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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少数民族城市化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民族发展中的重大转折,也是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趋势,结合我国少数民族城市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论述了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的内容和发展情况,并指出了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解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与城市化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城市化;问题;对策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大多居住于边疆、高原、山地、草原与森林地带,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许多民族尚处于农业或前农业经济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告别传统的经济文化类型,而进入城镇发展。少数民族城市化成为民族发展中最具重要意义的事件,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鉴于少数民族在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提上了日程。近年来许多民族研究者對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研究。
一、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的内容
(一)少数民族城市化的意义和战略途径研究
1.少数民族城市化的意义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对西部大开发、缩小东西差距、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推进西部地区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高永久指出,城市化是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稳定增长的前提,是民族地区城市空间扩散与集聚效应作用产生的保证。徐和平认为,加速城市化进程,能从外部导入新的要素,加速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推动其社会现代化进程,带动经济发展。袁仲由认为,实施城镇化战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集中体现,是推动城乡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蒋彬认为,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是西部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张鸿雁、陈俊峰认为,加快城市化既是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国区域社会平衡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总体安全战略的重要选择。还有人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文化多元化,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城市多元文化居民是城市建设的创造力。因此,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肯定了城市化对少数民族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少数民族城市化战略途径研究。对于少数民族,尤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城市化战略途径的研究,一直是专家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在研究方法上:研究者大多是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民族地区整体或某个具体区划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其城市化的特点,或指出城市化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最后指出战略途径或给出对策措施。例如刘晖通过对西北民族地区城市发展的进程、动力、现状、制约条件的全面分析,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战略;邓正琦论述了渝东南民族地区城镇化所处的阶段,分析了该地区城镇化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探讨了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在战略途径上:通过认真深入的研究,学者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西部少数民族城市化道路,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有的主张发展小城镇战略,比如张建英,他结合民族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实际,专文分析了在民族地区加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小城镇建设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其城市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小城镇建设:有的学者强调发展大城市,他们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地域辽阔;小城镇的聚集和扩散能力极为有限,再加上西部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低;小城镇很难发挥扩大非农就业功能,只有发展大城市,建立大都市区、都市群和都市连绵区,才能发挥规模效益,扩大就业容量,减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还有人认为应该发展中等城市,因为发展中等城市既可以发挥一定的聚集效应,又可以避免发展小城镇的弊端。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种论点之间并非绝对排斥关系,只是发展的重点、对象有所不同。还有的学者综合了上述观点,提出“城市体系发展论”,他们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城市化应以大城市为依托,积极而有重点地发展中小城市,形成一个有机的城镇网络体系。还有人提出“非均衡型区域城镇结构体系战略”,他们认为,目前民族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差异大。需要根据现实发展状况构建不同性质的城镇体系,比较发达地区可以建立高密集度、高聚集度和高度互动关系的城镇群,发展较快的城市则可以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还有人主张“市场主导型多元城镇化战略”,强调用市场化的方式,依靠各个城镇化主体的自主决策、创新和协调推进城镇化,主张城镇规模结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近域扩张、人口聚集的多元化,该战略以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选择为核心。高永久则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化应实行“一中心两重点”的战略,即以中心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以旅游城镇和边贸口岸城镇的发展为重点,完善城市体系的等级规模,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的中介层次,调节城市的产业结构,以中心城市和特色城镇为龙头,带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腾飞。
(二)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研究
1.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城市流动人口的产生原因、特点、类型、影响、解决措施等内容。高永久教授对沈林、金春子、周竞红、胡令明、郑信哲等人在此方面的研究成果作了总结,可简单概括如下:流动人口产生的原因,一是城乡差别大;二是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动人口的特点主要为绝对数不大,从业集中,文化素质低,居住大分散、小聚居,流动性大,流向城市形式多样化等;流动人口的类型主要有普通务工型、特色经营型、盲目流动型、迁徙城郊异地型等;流动人口的影响,既有促进文化交流,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活等积极影响,也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不少学者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杨健吾指出,要以“为本地少数民族服务、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为指导思想,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金春子认为,政府要重视流动人口工作,把其管理服务看成大事;华彦龙认为,统战部门也应有所作为。
