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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在第205、206、207、208条新增加了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四个罪名,由于理论界对这一犯罪研究的较少,而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各界认定中的一些问题却是至关重要的,探讨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中的几个特殊问题,以明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具体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