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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因此我们需要用战略眼光看待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并给予有力的支持。
1.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持续快速增长,企业数量迅速攀升,发展活力逐步增强,社会贡献日益显著。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与发展潜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十一五”期间,我国私营企业数量从2005年底的471.95万户增加到2010年底的845.16万户,增长79.1%,年均增速高达12.36%;个体工商户户数从2005年底的2463.9万户增加到2010年底的3452.89万户,增长40.14%,年均增速为6.98%。我国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目前已超过1/3。2011年1-10月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14.2万亿元,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58.9%。小型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合计已占全部划型企业法人从业人员的61.89%,非公经济提供了城镇75%以上的就业岗位。2011年1-11月,非公经济出口总额超过5700亿美元,同比增长33.3%,占全国的1/3。
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允许个体经济适当发展的起步阶段”(1978—1987)、“对非公经济‘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除弊、逐步引导’的启动发展阶段”(1988—2000)、“积极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的持续发展阶段”(2001—2011)三个阶段。目前的总体发展状况呈现出规模小、层次低;创业环境不够浓;发展环境不够宽松;企业发展尚处于自发成长状态等特点。
回顾其发展的历程,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持续发展,直接受益于一次次的解放思想与深化改革。实践经验一再证明,有效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矛盾,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归根结底,还要靠解放思想与深化改革。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主体的矛盾空前复杂,必须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层次体制改革,明确方向、重点突破,才能为小型微型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瓶颈
由于体制改革滞后导致的结构性矛盾,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长期受制于三大深层次难题,集中表现为:信贷融资难、税费负担重、行业壁垒厚。这一状况严重束缚着其发展活力,压缩了其未来成长空间。
2.1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融资难常态化
首先,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严峻,结构性失衡局面严重。其中,既包括国有企业与非公经济企业之间,又包括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更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等实体经济之间严重的两极分化倾向。其次,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融资难本质上是市场失灵问题,采用“两个不低于”等行政性手段应对只能暂时缓解困难,“治标不治本”。这就需要着眼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商业银行体系结构和放贷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引导规划民间信贷资本阳光化运作等。
2.2小型微型企业结构性减税迟缓化
一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增值税和营业税占比较高,且对财政收入贡献较大,因此改革难度不小。2010年增值税占29%,营业税占15%,企业所得税仅占17.5%;2011年1-9月,国内增值税完成18198.68亿元,同比增长18.7%;营业税完成10365.63亿元,同比增长24.0%。二是税制调整利害攸关,改革阻力较大。如去年出台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将适用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到6万元。据最近的调查反映,此项政策调整力度偏小,且政策门槛较高,认定标准严格,受益面较窄,实施效果尚未达到预期。此外,中小企业负担的各种行政性收费名目繁多,涉及许多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清理和解决的难度较大。
2.3民间投资进入垄断领域壁垒顽固化
一是经济性与行政性壁垒并存。比如电信业。电信业具有很强的资本规模效应,巨大的投资以及设备专用性导致的资本沉淀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进入。二是政策性壁垒降低,技术性壁垒依旧。技术性壁垒主要集中在实际操作层面,具有很高的隐蔽性。近期的一次调研中有关企业反映,1999年《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制了国内民营石化企业进口国外原油的渠道,事实上维护了相关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三是传统产业壁垒仍存,新兴产业壁垒又现。中小民营企业不仅难以进入传统垄断性领域,而且开始面临限制进入新兴战略性产业的新壁垒,比如风力发电行业等。
3.改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改善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环境,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深化改革,明确政策取向,全面深化财税、金融、投资等三大体制改革。
3.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予”“少取”“放活”
一是“多予”,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小企业创业基地与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二是“少取”,要实施结构性减税,大力改进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制,扩大小微企业政策受益面;要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放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政策性金融体系,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破除行业性进入壁垒,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
3.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降低小微型企业负担
要大幅度增加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对创业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受益面,向有技术、有产品、有市场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倾斜;落实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配额比例政策,保障小微型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继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延长税收减免期限,特别要对创业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坚决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或废除部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3.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与体系;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机构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在银行管理、资金构成、准备金要求等方面给予区别对待;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鼓励民间资金设立小型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坚决打击高利贷;建立以政府担保为主、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为补充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规范担保费率;培育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宽风险投资企业融资和退出渠道;规范创业板和中小板的运作制度。
3.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破除民间投资进入壁垒
要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民间投资“36条”政策,针对金融、石油石化、电信、铁路、民航等重点、难点领域和行业,在解决“玻璃门”和“弹簧门”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全面系统清理和规范地方、行业的限制公平竞争的歧视性政策,降低民间投资的行业进入门槛。二是坚决清除以高于行业正常标准的限制民营投资进入的技术性行业准入壁垒,制止拖延或阻碍批准民间投资进入相关行业的行为。三是防止行业垄断性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建立举报、投诉、听证、查处等运作机制,实施行政、司法等有效干预措施。