2.对城市民族关系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随着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多民族化程度加深,城市民族关系发生了急剧变化,许多学者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的特点、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在特点方面,学者们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有三个全新特点:民族间直接交往得到发展、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民族文化交融加强;在影响因素方面,有人指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民族意识增强问题、落实民族政策问题”是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问题;也有人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宗教、国际因素等方面分析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还有人以某具体城市为例,强调“单位制”对民族关系的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 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外因说”。
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上,有人主张通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等措施,建立城市民族关系调整新机制;还有学者提出,要加强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要将民族关系协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密切关注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间的配合与协作,要坚持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学者从其它方面对民族關系进行研究。这些成果对城市化环境下我国民族关系新特点、新趋势作了归纳、概括,有助于把握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对政府与司法部门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指导意义。
3.民族社区研究。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曾经形成了某一民族集中居住于一地的居住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富有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社区。民族社区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到民族社区的变迁、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等方面。关于社区变迁的概念和内容。有学者认为,社区变迁主要指社区整体结构与各个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不断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在新的条件与机制基础上运行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包括人口变迁、空间关系变迁、经济结构变迁、生活质量与生活方式变迁等各个方面。这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对城市中回族社区的研究,有人对回族社区拆迁中回族居住格局的变化问题进行探讨,并强调回族社区城市化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回族群体的文化变迁过程,还要重视少数民族群体及个体在城市化中的作用;还有学者对西北回族穆斯林社区的地缘、社缘变迁进行研究,并指出以文化自觉的方式,实现自身结构的现代化是城市回族穆斯林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还有人对网络穆斯林社区的兴起与发展进行了探讨。关于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民族问题,有的学者强调,充分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的利益,认真贯彻多元一体文化的政策,认真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规,深入系统研究城市民族问题的特点和发生变化的规律,是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民族问题的主要对策。还有人对城市民族社区建设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民族社区应以历史形成,或自然形成为原则;应在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旗帜下,提倡团结、尊重、了解和友谊;社区服务应作为市政服务机构的一个分支,以便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居民服务,还要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居民的职业教育,以促进就业,维持社会安定。
4.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为了贯彻实施《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权益,一些民族研究者作了相应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流动人口教育问题具有“教育主体的多民族性、学习载体的多元文化传统、教育规律的特殊性”等特点,应从“政策上优惠;提高父母素养,完善家庭教育;更新观念,锐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益。还有人认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权益,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应通过法律途径给予保障,尤其强调完善立法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对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问题作了研究,并指出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民族多元和文化多样的区域特色,注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加城市化建设中的文化含量。
二、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遇到巨大困难
目前,一些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特点的建筑物因年代久远而成为危房,有的正在被拆毁。对此,当地政府也提出了保护措施,但由于能力和财力有限,使这一工作呈现出了既想要保护又没有保护好的状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某些族群的某些民俗文化正在消失。如位于渝东南的土家族的一些民俗文化正在或已经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土家族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打闹”习俗因劳动组合发生重大变化而逐渐消失;狩猎活动及其敬猎神的习俗因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而消失;秀山石堤酉水一带的渔业习俗正在消失;婚俗中的“哭嫁”及其仪式正在逐渐消失;土老司及其相关习俗已经消失;“舍巴日”与年节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舍巴日”近几十年来已没再举行,酉水河一带的族年已变成以户为单位过,不再去祠堂里敬奉祖先:土家族的服饰也在日常生活中已经消失。以上情况说明,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的确正在加速。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的生存方式与习惯正在发生突变。
(二)社会流动带来的碰撞与冲突
城市化作为一个人口现象,是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不可避免,不同民族之间的碰撞、冲突的机会增多。可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处于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位置上的群体,也是最具有不稳定性的群体,其问题所波及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刻的。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能促进文化交流,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活等积极影响,也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三)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城市生活的各种力量对于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影响总体来看是具有瓦解性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逐渐增强,突出地表现为以本民族的现状与其他民族,特别是与汉族对比的现象,更加注重对各项合法权益的维护。城市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城市民族关系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只有根据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规律来做工作,才能使城市民族关系适应多元复杂的城市发展现状与未来的趋势。有的学者认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权益,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应通过法律途径给予保障,尤其强调完善立法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在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问题上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民族多元和文化多样的区域特色,注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加城市化建设中的文化含量。
