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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整理分析教育部门户网站上网友对国家学前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的5708条建言,可以发现,民众的建言涉及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学前教育教师待遇问题、财政投入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学前教育内容问题、学前教育性质问题。民众在提出这些问题的同时,还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强烈要求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体制、管理体制及教育内容,有条件地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目标等。
[关键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学前教育;教育改革;教育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文本自2010年2月28日至3月28日再次公开征求民众意见。据统计,一个月中教育部门户网站共收到建言18474条,有关学前教育的建言3951条,占总数的21.39%,在教育各阶段中所占比例最高。笔者对这3951条建言进行分析整理,一方面是为了解民意,另一方面希望能为国家制定出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民意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供一定的参考。
建言主要涉及幼儿园教师待遇、财政投入、办园体制、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与培训、管理体制、教育内容、幼儿园收费、学前教育立法、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班、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话题,各主要话题的频数分布情况详见表1。
资料还显示,发表建言的群体有幼儿园教师、园长、高校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学前教育研究机构、地方教育部门主管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各类群体均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意见和建议。分析和解读这些建议,揭示建言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原因与建言者的根本诉求,对认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建言的内容,我们将民众关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幼儿园教师待遇问题
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备受关注,占到学前教育建言总数的37.32%。资料显示,针对幼儿教师待遇的建言主要来自一线的幼儿园教师,并以农村幼儿园教师、公办幼儿园中的非公办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为主。这部分建言主要围绕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编制、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培养培训等具体问题展开。如有建言指出“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政策这么好,农民工、民营厂子的工人都有劳动保障”;“农村非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没有保障,农村非公办幼儿园教师身份不明,每个幼儿园教师的工资二三百元钱”等。针对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的现状,网友提出“国家应尽快制订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和其他相关政策,以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其他教育阶段的教师一样,拥有不低于公务员的待遇;确保幼儿园教师不因民办还是公办、不因‘在编’和‘不在编’,不因城市还是农村,而能够同工同酬”;“提高非公办教师的待遇,工资可以定在公办园教师的80%”;“不要将幼儿园教师隐含在中小学教师里面,要明确提出幼儿园教师,因为一包含就什么都没有了”等。
其实,造成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编制不能解决,医疗和养老保险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幼儿园教师身份待遇的规定难以落实,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之间相互冲突。《教师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可见,从法律角度而言,幼儿园教师本就与中小学教师地位等同。然而,国家后续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却出现了与《教师法》不一致的地方。仅以2009年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例,这一文件没有包括幼儿园教师,致使中小学教师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劣势地位更为彰显。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法》对幼儿园教师地位的法律规定变得更加苍白无力;其次,即便按照《教师法》,履行对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标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能享受正式教师编制和待遇的幼儿园教师所占的比例也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在我国幼儿园总数中占据绝对多数,据2008年的数据统计,民办幼儿园已经占到幼儿园总数的62.16%,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比较庞大。此外在公办幼儿园内部,无编制的教师人数也较多,他们同样无法享受到《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待遇。
除了关注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和编制问题外,还有298条建言建议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发表这类建言的主要是幼儿家长和幼儿园教师。这一方面表明了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素质和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幼儿园教师对自身工作的热爱,希望通过提高自身素质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建言分别对职前培养、教师资格认定和入职后的培训给出了针对性的意见。首先,在改革职前教育方面,建言指出:“对各中专、大专幼儿师范学校的招生,国家要严格控制,尤其要控制各职教中心随意举办幼儿教育专业的行为,以保证幼儿师范毕业生的整体素质”;“各师范院校要明确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责任,统筹规划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在改革教师准入制度方面,建言希望“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评审制度,在学历和技能等多方面提高要求,以确保教师的索质。”在此,还有建言提出要加大男幼儿园教师的比例。在改革职后教师培训方面,建言指出“要给予幼儿园教师更多的培训机会,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投入力度。”由于幼儿园教师这一群体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待遇状况会对幼儿师范学校生源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质量又会直接影响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量,进而对幼儿园教育质量产生影响,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变化都会对其他环节产生影响,因此,从理论上而言,无论从哪个角度突破,都会对整体系统的优化起到促进作用,只是在目前提高教师待遇呼声如此高涨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突破口应首先放在如何解决不同身份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上。
