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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国家税务局近年来认真贯彻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对该局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应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作一具体分析。
一、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效应分析
(一)税收优惠对银川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作用。2011年至2013年对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达到26.43亿元。其中对部分涉农和环保等项目免征增值税240588万元,对部分小规模免征增值税201万元2011年至2013年对个体经济免征增值税20588万元,2011年至201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免征所得税2398万元,2011年至2013年免受税务登记工本费62万元,免费供应发票费用420万元。按照凯恩斯新经济增长的理论RE=RMS(1+RV)/(1+RP)-1(RMS代表货币供给量增长率;RE代表实际经济增长率;RP代表物价上涨率;RV代表货币流通速度变化幅度。)在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税收优惠占RMS一定比例,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银川地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安排就业人数基本保持稳定,逐年小幅度增加。2011年到2013年以来每年吸纳就业人员分别为292238人、340202人和357767人。2013年个体工商业户安排就业人员超过15万人(见附表1)。切实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利用。银川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经济占整个经济总量比东部发达地区比重大,涉农企业利润较低,投入大。在优惠政策支持下,逐步培育成长起来一批林木、花卉、蔬菜水果种植的现代企业。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逐步扩大,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的培育、销售,生态造林,人工中药材的种植、加工、销售,畜禽养殖等产业发展较快。
(四)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效缓解了创业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使部分小微企业积累了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从《2011年至201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比较情况看,2011年至2013年银川国税局管辖小型微利企业户数逐年增减,分别是3455户、3860户、4058户,享受税收优惠总额也在逐年增加,分别是593万元、864万元、941万元,户均享受优惠金额平均每年是1716元、2238元、2318元。
(五)增强了部分企业的竞争力和赢利能力。西部大开政策和技术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解决了企业技术开发资金不足问题,如宁夏天纵泓光余热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以来,在2008年以前还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到2013年,公司累计申报国家专利39件,已获得授权的专利7件,科研业绩提升了企业实力的同时,也扩大了企业知名度,成长为宁夏乃至全国余热发电领域的佼佼者。再如宁夏力成电气集团制造有限公司,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等荣誉,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持的民营骨干企业和自治区百强企业,该公司承接了大量的区外业务,还走出了国门。企业在优惠政策的支持下,积极研发新产品占领市场提高了竞争力和赢利能力。
(六)为推动城市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非常大。由于银川市工业基础薄弱,解决就业人员有限,加之由于历史和地域多方面因素影响,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劳动力水平较低,社会就业压力很大。从《2011年至2013年度个体工商业户应税、免税统计表》分析,银川市个体工商业户税收起征点提高后,税负降低,征税企业户数逐年减少,切实解决了一部分人员就业问题,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缓解了就业压力。2011年以来征税户数由原来的33.5%下降到13.45%。2011年个体工商业户27382户,征税8824万元,免税4279万元,免税额为总额的32.66%,从业人数128153人。2012年个体工商业户33691户,征税8699万元,免税4567万元,免税额为总额的34.43%,从业人数144339人。2013年个体工商业户40835户,征税11135万元,免税11678万元,免税额为总额的51.19%。(2013年7月营改增地税局移交8400户)从业人数156229人。(以上数据为税务登记从业人数,不包括临时雇用人数),2011至2013年个体工商业户户数环比增长比例17.76%、8.47%和22.07%。
(七)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3年来废渣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减免增值税1.8亿元,节约了社会资源,减少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幅度较小,只能起到一定的扬汤止沸作用。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实现从根本上给予有力的优惠。例如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实际上的税负率为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随着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涨、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利润比较低,其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不明显。一是优惠户数占比少。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户占全部所得税纳税人比例小。二是优惠税额占比少,户均享受额小。纳税人存在惧怕心理,纳税调整税率变化,几年后纳税检查补征税款,由于跨越年度长,滞纳金和罚款翻倍,存在享受优惠政策风险。优惠幅度较小,风险大,导致个别企业放弃。
(二)2013年以前核定征收企业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负较重。
