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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逸夫已过百岁高龄,大名广播四海,“90后”应该熟悉校中的“邵逸夫教学楼”,“70后”和“80后”则是看着TVB剧集长大,怀旧一族更对邵氏电影青睐有加。
邵逸夫的成就当然不仅限于电影,但邵氏家族却是中国经营电影产业最久的私有企业。邵氏兄弟四人,自上世纪20年代在上海开创“天一”,后经“六合围剿”,转战东南亚及香港,分别经营戏院和电影制作,最终成就一个邵氏影视帝国,期间种种经历波折,着实难以一一尽述。
家族恩怨
“逸夫”,只是邵爵士的字,他真名“仁楞”。邵氏兄弟都喜欢以字行,譬如大哥“醉翁”,二哥“人”。唯有与邵逸夫最亲厚的三哥,虽字“山客”,常用的却是本名“仁枚”。1925年,邵氏兄弟在上海成立“天一”影片公司,邵醉翁自任总经理兼导演,邵人任会计兼编剧,邵仁枚任发行,还在上学的“小六”邵逸夫则一边读书一边搞外埠发行。
不久,“天一”遭上海同行联合压制,为分散公司风险,邵仁枚独闯南洋寻找商机,19岁的邵逸夫随后会合。两兄弟可谓艰苦创业,初时不辞劳苦奔走乡镇做流动放映的小生意,在南洋华人聚集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专门放映“天一”出品的电影,终于由露天放映到经营戏院、发行,再至设立制片厂专拍马来西亚电影,后来又拓展到做游乐场和舞厅的生意。期间虽经日军侵袭战乱,总算熬过难关,终于在50年代,新加坡的“邵氏兄弟”有限公司达到鼎盛。
较之新加坡邵氏兄弟越做越火的戏院、发行,主营制作、提供片源的香港“邵氏父子”(邵人任董事长,儿子邵维瑛任总经理)却因观念保守,发展缓慢。面对强劲对手国泰的全面围攻,邵氏兄弟决定分兵两路,邵仁枚坐镇新加坡,在后方与国泰竞争戏院、发行生意;邵逸夫则返回香港,督阵电影制作,与国泰的香港制片公司“电懋”前线交锋。
话说邵氏新加坡最强大对手国泰在香港创办的“电懋”短短几年内拍出不少叫好叫座的佳作,打得邵仁枚邵逸夫兄弟焦头烂额,只好苦思良策,多次督促邵氏在香港负责制片的二哥奋起直追,可惜效果一直甚微。被逼无奈,新加坡的邵氏兄弟决定用“釜底抽薪”之计,夺下二哥的制片权。只是,尽管大家都是兄弟,但涉及权力交替,还是怕伤了和气。商量再三,老六和老三决定出钱给老二办一个“六十大寿”,在这个隆重豪华亲切和谐的场合下,提出:“二哥劳苦功高,如今年事已高,还是退休享福最好。”
本来二老板也不是省油的灯,但问题是这两位弟弟控制着制片资金和发行地区,若然翻脸,自己空有制片权又有何用?想到此处,也只有半推半就,让出制片大权。1961年,邵人执意退出邵氏兄弟公司,邵仁枚专门来港调停,可惜无力回天,邵氏家族企业遂一分为二。
邵人有子三人,长子维锐谨小慎微,老三维镇风流豪奢,唯有老二维瑛精明强干,深得邵逸夫赏识。维瑛热爱电影且才华出众,本是邵氏电影事业接班人的不二人选,无奈邵人夫妇分家之后便存“门户之见”,不愿儿子“给别人打工”,勒令邵维瑛退出“邵氏兄弟”。