1.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持续快速增长,企业数量迅速攀升,发展活力逐步增强,社会贡献日益显著。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与发展潜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十一五”期间,我国私营企业数量从2005年底的471.95万户增加到2010年底的845.16万户,增长79.1%,年均增速高达12.36%;个体工商户户数从2005年底的2463.9万户增加到2010年底的3452.89万户,增长40.14%,年均增速为6.98%。我国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目前已超过1/3。2011年1-10月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14.2万亿元,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58.9%。小型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合计已占全部划型企业法人从业人员的61.89%,非公经济提供了城镇75%以上的就业岗位。2011年1-11月,非公经济出口总额超过5700亿美元,同比增长33.3%,占全国的1/3。
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允许个体经济适当发展的起步阶段”(1978—1987)、“对非公经济‘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除弊、逐步引导’的启动发展阶段”(1988—2000)、“积极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的持续发展阶段”(2001—2011)三个阶段。目前的总体发展状况呈现出规模小、层次低;创业环境不够浓;发展环境不够宽松;企业发展尚处于自发成长状态等特点。
回顾其发展的历程,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持续发展,直接受益于一次次的解放思想与深化改革。实践经验一再证明,有效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矛盾,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归根结底,还要靠解放思想与深化改革。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主体的矛盾空前复杂,必须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层次体制改革,明确方向、重点突破,才能为小型微型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瓶颈
由于体制改革滞后导致的结构性矛盾,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长期受制于三大深层次难题,集中表现为:信贷融资难、税费负担重、行业壁垒厚。这一状况严重束缚着其发展活力,压缩了其未来成长空间。
2.1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融资难常态化
首先,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严峻,结构性失衡局面严重。其中,既包括国有企业与非公经济企业之间,又包括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更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等实体经济之间严重的两极分化倾向。其次,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融资难本质上是市场失灵问题,采用“两个不低于”等行政性手段应对只能暂时缓解困难,“治标不治本”。这就需要着眼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商业银行体系结构和放贷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引导规划民间信贷资本阳光化运作等。
2.2小型微型企业结构性减税迟缓化
一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增值税和营业税占比较高,且对财政收入贡献较大,因此改革难度不小。2010年增值税占29%,营业税占15%,企业所得税仅占17.5%;2011年1-9月,国内增值税完成18198.68亿元,同比增长18.7%;营业税完成10365.63亿元,同比增长24.0%。二是税制调整利害攸关,改革阻力较大。如去年出台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将适用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到6万元。据最近的调查反映,此项政策调整力度偏小,且政策门槛较高,认定标准严格,受益面较窄,实施效果尚未达到预期。此外,中小企业负担的各种行政性收费名目繁多,涉及许多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清理和解决的难度较大。
2.3民间投资进入垄断领域壁垒顽固化
一是经济性与行政性壁垒并存。比如电信业。电信业具有很强的资本规模效应,巨大的投资以及设备专用性导致的资本沉淀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进入。二是政策性壁垒降低,技术性壁垒依旧。技术性壁垒主要集中在实际操作层面,具有很高的隐蔽性。近期的一次调研中有关企业反映,1999年《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制了国内民营石化企业进口国外原油的渠道,事实上维护了相关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三是传统产业壁垒仍存,新兴产业壁垒又现。中小民营企业不仅难以进入传统垄断性领域,而且开始面临限制进入新兴战略性产业的新壁垒,比如风力发电行业等。
3.改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改善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环境,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深化改革,明确政策取向,全面深化财税、金融、投资等三大体制改革。
3.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予”“少取”“放活”
一是“多予”,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小企业创业基地与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二是“少取”,要实施结构性减税,大力改进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制,扩大小微企业政策受益面;要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放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政策性金融体系,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破除行业性进入壁垒,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
3.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降低小微型企业负担
要大幅度增加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对创业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受益面,向有技术、有产品、有市场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倾斜;落实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配额比例政策,保障小微型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继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延长税收减免期限,特别要对创业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坚决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或废除部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3.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与体系;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机构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在银行管理、资金构成、准备金要求等方面给予区别对待;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鼓励民间资金设立小型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坚决打击高利贷;建立以政府担保为主、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为补充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规范担保费率;培育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宽风险投资企业融资和退出渠道;规范创业板和中小板的运作制度。
3.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破除民间投资进入壁垒
要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民间投资“36条”政策,针对金融、石油石化、电信、铁路、民航等重点、难点领域和行业,在解决“玻璃门”和“弹簧门”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全面系统清理和规范地方、行业的限制公平竞争的歧视性政策,降低民间投资的行业进入门槛。二是坚决清除以高于行业正常标准的限制民营投资进入的技术性行业准入壁垒,制止拖延或阻碍批准民间投资进入相关行业的行为。三是防止行业垄断性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建立举报、投诉、听证、查处等运作机制,实施行政、司法等有效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