二、政府财政投入问题
共有751条建言呼吁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建言总数的13,16%。这类建言认为目前我国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分配不合理,因此要加大中央政府的投入,设立幼儿教育专项经费,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长期以来,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1993年至今,学前教育经费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3%左右)。这次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对自己在幼儿教育投入方面的角色仍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表现为:在论及其他教育阶段时,都明确提出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而在论及学前教育时,则变为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有建言指出,之所以出现这一状况,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规划纲要仍将学前教育的作用仅仅与个体联系起来,没有看到学前教育对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与价值。因此,97条建言呼吁政府要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其意 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幼儿园举办标准和审批程序举办幼儿园并登记备案”等。实际上,学前教育的综合性较强,在管理上涉及到多个部门。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69号文件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即规定幼儿教育事业“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教育、卫生、计划、财政、劳动人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轻工、纺织、商业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调动各部门管理幼儿教育工作的积极性,理顺关系,加强领导。然而,现实中,各部门间配合不到位,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严重,如民办幼儿园就存在着批、管分离的状况。如何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问题,还迫切需要深入研究。
有关幼儿园教育内容的建言有224条,主要指出目前幼儿教育中存在明显的小学化现象,而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幼儿园中,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早教机构也存在这一问题。小学化的表现主要是教授幼儿读、写和识字、拼音等内容。“幼儿园教材太乱,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教材,有的把小学一二年级的教材用到学前教育上,导致孩子还没上学就开始厌学”;“小学教育内容引入学前教育,给孩子留枯燥的文字性的家庭作业,甚至小学还有入学考试。”针对这种现象,网友建议在幼儿园没有全国统一教材的情况下,国家应该就教学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注重幼儿兴趣和能力的培养,将传统文化引入幼儿园课程。就幼儿园而言,小学化现象严重的原因主要:一是有些幼儿园对幼小衔接工作如何开展并不是十分明确,因此将对知识与能力的培养看得过重;二是片面地迎合家长的需求,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幼儿家长对孩子学习知识、技能更为看重;三是与教师的素质密切相关。例如,在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中,教师一般来自小学转岗,虽然有关小学的教学经验丰富,但缺乏幼儿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很容易将小学的内容拿到学前班来教授。针对这种情况,95条建言希望取消小学学前班,因为学前班大大增加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可能性。但目前取消学前班不太可能,2008年的教育年鉴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学前班262809个,接收7967054名幼儿,占人园幼儿总数的32.2%,可见学前班承担着我国幼儿教育的重任。笔者以为这一问题的实质并不是学前班这种形式不好,关键在于政府要对学前班的办学、管理方式和教师资质加强管理与监控,尤其要对其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此外,为了尽量避免教师和家长对知识的过分看重,建言希望规划纲要文本要避免提“智力开发”这类目标,同时要加强对幼儿园课程标准的深入研究,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这也是43条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的建言所重点强调的。
四、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与普及学前教育问题
532条建言希望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占建言总数的9.32%。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一话题与我国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人们对国家教育发展走向的关注有密切联系。统计显示,希望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的呼声主要来自一线教师和幼儿家长,这两种群体看到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工具价值。幼儿园教师所持的理由是,当学前教育被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后,政府就能够重视学前教育,随之教师的待遇能够得到保障,如“只有将幼儿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幼儿园教师才能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样的编制和待遇,才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等。家长希望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理由是因为这样幼儿园的收费就会降低,如“把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后,孩子就能读得起幼儿园,老百姓的负担也就减轻了”等。此外,也有建言指出“考虑国家的条件,可以先将学前一年尤其是农村学前一年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不过,也有个别建言不同意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主要观点是“如果把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孩子会更累,小学化现象会更严重。”