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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2-0003甬人社发〔2022〕18号各区(县、市)党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协,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省、市党代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部署,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8月31日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强人才自主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部署,现就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