影城霸谋
邵维瑛被迫离开“邵氏兄弟”后,接替“总经理”职务的是周乃文。此公在影片发行方面路子颇广,可以弥补邵逸夫仅擅南洋发行的不足。公司日常行政工作则由邵逸夫找来的新手邹文怀处理。
记者出身的邹文怀初入邵氏,头衔只是宣传主任,负责的却是公司大小事务。他与好友何冠昌为邵氏打造黄梅调、武侠片两大影坛潮流立下汗马功劳,实权早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惜职务始终仅限于宣传主任和制片经理,至多做到“副总经理”。
后人对邵逸夫如此用人颇为不解,政界出身的大导演张彻却一针见血。他当年的上司蒋经国曾经提出一套用人方针,即“头等人才,三等职务,特等权力”。邵逸夫与之不谋而合,正所谓“位卑则权轻”,实权只能由老板来给,将来功高震主或一朝失宠,没有头等职务在身,也容易一脚踢开。张彻赞邵逸夫“用人方针”暗合中国政治文化,六先生也颇为自得,可惜仍然百密一疏,犯了错误,给公司带来极大损失。
毫无疑问,作为头等人才,邹文怀在享有特等权力的同时,绝不满足只任“三等职务”。来邵氏一段时间之后,邹文怀就发现,不管自己再怎么勤奋努力,创下丰功伟绩,也不会成为股东或老板。因为邵氏是家族企业,公司章程上已经标明:所有主要股东都必须是邵家的人。后来邵逸夫派红颜知己方逸华进驻邵氏,先主管采购部,任何道具服装采购经费,都需找她报批,达到了削减邹文怀权力的目的。
不过,邵逸夫忘了一点,邹文怀已积累了足够自立门户的资源。方逸华的出现,正好成为他离开的导火索。邹文怀的新公司叫“嘉禾”,初期创业艰辛,但随后因邵逸夫的悭吝个性与家族企业的寡头特征,先后对李小龙、许冠文做出“放弃”的选择,反而被邹文怀坐享其成,最终令嘉禾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影坛伟业。
廉价片酬
邵逸夫斥巨资建成的清水湾片场堪称亚洲最大的电影“梦工厂”,连好莱坞影人参观后都惊叹不已。在清水湾,大部分演职员都住在一起,工作在片场,休息在宿舍,对此邵氏公司称为“理性管理”。不过,让当代影迷惊奇的是,当年演员的片酬居然比武师低。
60年代的邵氏明星虽然得享大名,除了电影宣传之余,市民却很少在公众场合看到他们。说到原因,居然是这些邵氏演员薪酬实在太低,只能住在寒伧简陋的公司宿舍;想出席宴会穿得体面些,都要去服装部借衣服;出行又不能搭巴士、坐公车,因为会影响公司形象。
与今日的明星制不同,邵逸夫尽管成功打造了大批巨星,但在他眼中,明星只是自己公司流水线作业的一颗螺丝钉,成本绝对不能过高,凡是签约邵氏的员工,都要接受低工资和长期合约。即便当年有意回港发展的李小龙,邵逸夫也只开出每部2000美金的片酬,相当于邵氏一线明星的水准,而且必须签订长期合约。还有为邵氏拍过多部卖座片的“冷面笑匠”许冠文,要求自导自演没问题,居然还想要分红,自然犯了邵逸夫的大忌。
