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民事诉讼法》第164条之不堪重负

来源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haoxin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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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新修意义非凡,却也暴露出了对公民选举权利保护不够充分的严重问题。过度依赖《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现有保护模式弊病很多,不仅无法为权利遭受侵害的选民提供用全的司法救济,而且也与选举诉讼本身的性质内涵相去甚远,更加造成了第164条的不堪重负。有鉴于此,在我国建立选举法庭或宪法法院体系,从而为选举纠纷提供独立、公正、权威的解决场所,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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