笔者认为,学前教育是否纳入义务教育,是学前三年纳入义务教育还是学前一年纳入义务教育,是农村学前教育先纳入义务教育还是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同时纳入义务教育,这些问题最终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即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究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种责任具体体现为政府是否对学前教育投入了满足其发展的经费,管理是否到位,师资和设备是否合格等。虽然反对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人数较少,但也需要高度重视这一不同的意见,因为在各方面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确使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还有119条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这些建言主要是对规划纲要中对普及学前教育所定的目标有一定的意见。大家普遍认为,提出普及学前教育是规划纲要的一个亮点,但是将2020年学前三年普及率定为75%,目标有些低。如有建言提出:“这样的普及目标,会使得一些已达标的地区停滞不前”;“这个普及目标没有前瞻性等。有建言提出普及的目标应该定在80%或85%,还有人提出要定在90%或80%~90%。针对如何普及学前教育的问题,有人提出,普及应该考虑地区差异,如“学前教育普及率的确定一定要考虑地区差异(如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也有建言提出普及学前教育可以先试点,“然后推广经验,目前可以将试点选在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此外,有部分建言提出普及学前教育的前提是保证学前教育的质量,普及率是重要的,但无质量要求下的普及率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会对儿童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刘焱教授就曾明确提出,“作为全国性规划纲要,既应当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低洼’之处,也应当考虑学前教育发展的‘高地’如何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质量提高。因此,普及应该与提高质量相结合,仅仅提普及,不利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有131条建言提出学前教育要尽快立法。有了法律,教师的待遇问题就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学前教育立法要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政府责任、经费投入、教师资格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进而使得学前教育的发展能够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两次就规划纲要有关学前教育的建言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发现两次建言涉及到的重大话题有相同之处又略有不同。首先,相同点在于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及师资的培养与培训、政府对幼儿教育的经费投入、幼儿教育的办园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内容、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是两次建言共同涉及的重大话题,这既说明这些方面事关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说明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背景的变化,目前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等。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不断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我们不能回避问题,而是要通过国家和人民的齐心协力来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国家问计于民的民主理念,这不仅反映了教育改革的进步,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改革、民众参与的深入。规划纲要能从一定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学前教育,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保障和支持,必将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美好的前景
[关键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学前教育;教育改革;教育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文本自2010年2月28日至3月28日再次公开征求民众意见。据统计,一个月中教育部门户网站共收到建言18474条,有关学前教育的建言3951条,占总数的21.39%,在教育各阶段中所占比例最高。笔者对这3951条建言进行分析整理,一方面是为了解民意,另一方面希望能为国家制定出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民意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供一定的参考。
建言主要涉及幼儿园教师待遇、财政投入、办园体制、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与培训、管理体制、教育内容、幼儿园收费、学前教育立法、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班、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话题,各主要话题的频数分布情况详见表1。
资料还显示,发表建言的群体有幼儿园教师、园长、高校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学前教育研究机构、地方教育部门主管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各类群体均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意见和建议。分析和解读这些建议,揭示建言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原因与建言者的根本诉求,对认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建言的内容,我们将民众关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幼儿园教师待遇问题
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备受关注,占到学前教育建言总数的37.32%。资料显示,针对幼儿教师待遇的建言主要来自一线的幼儿园教师,并以农村幼儿园教师、公办幼儿园中的非公办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为主。这部分建言主要围绕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编制、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培养培训等具体问题展开。如有建言指出“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政策这么好,农民工、民营厂子的工人都有劳动保障”;“农村非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没有保障,农村非公办幼儿园教师身份不明,每个幼儿园教师的工资二三百元钱”等。针对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的现状,网友提出“国家应尽快制订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和其他相关政策,以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其他教育阶段的教师一样,拥有不低于公务员的待遇;确保幼儿园教师不因民办还是公办、不因‘在编’和‘不在编’,不因城市还是农村,而能够同工同酬”;“提高非公办教师的待遇,工资可以定在公办园教师的80%”;“不要将幼儿园教师隐含在中小学教师里面,要明确提出幼儿园教师,因为一包含就什么都没有了”等。
