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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侯外庐针对20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认为应当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相关学科的方法论出发,在以特定“倾向律”的条件的满足以确立中西历史发展的普遍性的同时,以满足条件的具体“路径”说明中国历史的特殊性。侯外庐治史的独特路径是在《资本论》自身理论结构与其早年从事过的翻译工作的影响下形成的,标志着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在民族意识与史学理论上的自觉阶段的到来。
关键词侯外庐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论普遍性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K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4-0087-07
20世纪2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种有关人类社会构成与发展的理论,逐步被中国学者接受并运用于历史研究之中。在中国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的早期阶段存在着诸多问题。最明显的,是将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所描述的欧洲历史发展过程。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认为,“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我们的要求就是用人的观点来观察中国的社会”(《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外二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9页);吕振羽在1934年对中国史前社会研究中也指出,“中国社会发展的法则或客观规律,和世界其他各民族、国家一样,并没有什么本质的特殊”(《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三联书店,1961年,第18页)。马克思本人在谈及其理论的适用性时曾指出,如果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并认为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的民族也都注定要走这一条发展道路,那么“会给我过多的赞誉,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德]马克思:《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9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30页。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自具体的、历史的环境中的因果关系,将其“普遍性”过度地延伸至任意的历史环境中势必会造成谬误。侯外庐(1903-1987年)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史学研究,先后撰有《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中国思想通史(五卷本)》等多部著作。针对这一问题,侯外庐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理解与合理运用,在挖掘中国历史特点的同时,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中国化。
一、历史研究的“方法论”
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的早期阶段,中国学者往往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视为一种有关历史发展的学说,李达认为“历史唯物论把社会全部历史列为先阶级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现代社会、未来社会的五个顺次发展阶段,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的运行于特定发展阶段上特殊形态之统一,指出历史过程的统一与联结,发现历史发展一般正确之法则。”(《社会史大纲》,《李达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97~298页);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也认为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是有关“社会发展的阶段之一般”(第18页)。运用的方法也是将中西方的历史进行直接比附。与之不同的是,侯外庐认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经济、政治、法律、思想文化等具体领域,整体的历史是由各个领域的专门史构成的;历史过程不等同于研究方法,在不同领域的专门史中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相关学科的“方法论”进行研究。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自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页。
首先,正确把握“方法论”的内涵。侯外庐在中国历史研究中最为关注社会史与思想史领域。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侯外庐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又以“生产方式”问题为核心,认为其可以区别某一社会的经济构成,决定着社会性质。“我们遍读《资本论》,无论讲到资本主义之(不是资本制)何种经济范畴,如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利润,利息,地租,每规定诸范畴内在关联之特质时,便首先限定着:‘立于资本家的生产方法基础上’,或‘在资本家的生产方法上’,或‘立于资本家的生产方法的一社会’,或‘资本家的生产方法所居以支配的社会’;这种严明的方法论,实在是认识一社会构成的先决条件”。④⑥侯外庐:《社会史导论——生产方式研究与商榷》,原载于《中苏文化》1939年第2期,《侯外庐史学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23、32页。