在邵氏独霸香江的时代,邵逸夫的明星廉价制无人撼动。但70年代以后,随着嘉禾及许多小电影公司兴起,邹文怀倡导利润分红和卫星公司制度,明星有太多选择余地,加之80年代新艺城又开了付给许冠杰一部电影片酬200万的先河,邵逸夫的家族企业流水线模式明显已经跟不上形势。还好邵逸夫及时调整方向,将电影公司交给方逸华管理,自己专心去搞TVB电视台,照搬艺员训练班和明星廉价签约制度,结果又获得难以想象的成功。(摘自《香港电影演义》)
全球攻略
早在20世纪30年代,邵氏兄弟已将电影娱乐业由上海做到广州香港,再至东南亚,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50年代末,邵逸夫以香港为制片大本营,一路攻城掠地,抢占港台东南亚市场之余,又虎视韩日欧美,启动制作、发行全球扩张战略,纵然出师未捷,却为日后以嘉禾为首的港片成功进军国际打下基础。
邵氏电影首次在影展获奖是1958年的《貂蝉》,其时邵逸夫初到香港,不但注重提升制作水准,更全力策划影片发行及宣传推广,参加影展则是塑造品牌、传播美誉、增加卖埠的最佳手段。
《貂蝉》虽然获得亚洲影展最佳导演(李翰祥)等四项大奖,最佳影片《四千金》却是邵氏的竞争对手国泰出品。亚洲影展一度成为邵氏、国泰争强斗胜的战场,后来因国泰老板陆运涛及一干高层参加金马影展时坠机身亡,“电懋”影业制作自此一蹶不振,邵氏遂独领风骚。
亚洲影展本来叫东南亚影展,前三届的大奖由日本影片捧走--难怪第三届东南亚影展在香港举行时,港督葛量洪致开幕词曾幽默地说,“我才知道日本也在东南亚境内。”第四届更名为亚洲影展,后来又改叫“亚太影展”(取亚洲太平洋之意)。
关于亚洲影展的地位,多次获奖的邵氏名导演李翰祥颇有发言权:“我到日本拍《杨贵妃》外景时,翻译向影界人士介绍我是亚洲影展的最佳导演,他们都面懵懵不知所云,好像连这个影展的名字都没听说过。原来日本的报章杂志上,很少刊登此一影展的消息。其实前三届的东南亚影展,大家都用体育精神认真而诚恳的参加竞赛。其中虽然也有些‘人情’似的小奖(譬如童星奖)发给港台两地,差不多所有大奖全部由日本包了的。而日本提名参展的影片,在他们看来已经是次一流的货色,好一点的他们还保留参加戛纳或威尼斯影展呢。尽管如此,也依然在东南亚影展中一面倒的大获全胜。
别看亚洲影展不被日本影界放在眼中,邵逸夫却相当重视,从林黛四度获奖蝉联影后,到邵氏影片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几乎每届都斩获大奖,亚洲影展几乎成了“邵氏影人佳作”的展览会。
除了继续在亚洲影展称霸,邵逸夫亦积极谋求东南亚之外的荣誉,譬如参展欧洲三大电影节。李翰祥的《倩女幽魂》、《杨贵妃》、《武则天》就曾三次参赛戛纳,并最终以《杨贵妃》荣获最佳室内彩色摄影特别奖,这也是华语电影首次在国际影展获奖。让人遗憾的是,《杨贵妃》的摄影其实是日本名家西本正(当时化名贺兰山),“邵氏兄弟”初期的彩色宽银幕电影也大多在日本摄影师的指导下拍摄完成。再者,即便邵氏参加国际影展的影片皆为展示中国传统文化韵味的古装片,欧美影人观众却认为日本电影更具东方色彩,更愿意把影展大奖颁给黑泽明、小津安二郎之流,相比之下,当年的邵氏或香港电影真的很难出头,若说影展扬威,真的仅限东南亚!
