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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于2014年5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施行。为做好《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宣传和实施工作,6月11日,广东省人大、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对条例进行了宣讲,副省长刘志庚出席会议。宣讲大会上,雷于蓝副主任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精神、立法过程,特别对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和监管等主要内容作了全面宣讲,并联系全省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对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