“生产方法”又被称为“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的主要研究对象。[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3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页。侯外庐针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济论者“劳动手段(技术)决定社会形态”的片面的经济决定论的观点,对“生产方式”的内涵进行了探索。侯外庐在研究中意识到,运动中的生产力不仅仅是一种物的技术的运动过程,而且是在人类一定的关系中“被形成”的过程。④劳动手段只有在和生产对象复合成为生产手段,并在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中与劳动力结合后,才能支配一定的社会经济构造。对于“生产方式”一词,后来的学者分别从《资本论》文本逻辑、版本比较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认为其含义较为丰富,其中是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途径与方法”之义的。奚兆永:《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的研究之一》,《当代经济研究》1998年第4期;王峰明:《马克思“生产方式”范畴考释——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语境》,《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4期;徐士兵:《从〈资本论〉解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内涵》,《改革与战略》2014年第11期。“生产方式”是“特殊的生产资料与特殊的劳动力的结合关系”“生产方法是生产诸力与生产诸关系的介绍者。”侯外庐将“生产方式”认知从单一的劳动手段增加到劳动力、生产对象、劳动手段三个维度,反对了单一的经济决定论或物质决定论,强调必须从具体的、历史的环境中的劳动者与其面临的劳动对象出发来综合地对社会形态进行考察,“如果拿剩余物的分配形态,当作社会的决定条件规定着,显明是一种因果倒置论”。⑥在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中,侯外庐根据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意识的生产”的论述,“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作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德]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3页。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史与社会史关联”的“方法论”。所谓“思想史与社会史关联”即是“思想史系以社会史为基础而递变其形态;因此思想史上的疑难就不能由思想本身运动里求得解决,而只有从社会的历史发展里来剔抉其秘密”。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8、30页。社会历史演进与社会思潮的发展相一致的,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并不能对上层建筑产生直接影响,⑨只有 “生产方式”才能支配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构成及需要,并对同时期的思想形态起到基础性作用。侯外庐所认知的“思想史”在一定程度上只是现实中社会构成的“投影”,是现实中为了维持社会构成而进行的,目的性与可行性统一的精神生产。 其次,严格限定“方法论”的适用方式。侯外庐认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过程中,既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定义来代替具体的分析研究,也不能妄断马克思主义理论不适用于中国。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页。在中国社会史的研究中,“生产方式”正式成立并改变一个社会的社会形态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其中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因素必须要结合。只有当特定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时候,才能“随着这种结合之特殊的性质与方式而区别社会构成之种种经济的时代”;二是这种结合要在社会中占有支配或优势的地位。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7~48页。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中国的社会特征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于典型社会形态的描述才具有了一定的一致性。在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中,则必须兼顾每种思想学说与社会历史时代的联系以及思想自身的源流演变,“既注意思潮,也注意人物”。④⑤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自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13、6页。侯外庐注意到思想家形成思想的个体条件,即由思想家自身的学术脉络、阶级属性与其思想的关系所构成的思想家的“能动性”。思想家在面临同样的社会问题的时候,由于自身的阶级地位、思想性格、学术渊源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阶级立场与思维习惯,在构造思想具体的“路径”上有所出入。这就需要以中国传统史学研究“知人论世”的学术史研究方法,对于学派本身的思想内容、观点、方法与风格方面的特点,学派的形成过程及其背后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凭藉,乃至不同学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④
