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行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出资人所有权虚置,收益权削弱,法人财产权丧失等产权制度缺陷,严重阻碍着它的进一步发展,形成这些缺陷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方向不明和对产权范畴的片面理解,因此,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应在清晰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向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产权形成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