将超过30%,到2010年,软件收入将超过13000亿元,软件出口收入可达125亿美元。
在“2006中国软件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十一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将以操作系统为重点,发展自主基础软件,推动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以及面向行业的应用软件等。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软件骨干企业,软件从业人员达到250万人左右。
今年,企业信息化、网络游戏、移动软件仍是软件市场的热点,满足用户的全面网络安全需求则是软件业的重点。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软件收入为3900亿元,同比增长40.3%,软件出口达35.9亿美元。但是,我国软件业目前还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利润率偏低、关键核心技术缺乏、人才结构性失调等问题。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在电子百强企业发布会上表示,信息产业部参与制订的扶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已经上报国务院,不久就要出台。(综)
网上擅发他人作品可罚十万
本报讯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
《条例》明确要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条例》规定: 有侵权行为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侵权行为包括: 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出处,或未支付报酬,或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等。(详见计世网)
ITIL3.0年底前将颁布
加入IT服务管理“生命周期”理念
本报讯 5月30日,记者从 “ISO20000的机遇与冲击:解读ISO20000与ITSM的中国之路”的交流会上了解到,英国商务部将于今年年底前颁布ITIL(IT管理最佳实践经验库)修订更新后的3.0版本,这是自ITIL问世以来最大的修订。
据惠普IT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劲介绍, ITIL3.0除大大增强了与ISO/IEC 20000之间的关联性,使企业的IT服务管理的方向和相关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之外,最显著的进步是IT服务管理“生命周期”理念的加入,这将彻底改变以往各模块之间相互割裂、独立实施的状况,而是通过服务策略、服务介绍、服务实施、服务提升等先后依次的实施,从而使IT服务管理的实施过程被有机整合为一个良性循环的整体。专家一致认为,随着ISO/IEC20000的认证推广和ITIL3.0新版的面世,ITSM在中国的应用将进一步走向深入。但由其实施带来的难度和专业性,使得服务商的“门槛”也更高了。(刘)
共建青少年文明网络新环境
“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正式启动
本报讯 5月30日,由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新闻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社科院指导,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打造、惠及亿万青少年的工程——“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正式启动。与此同时,以各发起网站的优秀内容为主而建成的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互联网信息导航平台“网脉”(www.wm360.cn)试开通。据悉,我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1.1亿,其中1842万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据了解,工程启动后,将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和网上导航平台,开发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各类技术手段和探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有效机制,探索消除网络的负面影响。
又讯 5月31日,记者从第16届“六一”国际儿童节计算机表演赛上获悉,即将组织开发的100个儿童益智软件除提供比赛使用外,还将作为公益事业,免费开放给所有3~12岁的儿童下载使用(下载地址为www.etsj.com.cn)。(毛江华)
6月1日以“展示十五软件产业成果,宣贯十一五软件规划,走自主创新、软件强国之路”为主题的2006年第十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开幕。图为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右一)参观软件博览会。
本报综合消息 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显示,未来5年我国软件产值年均增速将超过30%,到2010年,软件收入将超过13000亿元,软件出口收入可达125亿美元。
在“2006中国软件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十一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将以操作系统为重点,发展自主基础软件,推动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以及面向行业的应用软件等。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软件骨干企业,软件从业人员达到250万人左右。
今年,企业信息化、网络游戏、移动软件仍是软件市场的热点,满足用户的全面网络安全需求则是软件业的重点。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软件收入为3900亿元,同比增长40.3%,软件出口达35.9亿美元。但是,我国软件业目前还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利润率偏低、关键核心技术缺乏、人才结构性失调等问题。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在电子百强企业发布会上表示,信息产业部参与制订的扶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已经上报国务院,不久就要出台。(综)
网上擅发他人作品可罚十万
本报讯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
《条例》明确要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条例》规定: 有侵权行为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侵权行为包括: 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出处,或未支付报酬,或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等。(详见计世网)
ITIL3.0年底前将颁布
加入IT服务管理“生命周期”理念
本报讯 5月30日,记者从 “ISO20000的机遇与冲击:解读ISO20000与ITSM的中国之路”的交流会上了解到,英国商务部将于今年年底前颁布ITIL(IT管理最佳实践经验库)修订更新后的3.0版本,这是自ITIL问世以来最大的修订。
据惠普IT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劲介绍, ITIL3.0除大大增强了与ISO/IEC 20000之间的关联性,使企业的IT服务管理的方向和相关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之外,最显著的进步是IT服务管理“生命周期”理念的加入,这将彻底改变以往各模块之间相互割裂、独立实施的状况,而是通过服务策略、服务介绍、服务实施、服务提升等先后依次的实施,从而使IT服务管理的实施过程被有机整合为一个良性循环的整体。专家一致认为,随着ISO/IEC20000的认证推广和ITIL3.0新版的面世,ITSM在中国的应用将进一步走向深入。但由其实施带来的难度和专业性,使得服务商的“门槛”也更高了。(刘)
共建青少年文明网络新环境
“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正式启动
本报讯 5月30日,由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新闻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社科院指导,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打造、惠及亿万青少年的工程——“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正式启动。与此同时,以各发起网站的优秀内容为主而建成的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互联网信息导航平台“网脉”(www.wm360.cn)试开通。据悉,我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1.1亿,其中1842万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据了解,工程启动后,将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和网上导航平台,开发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各类技术手段和探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有效机制,探索消除网络的负面影响。
又讯 5月31日,记者从第16届“六一”国际儿童节计算机表演赛上获悉,即将组织开发的100个儿童益智软件除提供比赛使用外,还将作为公益事业,免费开放给所有3~12岁的儿童下载使用(下载地址为www.etsj.com.cn)。(毛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