再次,整体对待各学科的“方法论”。侯外庐在进行中国历史研究之前,曾经从事过有关《资本论》的翻译工作。这段经历帮助侯外庐在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同时,比较系统地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他后来从事的史学研究奠定基础。⑤《资本论》作为一个聚焦于劳动和特定的政治经济、生产方式、社会构成的设计分析的历史的“构造性模式”,与旨在以社会、政治、意识形态层面推动“社会的忠诚的整合”的革命的“两级性模式”相比,更注重说明社会构成中复杂的互动关系。[美]阿里夫· 德里克:《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1919-1937)》,翁贺凯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9~202页。这使得侯外庐脱离了之前学界因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种革命理论而产生的从单一的经济动因出发的经济决定论的思维模式,而是将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科学理论,意在描述人与其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所构成的“有机体”社会的整合与运转。英国学者S·H·里格比曾指出,将社会描述成“有机体”也有自身危险,导致“社会根据自身不可抗拒的逻辑完成它的自我实现,个体不会对历史产生任何影响”。[英]S·H·里格比:《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一种批判性研究》,吴英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3页。侯外庐则在承认这种“有机体”的结构的同时,强调了满足这种结构的具体条件,以增加偶然性的方式,避免了使其成为一种绝对的社会决定论,表现出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化与发展;而这种偶然性的方式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普遍性,也就成为了“特殊”的路径。侯外庐在40年代末总结自己的研究经验时曾指出“我个人有一个经验,作为一个写作家,初步最重要的练达,切勿自作聪明,一来就批判或延长古人思想,而应该多看大思想家如何处理具体材料的范例,然后在学习中‘举一反三’……自然,理论原则的陶薰是不可忽略的,忽略了要使你‘画虎不成反类狗’,然而利用理论非从范例自己的特例,用集中的思考力去运用不可的”。侯外庐:《我的研究经验》,《展望》1948年第8期。在具体研究中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运用,不仅要从其方法论出发,而且要把握研究对象自身的特质,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将经典中的方法论具体转化为研究工具。在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治史“方法论”基础上,侯外庐运用其对中国社会史与中国思想史进行研究。
二、“倾向律”下的普遍性
在解释“生产方式”概念的作用时,侯外庐认为《资本论》中把它和生物学上的“种差”(Differentia Specifica)等同,是一种“倾向律”,是规定着社会性质的前提条件。只有满足某种“倾向律”的条件,不同地域的社会形态才会有共同的特征,也才具有了普遍意义。侯外庐在研究中发现,中国社会史在特定的“生产方式”条件下,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欧洲社会的论述具有社会形态的类似特征,遵循着相同的“倾向”律。中国思想史上最主要的学术成果,如西周时期的官府之学、春秋时期的搢绅之学、战国时期的诸子之学、两汉时期的经学、魏晋时期的玄学、隋唐时期的佛学、宋明时期的理学、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潮以及近代的各种社会思潮,都是和社会形态的演进相联系的。
古代社会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其生产方式是当作工具使用的劳动力,和奴隶主所有的生产资料两者之间的结合;②③④⑥详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第二章“中国古代社会与亚细亚生产方式”,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对应于中国历史,侯外庐认为殷代的生产方式是氏族成员主要的共同劳动力,与氏族公社所有的畜牧和农业生产资料二者之间的结合。②并且由于其中的劳动力因素是氏族成员与奴隶的结合,还带有氏族社会的痕迹,因此是古代社会的初级阶段。商周时期,生产资料是氏族贵族所有的土地国有制,劳动力是建立在俘获基础上、以家室计的集体族奴,二者的结合形成了典型的古代社会特征;③春秋战国时期,殖民到了饱和状态且土地的扩张受到限制,劳动力逐渐与土地结合,奴隶上升到隶农的地位,侯外庐认为这与马克思、恩格斯所示的“农奴的过渡形态”一致,成为古代社会解体、封建社会萌芽的时期;④思想史方面,古希腊在梭伦变法之后,国民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产生了“古典”古代的民主制与希腊古代文化;中国社会虽然因为特殊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国民阶级晚出,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国民阶级思想家,也创造出了代表国民阶级立场的诸子百家之“显学”思潮。B11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3、182页。 封建社会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其生产方式是与私有的劳动工具相联的劳动力和地主所有的生产资料两者的结合;⑥侯外庐将其对应于中国社会,认为秦汉之际,血缘的氏族转化为地缘的家族,“汉代使农民安土作业束缚于自然经济”,农民作为劳动力,与以土地为主而以其他产业为副的国有财产形态一起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秦汉社会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时期。⑧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4、80,147页。在从秦汉到明末的漫长历史时期中,中国社会的土地占有权虽然发生过变化,但是土地的所有制与劳动力的支配制并未发生改变,依然是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也决定了该历史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⑧思想史方面,在西方的中世纪,出现了半自由身份而遭受超经济剥削的农民阶级,为了对付农民的不可忍受的贫困的反抗,“中世纪宗教成为精神的解救,或把贫困表现做涂了油的圣光”,基督教成为封建社会的官方形态;产生了以经院哲学为代表的烦琐哲学;在中国的西汉中期,董仲舒及“五经博士”也好像“基督教的僧侣”,以“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的方式创立了“中世纪正宗思想”,并经白虎观会议加以“国教化”;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92、98、132页。之后魏晋玄学的出现也只是“搢绅经学的章句烦琐主义被名流玄学的名理烦琐主义所批判”,仍属封建社会内部的精神生产。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9页。西方的封建社会中,当正统思想出现“法度化”和庸俗化时,就会产生反抗其的异端思想,正统与异端的对立,有着一个事物本身到事物在自身发展中导出转化的自身对立物的过程。B11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董仲舒正宗思想到王充异端思想的演进,也经历了两汉之际郑兴、尹敏、桓谭对神学正宗的“离心”及东汉初年经古文学左派的过渡过程。