当前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认识上还存在着偏差;小城镇建设相对分散;乡镇产业构成低;资金严重短缺;乡镇干部素质低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然阻碍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三、解决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在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针对上述某些问题的分析,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由于在城市化进程中,各少数民族都主动地融入主流文化,在主流文化面前,少数民族自己的文化则属于弱势文化,容易被主流文化所摒弃或涵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将逐渐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与生活习惯,既吸收新的文化元素,又通过文化选择淘汰某些不适应现代文明的文化。某些传统文化也会因为失去了自己的生存土壤而逐渐消失。对此,各级政府须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相反,对有些民族文化的存在价值我们也应有所斟酌。例如纳西族、彝族、傈僳族和独龙族等民族的支系中,盛行垛木房和木楞房,连墙体在内的整座房屋要 由上百棵树木构成,过量的砍伐森林对生态平衡危害极大,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也值得商榷。
(二)认真解决社会流动所带来的文化冲突
不少学者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杨健吾指出,要以“为本地少数民族服务、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为指导思想,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民族流动人口在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会因为自身的文化素质低、遵纪守法的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等产生的不良习气,无法适应城市相对有序的生活方式,无法接收城市相关部门的管理,结果会引起一些冲突。在处理流动人口问题上应充分意识到流动人口所带来问题的多样性和由此而产生的民族关系的复杂化。要解决好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一般摩擦,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使各民族在频繁而直接的交往过程中能够相互认识、了解、尊重、认可,并在此前提下,构建出一种相互协调的民族关系。
(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
要在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户籍登记制度。实施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让人口在乡村和小城镇间自由合理流动。鉴于民族地区农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为使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可以保留农民迁移户口后对土地的承包权利,自己也可以雇帮工种植,即可有偿转让承包地,使分散的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四)结合民族文化需求推进城市化进程
民族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城镇的规划设计上应该注重民族特色,在建筑上亦应建一些传统民族形式的建筑群,以适应少数民族的审美需求和人文需求。在少数民族人口众多的区县,随着人口老龄化,为满足少数民族老年人的信仰与饮食的需求,建议设立少数民族敬老院或在有少数民族人口的敬老院设置具有少数民族风格的食谱。除此之外,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还应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以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城市发展,这也是可能带动民族地区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产业,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还要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和干部的水平,推进民族地区城市化水平。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一个切入点就是基础教育,让年轻的一代接受现代生活,带动整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
四、结语
城市化是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个动态的過程,不仅是经济的过程,也是文化等社会性过程。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城市化问题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永久,城市化与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127~131。
[2]徐和平,城市化与贵州少数民族社会现代化[J].贵州民族研究,2000(3):39~43。
[3]袁仲由,关于加快实施民族地区城镇化战略的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1):24~28。
[4]蒋彬,西部民族地区城镇化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4(2):47~53。
[5]张鸿雁,中国民族地区城市化发展战略与对策创新[J].社会科学,2004(6):64~74。
[6]刘晖,西北民族地区城市发展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02(4):104~110。
[关键词]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城市化;问题;对策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大多居住于边疆、高原、山地、草原与森林地带,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许多民族尚处于农业或前农业经济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告别传统的经济文化类型,而进入城镇发展。少数民族城市化成为民族发展中最具重要意义的事件,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鉴于少数民族在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提上了日程。近年来许多民族研究者對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研究。
一、少数民族城市化研究的内容
(一)少数民族城市化的意义和战略途径研究
1.少数民族城市化的意义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对西部大开发、缩小东西差距、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推进西部地区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高永久指出,城市化是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稳定增长的前提,是民族地区城市空间扩散与集聚效应作用产生的保证。徐和平认为,加速城市化进程,能从外部导入新的要素,加速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推动其社会现代化进程,带动经济发展。袁仲由认为,实施城镇化战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集中体现,是推动城乡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蒋彬认为,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是西部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张鸿雁、陈俊峰认为,加快城市化既是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国区域社会平衡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总体安全战略的重要选择。还有人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文化多元化,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城市多元文化居民是城市建设的创造力。因此,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肯定了城市化对少数民族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少数民族城市化战略途径研究。对于少数民族,尤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城市化战略途径的研究,一直是专家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在研究方法上:研究者大多是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民族地区整体或某个具体区划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其城市化的特点,或指出城市化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最后指出战略途径或给出对策措施。