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一部》文化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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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通过对《说文·一部》中“一”“元”“天”“史”的分析,探讨许慎对汉字文化内涵的说解。
  关键词:一 元 天 史 文化内涵
  
  许慎之子许冲《上<说文解字>表》曰:“臣父故太尉南阁祭酒慎本从逵受古学。盖圣人不空作,皆有依据。今五经之道昭邴光明,而文字者,其本所由生。自《周礼》《汉律》皆当学六书,贯通其意。恐巧说邪辞使学者疑,慎博问通人,考之于逵,作《说文解字》,六艺群书之诂皆训其意,而天地、鬼神、山川、草木、鸟兽、昆虫、杂物、奇怪、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由此可见,许慎作《说文》在寻文字之本意,然因文字沿革发展至小篆,形体多变,许慎对小篆的认读在没有更多古字体参考的情况下,有些偏离了初衷。然其是结合“六艺群书”训其义,因此,现在看来,许慎的有些释义虽不得初义,却是在众多释义中择其引申之源而从之。本文将以《说文·一部》为例,对许慎因不知形体变化而“误释之字”进行分析,探讨许慎释义对文字蕴含文化背景的揭示。另外,一并论及:有些甲金文和小篆形体相差并不大,许慎的解说却有违“因形释义”的原则,他从另一个角度,给了我们关于汉字的一些启示。
  (一)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凡一之属皆从一。古文一。”
  我们用以探讨文字起源的最早材料是距今七八千年的贾湖遗址的刻划符号和距今七千年的蚌埠双墩遗址刻画符号①,这批符号是否是文字尚有争议,然学者们明确肯定其中的刻画数字是汉字数字的祖先,也就是说古文数字很可能源于古老的汉字刻画记事符号。裘锡圭说:“既然计数是原始社会晚期的记号的一种职能,古汉字从‘一’到‘八’这几个数字的写法跟这种记号相合,就不会是一种偶然现象。这些数字应该是汉字从这种计数符号里吸取过来的。”郭沫若认为“一二三四”写作是手指之象形(《释五十·甲骨文字研究》)。黄德宽运用人类学的材料(原始民族如何计数)得出“甲骨文‘一、二、三、四’反映的最早文化内涵,乃是对手指的表征。”[3]此说颇为可信,古人造字“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一”最初取象于人手指的象形,后才演变为抽象的指示符号。
  祝敏申在《<说文解字>与中国古文字》一书中论及许慎关于汉字起源于结绳说时指出:“许慎接受的《易·系辞》的古史系统……许慎把文字的进步同人类社会进步联系起来,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从甲骨文到小篆,数字作为一种计数符号形体变化不大,许慎完全可以像后人一样拟测一个合理的“一”所像之形,而此处的解释却颇为玄妙。《说文》全书“始一终亥”的编排是受当时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关于“一”的解释也源于《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神气以为和。”这里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中国文化最基本的理论范畴都与农耕文明的思想相契合,也和适应农耕经济的时序、月令密切相关。“始一终亥”的循环性和宏整性,体现了许慎追求顺应自然、应时而治的和谐境地,这样也使文章更加周密、有理可言。而后代学者多引用周易、易纬、老子等之说解释《说文》,多有附会之嫌。
  (二)元:“始也,从一从兀。”
  “元”,甲骨文作(甲752),金文作(兀作父戊卣)(舀鼎),小篆作 。首先来看小篆形体,其中的是古文“丄”,“元”下人形为提示符号②,提示·在人体之上,又,文字形体具有整体性③,这两个符号是契合为一体进行表意的,所以“元”本义当为“人头”。如《左传·襄公九年》:“元,体之长也”;《仪礼·士冠礼》:“始加元服”;《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狄人归其元”;《孟子·滕文公下》:“勇士不忘丧其元”。《说文》所释当为引申义。《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元”有五个义项:①头。②始。③首,长,大。④通“原”。⑤避讳字,同“玄”。可以看出“始”乃“头”的引申义。许慎当时所能见到的古文献用例中当有“元”释作“头”的用例,“五经无双”的许慎选择“始”作为“元”的释义应该是别有用意的。
  (三)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