(三)税收优惠政策普遍性较差。部分优惠政策要求条件较高,政策普遍性较差。比如目前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6项条件,才可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同时符合这些标准的小微企业微乎其微,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目前的就业实际情况表现为,小微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吸引力远不如大中型企业,据有关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本身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大约只有5%左右。应给西北地区宽松的区域政策,放宽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促进新技术和科研新成果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促进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四)对小微企业政策采用一刀切,拉大了东西部发展差距。不能更好吸引投资,投入技术力量,为经济增长及时增添动力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形成了发展差距,也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耗、技术更新等。
三、发展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支持再就业,加大流转税优惠力度。提高个体工商业户增值税起征点。如果银川地区起征点提高到30000元,按照20%的毛利6000元计,减除人员工资3500元,生存成本、房屋租赁、运输、贷款利息及其他、计费用5%~10%。对财务制度健全、会计资料齐备、经营场所固定、能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准确及时报送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应均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二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在3%左右,商业企业在2%左右。从公平的角度而言,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应超过3%,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应在2%左右。
(二)培育税源,增大优惠幅度。考虑民族地区特殊性,培育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存活率”,借鉴韩国和日本税收优惠经验,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工业加工生产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对年利润在3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减半在征收。使少数民族地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万元以上。
(三)增强保障作用。在解决中小企业招工难的同时,推动大学生、农民工安置就业。对企业按照《劳动法》解决学生、农民工安置就业,下岗职工就业、失地农民就业,并为其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比照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上述人员的税前工资扣除限额基础上加计扣除50%。
(四)促进投资。重视培养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税收政策引导鼓励个人投资中小企业。对向新工厂、新设备投资,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股本投资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再投资6年以上的给予股权收益或资本收益税收减免,以此刺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五)实行差别地区差别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予以税收优惠政策倾斜。银川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非常之大,如与浙江省的地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水平比较,户均享受金额相差1.4倍左右,户数相差20倍以上,总额相差30倍以上。考虑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发挥税收的调节经济作用。
(作者单位:银川市国税局)
责任编辑:徐树雄
一、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效应分析
(一)税收优惠对银川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作用。2011年至2013年对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达到26.43亿元。其中对部分涉农和环保等项目免征增值税240588万元,对部分小规模免征增值税201万元2011年至2013年对个体经济免征增值税20588万元,2011年至201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免征所得税2398万元,2011年至2013年免受税务登记工本费62万元,免费供应发票费用420万元。按照凯恩斯新经济增长的理论RE=RMS(1+RV)/(1+RP)-1(RMS代表货币供给量增长率;RE代表实际经济增长率;RP代表物价上涨率;RV代表货币流通速度变化幅度。)在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税收优惠占RMS一定比例,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银川地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安排就业人数基本保持稳定,逐年小幅度增加。2011年到2013年以来每年吸纳就业人员分别为292238人、340202人和357767人。2013年个体工商业户安排就业人员超过15万人(见附表1)。切实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利用。银川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经济占整个经济总量比东部发达地区比重大,涉农企业利润较低,投入大。在优惠政策支持下,逐步培育成长起来一批林木、花卉、蔬菜水果种植的现代企业。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逐步扩大,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的培育、销售,生态造林,人工中药材的种植、加工、销售,畜禽养殖等产业发展较快。
(四)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效缓解了创业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使部分小微企业积累了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从《2011年至201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比较情况看,2011年至2013年银川国税局管辖小型微利企业户数逐年增减,分别是3455户、3860户、4058户,享受税收优惠总额也在逐年增加,分别是593万元、864万元、941万元,户均享受优惠金额平均每年是1716元、2238元、2318元。
(五)增强了部分企业的竞争力和赢利能力。西部大开政策和技术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解决了企业技术开发资金不足问题,如宁夏天纵泓光余热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以来,在2008年以前还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到2013年,公司累计申报国家专利39件,已获得授权的专利7件,科研业绩提升了企业实力的同时,也扩大了企业知名度,成长为宁夏乃至全国余热发电领域的佼佼者。再如宁夏力成电气集团制造有限公司,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等荣誉,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持的民营骨干企业和自治区百强企业,该公司承接了大量的区外业务,还走出了国门。企业在优惠政策的支持下,积极研发新产品占领市场提高了竞争力和赢利能力。