提起邵氏影片风靡欧美的成功案例,很多影迷都会想起《天下第一拳》曾跻身当年北美十大卖座影片。另外,邵逸夫曾与美国电影公司合作,投资拍摄《银翼杀手》、《地球浩劫》等好莱坞巨片,还代理不少西片在亚洲地区的发行和市场推广,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也算雄健。但问题是,邵氏与欧美公司合作拍戏的地位并不平等,在更多时候,邵氏起到的只是支援作用,譬如协助西片来港取景,提供技术人力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呈现的是一种不公平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或政治经济环境,无论邵逸夫多么敏锐多么努力,但邵氏和后来的嘉禾作为亚洲或香港电影的势力代表,尽管偶尔有《天下第一拳》或《猛龙过江》,却还是无法真正融入全球主流市场。
80年代以后,邵逸夫的全球攻略已然失效,但在邹文怀、成龙、江志强等华语电影人的努力下,这种状况已有改观,只是至今仍未完全转变。
邵逸夫的成就当然不仅限于电影,但邵氏家族却是中国经营电影产业最久的私有企业。邵氏兄弟四人,自上世纪20年代在上海开创“天一”,后经“六合围剿”,转战东南亚及香港,分别经营戏院和电影制作,最终成就一个邵氏影视帝国,期间种种经历波折,着实难以一一尽述。
家族恩怨
“逸夫”,只是邵爵士的字,他真名“仁楞”。邵氏兄弟都喜欢以字行,譬如大哥“醉翁”,二哥“人”。唯有与邵逸夫最亲厚的三哥,虽字“山客”,常用的却是本名“仁枚”。1925年,邵氏兄弟在上海成立“天一”影片公司,邵醉翁自任总经理兼导演,邵人任会计兼编剧,邵仁枚任发行,还在上学的“小六”邵逸夫则一边读书一边搞外埠发行。
不久,“天一”遭上海同行联合压制,为分散公司风险,邵仁枚独闯南洋寻找商机,19岁的邵逸夫随后会合。两兄弟可谓艰苦创业,初时不辞劳苦奔走乡镇做流动放映的小生意,在南洋华人聚集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专门放映“天一”出品的电影,终于由露天放映到经营戏院、发行,再至设立制片厂专拍马来西亚电影,后来又拓展到做游乐场和舞厅的生意。期间虽经日军侵袭战乱,总算熬过难关,终于在50年代,新加坡的“邵氏兄弟”有限公司达到鼎盛。
较之新加坡邵氏兄弟越做越火的戏院、发行,主营制作、提供片源的香港“邵氏父子”(邵人任董事长,儿子邵维瑛任总经理)却因观念保守,发展缓慢。面对强劲对手国泰的全面围攻,邵氏兄弟决定分兵两路,邵仁枚坐镇新加坡,在后方与国泰竞争戏院、发行生意;邵逸夫则返回香港,督阵电影制作,与国泰的香港制片公司“电懋”前线交锋。
话说邵氏新加坡最强大对手国泰在香港创办的“电懋”短短几年内拍出不少叫好叫座的佳作,打得邵仁枚邵逸夫兄弟焦头烂额,只好苦思良策,多次督促邵氏在香港负责制片的二哥奋起直追,可惜效果一直甚微。被逼无奈,新加坡的邵氏兄弟决定用“釜底抽薪”之计,夺下二哥的制片权。只是,尽管大家都是兄弟,但涉及权力交替,还是怕伤了和气。商量再三,老六和老三决定出钱给老二办一个“六十大寿”,在这个隆重豪华亲切和谐的场合下,提出:“二哥劳苦功高,如今年事已高,还是退休享福最好。”
本来二老板也不是省油的灯,但问题是这两位弟弟控制着制片资金和发行地区,若然翻脸,自己空有制片权又有何用?想到此处,也只有半推半就,让出制片大权。1961年,邵人执意退出邵氏兄弟公司,邵仁枚专门来港调停,可惜无力回天,邵氏家族企业遂一分为二。
邵人有子三人,长子维锐谨小慎微,老三维镇风流豪奢,唯有老二维瑛精明强干,深得邵逸夫赏识。维瑛热爱电影且才华出众,本是邵氏电影事业接班人的不二人选,无奈邵人夫妇分家之后便存“门户之见”,不愿儿子“给别人打工”,勒令邵维瑛退出“邵氏兄弟”。