例如刘晖通过对西北民族地区城市发展的进程、动力、现状、制约条件的全面分析,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战略;邓正琦论述了渝东南民族地区城镇化所处的阶段,分析了该地区城镇化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探讨了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在战略途径上:通过认真深入的研究,学者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西部少数民族城市化道路,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有的主张发展小城镇战略,比如张建英,他结合民族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实际,专文分析了在民族地区加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小城镇建设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其城市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小城镇建设:有的学者强调发展大城市,他们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地域辽阔;小城镇的聚集和扩散能力极为有限,再加上西部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低;小城镇很难发挥扩大非农就业功能,只有发展大城市,建立大都市区、都市群和都市连绵区,才能发挥规模效益,扩大就业容量,减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还有人认为应该发展中等城市,因为发展中等城市既可以发挥一定的聚集效应,又可以避免发展小城镇的弊端。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种论点之间并非绝对排斥关系,只是发展的重点、对象有所不同。还有的学者综合了上述观点,提出“城市体系发展论”,他们认为西部民族地区城市化应以大城市为依托,积极而有重点地发展中小城市,形成一个有机的城镇网络体系。还有人提出“非均衡型区域城镇结构体系战略”,他们认为,目前民族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差异大。需要根据现实发展状况构建不同性质的城镇体系,比较发达地区可以建立高密集度、高聚集度和高度互动关系的城镇群,发展较快的城市则可以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还有人主张“市场主导型多元城镇化战略”,强调用市场化的方式,依靠各个城镇化主体的自主决策、创新和协调推进城镇化,主张城镇规模结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近域扩张、人口聚集的多元化,该战略以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选择为核心。高永久则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化应实行“一中心两重点”的战略,即以中心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以旅游城镇和边贸口岸城镇的发展为重点,完善城市体系的等级规模,建立城乡经济社会的中介层次,调节城市的产业结构,以中心城市和特色城镇为龙头,带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腾飞。
(二)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研究
1.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城市流动人口的产生原因、特点、类型、影响、解决措施等内容。高永久教授对沈林、金春子、周竞红、胡令明、郑信哲等人在此方面的研究成果作了总结,可简单概括如下:流动人口产生的原因,一是城乡差别大;二是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动人口的特点主要为绝对数不大,从业集中,文化素质低,居住大分散、小聚居,流动性大,流向城市形式多样化等;流动人口的类型主要有普通务工型、特色经营型、盲目流动型、迁徙城郊异地型等;流动人口的影响,既有促进文化交流,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活等积极影响,也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不少学者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杨健吾指出,要以“为本地少数民族服务、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为指导思想,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金春子认为,政府要重视流动人口工作,把其管理服务看成大事;华彦龙认为,统战部门也应有所作为。
2.对城市民族关系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随着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多民族化程度加深,城市民族关系发生了急剧变化,许多学者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的特点、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在特点方面,学者们认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有三个全新特点:民族间直接交往得到发展、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民族文化交融加强;在影响因素方面,有人指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民族意识增强问题、落实民族政策问题”是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问题;也有人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宗教、国际因素等方面分析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还有人以某具体城市为例,强调“单位制”对民族关系的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 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外因说”。
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上,有人主张通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等措施,建立城市民族关系调整新机制;还有学者提出,要加强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要将民族关系协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密切关注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间的配合与协作,要坚持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学者从其它方面对民族關系进行研究。这些成果对城市化环境下我国民族关系新特点、新趋势作了归纳、概括,有助于把握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对政府与司法部门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指导意义。
3.民族社区研究。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曾经形成了某一民族集中居住于一地的居住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富有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社区。民族社区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到民族社区的变迁、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等方面。关于社区变迁的概念和内容。有学者认为,社区变迁主要指社区整体结构与各个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不断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在新的条件与机制基础上运行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包括人口变迁、空间关系变迁、经济结构变迁、生活质量与生活方式变迁等各个方面。这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对城市中回族社区的研究,有人对回族社区拆迁中回族居住格局的变化问题进行探讨,并强调回族社区城市化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回族群体的文化变迁过程,还要重视少数民族群体及个体在城市化中的作用;还有学者对西北回族穆斯林社区的地缘、社缘变迁进行研究,并指出以文化自觉的方式,实现自身结构的现代化是城市回族穆斯林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还有人对网络穆斯林社区的兴起与发展进行了探讨。关于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民族问题,有的学者强调,充分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的利益,认真贯彻多元一体文化的政策,认真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规,深入系统研究城市民族问题的特点和发生变化的规律,是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民族问题的主要对策。还有人对城市民族社区建设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民族社区应以历史形成,或自然形成为原则;应在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旗帜下,提倡团结、尊重、了解和友谊;社区服务应作为市政服务机构的一个分支,以便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居民服务,还要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居民的职业教育,以促进就业,维持社会安定。