(六)为推动城市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非常大。由于银川市工业基础薄弱,解决就业人员有限,加之由于历史和地域多方面因素影响,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劳动力水平较低,社会就业压力很大。从《2011年至2013年度个体工商业户应税、免税统计表》分析,银川市个体工商业户税收起征点提高后,税负降低,征税企业户数逐年减少,切实解决了一部分人员就业问题,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缓解了就业压力。2011年以来征税户数由原来的33.5%下降到13.45%。2011年个体工商业户27382户,征税8824万元,免税4279万元,免税额为总额的32.66%,从业人数128153人。2012年个体工商业户33691户,征税8699万元,免税4567万元,免税额为总额的34.43%,从业人数144339人。2013年个体工商业户40835户,征税11135万元,免税11678万元,免税额为总额的51.19%。(2013年7月营改增地税局移交8400户)从业人数156229人。(以上数据为税务登记从业人数,不包括临时雇用人数),2011至2013年个体工商业户户数环比增长比例17.76%、8.47%和22.07%。
(七)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3年来废渣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减免增值税1.8亿元,节约了社会资源,减少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幅度较小,只能起到一定的扬汤止沸作用。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实现从根本上给予有力的优惠。例如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实际上的税负率为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随着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涨、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利润比较低,其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不明显。一是优惠户数占比少。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户占全部所得税纳税人比例小。二是优惠税额占比少,户均享受额小。纳税人存在惧怕心理,纳税调整税率变化,几年后纳税检查补征税款,由于跨越年度长,滞纳金和罚款翻倍,存在享受优惠政策风险。优惠幅度较小,风险大,导致个别企业放弃。
(二)2013年以前核定征收企业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负较重。
(三)税收优惠政策普遍性较差。部分优惠政策要求条件较高,政策普遍性较差。比如目前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6项条件,才可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同时符合这些标准的小微企业微乎其微,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目前的就业实际情况表现为,小微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吸引力远不如大中型企业,据有关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本身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大约只有5%左右。应给西北地区宽松的区域政策,放宽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促进新技术和科研新成果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促进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四)对小微企业政策采用一刀切,拉大了东西部发展差距。不能更好吸引投资,投入技术力量,为经济增长及时增添动力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形成了发展差距,也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耗、技术更新等。
三、发展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支持再就业,加大流转税优惠力度。提高个体工商业户增值税起征点。如果银川地区起征点提高到30000元,按照20%的毛利6000元计,减除人员工资3500元,生存成本、房屋租赁、运输、贷款利息及其他、计费用5%~10%。对财务制度健全、会计资料齐备、经营场所固定、能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准确及时报送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应均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二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在3%左右,商业企业在2%左右。从公平的角度而言,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应超过3%,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应在2%左右。
(二)培育税源,增大优惠幅度。考虑民族地区特殊性,培育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存活率”,借鉴韩国和日本税收优惠经验,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工业加工生产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对年利润在3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减半在征收。使少数民族地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万元以上。
(三)增强保障作用。在解决中小企业招工难的同时,推动大学生、农民工安置就业。对企业按照《劳动法》解决学生、农民工安置就业,下岗职工就业、失地农民就业,并为其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比照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上述人员的税前工资扣除限额基础上加计扣除50%。
(四)促进投资。重视培养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税收政策引导鼓励个人投资中小企业。对向新工厂、新设备投资,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股本投资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再投资6年以上的给予股权收益或资本收益税收减免,以此刺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五)实行差别地区差别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予以税收优惠政策倾斜。银川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非常之大,如与浙江省的地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水平比较,户均享受金额相差1.4倍左右,户数相差20倍以上,总额相差30倍以上。考虑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发挥税收的调节经济作用。
(作者单位:银川市国税局)
责任编辑:徐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