影城霸谋
邵维瑛被迫离开“邵氏兄弟”后,接替“总经理”职务的是周乃文。此公在影片发行方面路子颇广,可以弥补邵逸夫仅擅南洋发行的不足。公司日常行政工作则由邵逸夫找来的新手邹文怀处理。
记者出身的邹文怀初入邵氏,头衔只是宣传主任,负责的却是公司大小事务。他与好友何冠昌为邵氏打造黄梅调、武侠片两大影坛潮流立下汗马功劳,实权早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惜职务始终仅限于宣传主任和制片经理,至多做到“副总经理”。
后人对邵逸夫如此用人颇为不解,政界出身的大导演张彻却一针见血。他当年的上司蒋经国曾经提出一套用人方针,即“头等人才,三等职务,特等权力”。邵逸夫与之不谋而合,正所谓“位卑则权轻”,实权只能由老板来给,将来功高震主或一朝失宠,没有头等职务在身,也容易一脚踢开。张彻赞邵逸夫“用人方针”暗合中国政治文化,六先生也颇为自得,可惜仍然百密一疏,犯了错误,给公司带来极大损失。
毫无疑问,作为头等人才,邹文怀在享有特等权力的同时,绝不满足只任“三等职务”。来邵氏一段时间之后,邹文怀就发现,不管自己再怎么勤奋努力,创下丰功伟绩,也不会成为股东或老板。因为邵氏是家族企业,公司章程上已经标明:所有主要股东都必须是邵家的人。后来邵逸夫派红颜知己方逸华进驻邵氏,先主管采购部,任何道具服装采购经费,都需找她报批,达到了削减邹文怀权力的目的。
不过,邵逸夫忘了一点,邹文怀已积累了足够自立门户的资源。方逸华的出现,正好成为他离开的导火索。邹文怀的新公司叫“嘉禾”,初期创业艰辛,但随后因邵逸夫的悭吝个性与家族企业的寡头特征,先后对李小龙、许冠文做出“放弃”的选择,反而被邹文怀坐享其成,最终令嘉禾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影坛伟业。
廉价片酬
邵逸夫斥巨资建成的清水湾片场堪称亚洲最大的电影“梦工厂”,连好莱坞影人参观后都惊叹不已。在清水湾,大部分演职员都住在一起,工作在片场,休息在宿舍,对此邵氏公司称为“理性管理”。不过,让当代影迷惊奇的是,当年演员的片酬居然比武师低。
60年代的邵氏明星虽然得享大名,除了电影宣传之余,市民却很少在公众场合看到他们。说到原因,居然是这些邵氏演员薪酬实在太低,只能住在寒伧简陋的公司宿舍;想出席宴会穿得体面些,都要去服装部借衣服;出行又不能搭巴士、坐公车,因为会影响公司形象。
与今日的明星制不同,邵逸夫尽管成功打造了大批巨星,但在他眼中,明星只是自己公司流水线作业的一颗螺丝钉,成本绝对不能过高,凡是签约邵氏的员工,都要接受低工资和长期合约。即便当年有意回港发展的李小龙,邵逸夫也只开出每部2000美金的片酬,相当于邵氏一线明星的水准,而且必须签订长期合约。还有为邵氏拍过多部卖座片的“冷面笑匠”许冠文,要求自导自演没问题,居然还想要分红,自然犯了邵逸夫的大忌。
在邵氏独霸香江的时代,邵逸夫的明星廉价制无人撼动。但70年代以后,随着嘉禾及许多小电影公司兴起,邹文怀倡导利润分红和卫星公司制度,明星有太多选择余地,加之80年代新艺城又开了付给许冠杰一部电影片酬200万的先河,邵逸夫的家族企业流水线模式明显已经跟不上形势。还好邵逸夫及时调整方向,将电影公司交给方逸华管理,自己专心去搞TVB电视台,照搬艺员训练班和明星廉价签约制度,结果又获得难以想象的成功。(摘自《香港电影演义》)
全球攻略
早在20世纪30年代,邵氏兄弟已将电影娱乐业由上海做到广州香港,再至东南亚,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50年代末,邵逸夫以香港为制片大本营,一路攻城掠地,抢占港台东南亚市场之余,又虎视韩日欧美,启动制作、发行全球扩张战略,纵然出师未捷,却为日后以嘉禾为首的港片成功进军国际打下基础。