其实,造成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编制不能解决,医疗和养老保险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幼儿园教师身份待遇的规定难以落实,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之间相互冲突。《教师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可见,从法律角度而言,幼儿园教师本就与中小学教师地位等同。然而,国家后续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却出现了与《教师法》不一致的地方。仅以2009年颁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例,这一文件没有包括幼儿园教师,致使中小学教师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劣势地位更为彰显。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法》对幼儿园教师地位的法律规定变得更加苍白无力;其次,即便按照《教师法》,履行对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标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能享受正式教师编制和待遇的幼儿园教师所占的比例也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在我国幼儿园总数中占据绝对多数,据2008年的数据统计,民办幼儿园已经占到幼儿园总数的62.16%,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比较庞大。此外在公办幼儿园内部,无编制的教师人数也较多,他们同样无法享受到《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待遇。
除了关注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和编制问题外,还有298条建言建议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发表这类建言的主要是幼儿家长和幼儿园教师。这一方面表明了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素质和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幼儿园教师对自身工作的热爱,希望通过提高自身素质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建言分别对职前培养、教师资格认定和入职后的培训给出了针对性的意见。首先,在改革职前教育方面,建言指出:“对各中专、大专幼儿师范学校的招生,国家要严格控制,尤其要控制各职教中心随意举办幼儿教育专业的行为,以保证幼儿师范毕业生的整体素质”;“各师范院校要明确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责任,统筹规划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在改革教师准入制度方面,建言希望“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评审制度,在学历和技能等多方面提高要求,以确保教师的索质。”在此,还有建言提出要加大男幼儿园教师的比例。在改革职后教师培训方面,建言指出“要给予幼儿园教师更多的培训机会,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投入力度。”由于幼儿园教师这一群体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待遇状况会对幼儿师范学校生源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质量又会直接影响幼儿园教师队伍的质量,进而对幼儿园教育质量产生影响,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变化都会对其他环节产生影响,因此,从理论上而言,无论从哪个角度突破,都会对整体系统的优化起到促进作用,只是在目前提高教师待遇呼声如此高涨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突破口应首先放在如何解决不同身份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上。
二、政府财政投入问题
共有751条建言呼吁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建言总数的13,16%。这类建言认为目前我国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分配不合理,因此要加大中央政府的投入,设立幼儿教育专项经费,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长期以来,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1993年至今,学前教育经费仅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3%左右)。这次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对自己在幼儿教育投入方面的角色仍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表现为:在论及其他教育阶段时,都明确提出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而在论及学前教育时,则变为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有建言指出,之所以出现这一状况,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规划纲要仍将学前教育的作用仅仅与个体联系起来,没有看到学前教育对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与价值。因此,97条建言呼吁政府要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其意 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幼儿园举办标准和审批程序举办幼儿园并登记备案”等。实际上,学前教育的综合性较强,在管理上涉及到多个部门。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69号文件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即规定幼儿教育事业“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教育、卫生、计划、财政、劳动人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轻工、纺织、商业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调动各部门管理幼儿教育工作的积极性,理顺关系,加强领导。然而,现实中,各部门间配合不到位,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严重,如民办幼儿园就存在着批、管分离的状况。如何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问题,还迫切需要深入研究。
有关幼儿园教育内容的建言有224条,主要指出目前幼儿教育中存在明显的小学化现象,而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幼儿园中,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早教机构也存在这一问题。小学化的表现主要是教授幼儿读、写和识字、拼音等内容。“幼儿园教材太乱,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教材,有的把小学一二年级的教材用到学前教育上,导致孩子还没上学就开始厌学”;“小学教育内容引入学前教育,给孩子留枯燥的文字性的家庭作业,甚至小学还有入学考试。”针对这种现象,网友建议在幼儿园没有全国统一教材的情况下,国家应该就教学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注重幼儿兴趣和能力的培养,将传统文化引入幼儿园课程。就幼儿园而言,小学化现象严重的原因主要:一是有些幼儿园对幼小衔接工作如何开展并不是十分明确,因此将对知识与能力的培养看得过重;二是片面地迎合家长的需求,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幼儿家长对孩子学习知识、技能更为看重;三是与教师的素质密切相关。例如,在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中,教师一般来自小学转岗,虽然有关小学的教学经验丰富,但缺乏幼儿教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很容易将小学的内容拿到学前班来教授。针对这种情况,95条建言希望取消小学学前班,因为学前班大大增加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可能性。但目前取消学前班不太可能,2008年的教育年鉴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学前班262809个,接收7967054名幼儿,占人园幼儿总数的32.2%,可见学前班承担着我国幼儿教育的重任。笔者以为这一问题的实质并不是学前班这种形式不好,关键在于政府要对学前班的办学、管理方式和教师资质加强管理与监控,尤其要对其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此外,为了尽量避免教师和家长对知识的过分看重,建言希望规划纲要文本要避免提“智力开发”这类目标,同时要加强对幼儿园课程标准的深入研究,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这也是43条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的建言所重点强调的。