  后世说文学家和古文字学家对“天”字的说法,聚讼分歧,有下面两种观点值得重视。王国维认为:“文字因其作法之不同而所属之六书亦异”,因此他用象形、指事、会意分说(前二·三·七)(盂鼎)(乙六八五七)(天50),唐兰认为“·”衍为“”,又“凡字首为横画,又往往于其上加短横画”,这些都是书写的笔法、习惯不同。按,此二者观点虽都有可取之处,然唐兰更注重用历史的、动态的眼光分析汉字形体,王国维的观点似乎过于拘泥:“六书对汉字的分析只是外在组成结构的分析,并没有深入到部件与部件之间的关系层面去研究汉字,它不可能说清楚汉字是如何表义的问题。”因此我们认为为正面而立的人形,是提示符号,“·”“”“”“”是“首”之意,“天”的本义是“头顶”的意思。如,如《合集》17985:“贞于……朕天。”;《合集》:“庚辰……王弗疾朕天。”“天”就是头顶的“颠”,朕是殷王自称,疾天就是头顶之病的意思。
  “元”和“天”两字古字形的相异之处仅在于一个是侧立人形,一个是正面人形。如果按后世学者的说解,两字的区别不大,都与“首”字相关,一个可解释为“头”,一个可解释为“头顶”。由此,许慎的高明之处就显而易见了。这里我们姑且臆说一下他的用意:他对“元”的解释揭示了远古一个重要的信息:“人之上”是万物的起源,是上天播撒生命的种子,创造万物之处。许慎依据字形探究本源,这也可以说是他对先人造字思想的一种还原。
  (四)史“治人者也。从一,史声,史亦声。”
  吴大澂认为“中”是书写用的竹简,故以手持中就是像“手执简形”(《说文古籀补》);江永认为“中”是薄书,“史”是“以手持薄书也”(《周礼疑义举要》);王国维认为“中”是盛䇲之器,“古者书䇲皆史掌之”(《观堂集林·释史》);马叙伦则认为“史”为持笔之形,“书”的初文“聿”之异文(《读金器刻辞》)。按,以上诸家在分析“吏”时往往将后世“史”的职责强加于“吏”,据我们分析,大概有下面两个原因:原因一,甲骨卜辞中“史”“吏”为同一个字。原因二,据《周礼》进行推断,《周礼》有一整套史官系统记载,《春官宗伯》之周有大史、小史、内史、外文、御史等。“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于四方。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然而考查卜辞,殷代的史,并非文官,胡厚宣认为史在商朝是“担任国家边防的一种武官”,武丁时因敌人在西方和南方,所以卜辞中“只有在西方才立大史,只有在南方才立三大史”,陆忠发则认为史是商王的卫队,我们认为陆说可从。然通观历代学者对“史”的说解,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都是在认可“史”重要性和特殊地位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也可以说许慎“治人者”的说解是他们理论的基础和佐证,也许当时许慎已经明白文献用例中“史”具体职责的不确定性,故而将所有的焦点聚集于“治人者”三个字中,使其具有了极大的概括性。
  通过上面几个字的分析,我们认为,许慎对汉字的分析有自己独特的系统性,他对字义的概括和取舍是在对汉字历史文化深刻把握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解释。
  
  注 释:
  ①双墩遗址距今七千多年,蚌埠市博物馆徐大立馆长指出,该双墩
  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多数刻画有符号,其符号、图画及含有符号的组合图画计70多种。
  ②参阅陆忠发.论提示符号[A].汪少华,吴锡根.语言学论文集[C].
  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6:280.
  ③见姚孝遂.论文字形体的整体性[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
  (5).
  参考文献:
  [1]裘锡圭.汉字形成问题的初步探索[J].中国语文,1978,(3).
  [2]李圃.古文字诂林(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3]黄德宽,常森.历史性:汉字阐释的原则[J].人文杂志,1996,(2).
  [4]胡厚宣.殷代的史为武官说[A].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
  安阳:殷都学刊编辑部,1985.
  [5]陆忠发.商代的史为王室卫队说[M].殷都学刊,2004,(3).
  (朱燕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3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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