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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有反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相关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各种法律。公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公安教育缺失、公安工作缺失和干预技能缺失。专门立法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必由之路,也是公安反家庭暴力工作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专门立法十分有利于全社会,包括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的深入认识,十分有利于提高反家庭暴力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十分有利于解决实际干预中"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