4.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为了贯彻实施《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权益,一些民族研究者作了相应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流动人口教育问题具有“教育主体的多民族性、学习载体的多元文化传统、教育规律的特殊性”等特点,应从“政策上优惠;提高父母素养,完善家庭教育;更新观念,锐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益。还有人认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权益,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应通过法律途径给予保障,尤其强调完善立法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对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问题作了研究,并指出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民族多元和文化多样的区域特色,注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加城市化建设中的文化含量。
二、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遇到巨大困难
目前,一些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特点的建筑物因年代久远而成为危房,有的正在被拆毁。对此,当地政府也提出了保护措施,但由于能力和财力有限,使这一工作呈现出了既想要保护又没有保护好的状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某些族群的某些民俗文化正在消失。如位于渝东南的土家族的一些民俗文化正在或已经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土家族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打闹”习俗因劳动组合发生重大变化而逐渐消失;狩猎活动及其敬猎神的习俗因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而消失;秀山石堤酉水一带的渔业习俗正在消失;婚俗中的“哭嫁”及其仪式正在逐渐消失;土老司及其相关习俗已经消失;“舍巴日”与年节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舍巴日”近几十年来已没再举行,酉水河一带的族年已变成以户为单位过,不再去祠堂里敬奉祖先:土家族的服饰也在日常生活中已经消失。以上情况说明,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的确正在加速。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的生存方式与习惯正在发生突变。
(二)社会流动带来的碰撞与冲突
城市化作为一个人口现象,是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不可避免,不同民族之间的碰撞、冲突的机会增多。可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处于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位置上的群体,也是最具有不稳定性的群体,其问题所波及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刻的。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能促进文化交流,繁荣城市经济方便市民生活等积极影响,也有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难度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三)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城市生活的各种力量对于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影响总体来看是具有瓦解性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逐渐增强,突出地表现为以本民族的现状与其他民族,特别是与汉族对比的现象,更加注重对各项合法权益的维护。城市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城市民族关系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只有根据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规律来做工作,才能使城市民族关系适应多元复杂的城市发展现状与未来的趋势。有的学者认为,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权益,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应通过法律途径给予保障,尤其强调完善立法的重要性。还有学者在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问题上认为民族地区城市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民族多元和文化多样的区域特色,注重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加城市化建设中的文化含量。
当前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认识上还存在着偏差;小城镇建设相对分散;乡镇产业构成低;资金严重短缺;乡镇干部素质低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然阻碍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三、解决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在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针对上述某些问题的分析,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由于在城市化进程中,各少数民族都主动地融入主流文化,在主流文化面前,少数民族自己的文化则属于弱势文化,容易被主流文化所摒弃或涵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将逐渐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与生活习惯,既吸收新的文化元素,又通过文化选择淘汰某些不适应现代文明的文化。某些传统文化也会因为失去了自己的生存土壤而逐渐消失。对此,各级政府须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相反,对有些民族文化的存在价值我们也应有所斟酌。例如纳西族、彝族、傈僳族和独龙族等民族的支系中,盛行垛木房和木楞房,连墙体在内的整座房屋要 由上百棵树木构成,过量的砍伐森林对生态平衡危害极大,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也值得商榷。
(二)认真解决社会流动所带来的文化冲突
不少学者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研究,杨健吾指出,要以“为本地少数民族服务、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为指导思想,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民族流动人口在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会因为自身的文化素质低、遵纪守法的意识差、组织纪律性不强等产生的不良习气,无法适应城市相对有序的生活方式,无法接收城市相关部门的管理,结果会引起一些冲突。在处理流动人口问题上应充分意识到流动人口所带来问题的多样性和由此而产生的民族关系的复杂化。要解决好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一般摩擦,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使各民族在频繁而直接的交往过程中能够相互认识、了解、尊重、认可,并在此前提下,构建出一种相互协调的民族关系。
(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
要在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户籍登记制度。实施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让人口在乡村和小城镇间自由合理流动。鉴于民族地区农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为使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可以保留农民迁移户口后对土地的承包权利,自己也可以雇帮工种植,即可有偿转让承包地,使分散的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
(四)结合民族文化需求推进城市化进程
民族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城镇的规划设计上应该注重民族特色,在建筑上亦应建一些传统民族形式的建筑群,以适应少数民族的审美需求和人文需求。在少数民族人口众多的区县,随着人口老龄化,为满足少数民族老年人的信仰与饮食的需求,建议设立少数民族敬老院或在有少数民族人口的敬老院设置具有少数民族风格的食谱。除此之外,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还应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以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城市发展,这也是可能带动民族地区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产业,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还要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和干部的水平,推进民族地区城市化水平。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一个切入点就是基础教育,让年轻的一代接受现代生活,带动整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
四、结语
城市化是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中,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个动态的過程,不仅是经济的过程,也是文化等社会性过程。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城市化问题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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