邵氏电影首次在影展获奖是1958年的《貂蝉》,其时邵逸夫初到香港,不但注重提升制作水准,更全力策划影片发行及宣传推广,参加影展则是塑造品牌、传播美誉、增加卖埠的最佳手段。
《貂蝉》虽然获得亚洲影展最佳导演(李翰祥)等四项大奖,最佳影片《四千金》却是邵氏的竞争对手国泰出品。亚洲影展一度成为邵氏、国泰争强斗胜的战场,后来因国泰老板陆运涛及一干高层参加金马影展时坠机身亡,“电懋”影业制作自此一蹶不振,邵氏遂独领风骚。
亚洲影展本来叫东南亚影展,前三届的大奖由日本影片捧走--难怪第三届东南亚影展在香港举行时,港督葛量洪致开幕词曾幽默地说,“我才知道日本也在东南亚境内。”第四届更名为亚洲影展,后来又改叫“亚太影展”(取亚洲太平洋之意)。
关于亚洲影展的地位,多次获奖的邵氏名导演李翰祥颇有发言权:“我到日本拍《杨贵妃》外景时,翻译向影界人士介绍我是亚洲影展的最佳导演,他们都面懵懵不知所云,好像连这个影展的名字都没听说过。原来日本的报章杂志上,很少刊登此一影展的消息。其实前三届的东南亚影展,大家都用体育精神认真而诚恳的参加竞赛。其中虽然也有些‘人情’似的小奖(譬如童星奖)发给港台两地,差不多所有大奖全部由日本包了的。而日本提名参展的影片,在他们看来已经是次一流的货色,好一点的他们还保留参加戛纳或威尼斯影展呢。尽管如此,也依然在东南亚影展中一面倒的大获全胜。
别看亚洲影展不被日本影界放在眼中,邵逸夫却相当重视,从林黛四度获奖蝉联影后,到邵氏影片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几乎每届都斩获大奖,亚洲影展几乎成了“邵氏影人佳作”的展览会。
除了继续在亚洲影展称霸,邵逸夫亦积极谋求东南亚之外的荣誉,譬如参展欧洲三大电影节。李翰祥的《倩女幽魂》、《杨贵妃》、《武则天》就曾三次参赛戛纳,并最终以《杨贵妃》荣获最佳室内彩色摄影特别奖,这也是华语电影首次在国际影展获奖。让人遗憾的是,《杨贵妃》的摄影其实是日本名家西本正(当时化名贺兰山),“邵氏兄弟”初期的彩色宽银幕电影也大多在日本摄影师的指导下拍摄完成。再者,即便邵氏参加国际影展的影片皆为展示中国传统文化韵味的古装片,欧美影人观众却认为日本电影更具东方色彩,更愿意把影展大奖颁给黑泽明、小津安二郎之流,相比之下,当年的邵氏或香港电影真的很难出头,若说影展扬威,真的仅限东南亚!
提起邵氏影片风靡欧美的成功案例,很多影迷都会想起《天下第一拳》曾跻身当年北美十大卖座影片。另外,邵逸夫曾与美国电影公司合作,投资拍摄《银翼杀手》、《地球浩劫》等好莱坞巨片,还代理不少西片在亚洲地区的发行和市场推广,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也算雄健。但问题是,邵氏与欧美公司合作拍戏的地位并不平等,在更多时候,邵氏起到的只是支援作用,譬如协助西片来港取景,提供技术人力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呈现的是一种不公平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或政治经济环境,无论邵逸夫多么敏锐多么努力,但邵氏和后来的嘉禾作为亚洲或香港电影的势力代表,尽管偶尔有《天下第一拳》或《猛龙过江》,却还是无法真正融入全球主流市场。
80年代以后,邵逸夫的全球攻略已然失效,但在邹文怀、成龙、江志强等华语电影人的努力下,这种状况已有改观,只是至今仍未完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