四、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与普及学前教育问题
532条建言希望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占建言总数的9.32%。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一话题与我国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人们对国家教育发展走向的关注有密切联系。统计显示,希望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的呼声主要来自一线教师和幼儿家长,这两种群体看到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工具价值。幼儿园教师所持的理由是,当学前教育被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后,政府就能够重视学前教育,随之教师的待遇能够得到保障,如“只有将幼儿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幼儿园教师才能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样的编制和待遇,才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等。家长希望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理由是因为这样幼儿园的收费就会降低,如“把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后,孩子就能读得起幼儿园,老百姓的负担也就减轻了”等。此外,也有建言指出“考虑国家的条件,可以先将学前一年尤其是农村学前一年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不过,也有个别建言不同意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主要观点是“如果把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孩子会更累,小学化现象会更严重。”笔者认为,学前教育是否纳入义务教育,是学前三年纳入义务教育还是学前一年纳入义务教育,是农村学前教育先纳入义务教育还是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同时纳入义务教育,这些问题最终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即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究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种责任具体体现为政府是否对学前教育投入了满足其发展的经费,管理是否到位,师资和设备是否合格等。虽然反对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人数较少,但也需要高度重视这一不同的意见,因为在各方面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确使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还有119条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这些建言主要是对规划纲要中对普及学前教育所定的目标有一定的意见。大家普遍认为,提出普及学前教育是规划纲要的一个亮点,但是将2020年学前三年普及率定为75%,目标有些低。如有建言提出:“这样的普及目标,会使得一些已达标的地区停滞不前”;“这个普及目标没有前瞻性等。有建言提出普及的目标应该定在80%或85%,还有人提出要定在90%或80%~90%。针对如何普及学前教育的问题,有人提出,普及应该考虑地区差异,如“学前教育普及率的确定一定要考虑地区差异(如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也有建言提出普及学前教育可以先试点,“然后推广经验,目前可以将试点选在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此外,有部分建言提出普及学前教育的前提是保证学前教育的质量,普及率是重要的,但无质量要求下的普及率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会对儿童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刘焱教授就曾明确提出,“作为全国性规划纲要,既应当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低洼’之处,也应当考虑学前教育发展的‘高地’如何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质量提高。因此,普及应该与提高质量相结合,仅仅提普及,不利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有131条建言提出学前教育要尽快立法。有了法律,教师的待遇问题就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学前教育立法要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政府责任、经费投入、教师资格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进而使得学前教育的发展能够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两次就规划纲要有关学前教育的建言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发现两次建言涉及到的重大话题有相同之处又略有不同。首先,相同点在于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及师资的培养与培训、政府对幼儿教育的经费投入、幼儿教育的办园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内容、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是两次建言共同涉及的重大话题,这既说明这些方面事关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说明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背景的变化,目前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等。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不断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我们不能回避问题,而是要通过国家和人民的齐心协力来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国家问计于民的民主理念,这不仅反映了教育改革的进步,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改革、民众参与的深入。规划纲要能从一定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学前教育,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保障和支持,必将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美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