封建社会解体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典型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自由工资的劳动力和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两者的结合。⑥⑦⑧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8、49,6,32,42页。侯外庐认为在明末清初时期的中国社会,土地向国有方面集中与私营土地的发展并存,官营手工业管制加强与私营手工业作用加强并存,内外商业的兴盛也推动了私有制的发展,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9页。形成了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社会萌芽的局面。中国社会也随之形成启蒙运动的思潮。中国的启蒙学者,如明代的何心隐、李贽,清代的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颜元等人,也拥有对农奴制度及依存于它的一切事物的仇视,对教育、自治和自由的拥护,对人民利益的同情等思想倾向,以及旧形式与新内容并存的思维形式特征。这一时期的中国学者与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学者一样,“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表现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绝对要求”。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6~36页。中国近代洋务运动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也对应着欧洲社会从中古宗教世界到科学世界过渡中所经历的宗教革命和商业资本主义并存的泛神论时代。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39页。
三、“路径说”下的特殊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言,“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3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页。侯外庐认为,在没有出现典型的“生产方式”的历史阶段,中国社会是不具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相应社会形态的特征的;但这并不等于这些历史阶段本身没有独立的社会与思想特征。在历史规律上要做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既必须遵循社会发展史的普遍性,又需要判别具体社会发展的具体路径。⑥通向符合典型“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的“路径”之中所体现的社会史与思想史特征,就是“缩短与减轻”或“延长与加重”的过程,也是中国历史的特殊性之所在。
首先,中国历史进入典型社会形态的“路径”具有特殊性。在氏族社会发展为古代社会的过程中,侯外庐根据马克思的遗稿《前资本主义生产形态》中对于“东方的、古典的、日耳曼”三种形态的平列,认为古典的生产方式和“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一个古代社会“构成”的两种路径。前者如马克思的《资本论》与恩格斯《反杜林论》所言,伴随着氏族共有土地向私人占有土地的转化和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向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的转化,完成了氏族社会的彻底解体;形成的自耕农的小土地所有制与国民阶级的结合的“古典的古代”(古代社会)最繁荣的时期;后者由于热带、河流、黄土地带、四周种族繁荣林立、宗教等“具体的实际的情况”,氏族社会的大土地所有制被保留了下来,没有出现土地私有制;氏族公社与氏族贵族也保留下来,形成了家庭奴隶的劳动力与氏族贵族生产资料所有制二者之间结合的关系。古典的路径是把公社的氏族躯壳完全冲破,中国的路径是和公社的密切结合。⑦对于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社会家族制和土地国有制的保留是后者区别于前者的最大特点。由于进入古代社会的特殊“路径”,中国古代社会的思想史也与西方古代社会思想史有不同的特点。在文明起源之时,由于氏族公社的解体,“在西洋希腊古罗马社会,国家和氏族制度之间有严密的痕迹把两者区别开……国家创造的公共的强制权利,使文明国家的法律神圣地位代替了氏族祖先崇拜的神圣地位”;⑧而中国社会由于走上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独特路径,则在保留氏族的同时把氏族公社的祖先神一并保留了下来,“宗教的职能”是东方文明遵循的路径。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26页。商周时期的官方思想形态是氏族贵族专有的“氏族的宗教意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代表国民阶级的诸子之学,其思想中却仍保留着作为“宗教的死形式”的先王观。⑩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7、53、64、80、95,235、305、399页。侯外庐认为这种一以贯之的“宗教性”对于中国思想史产生了深刻影响。 其次,在典型的社会形态之中,中国社会的构成有特殊“路径”的调整。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由于唐代中期生产力的发展,均田制、府兵制、租庸调制瓦解,社会构成出现变化,具有了一定的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与恩格斯所述欧洲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组织大都采取野蛮的军事组织形式”明显不同。⑥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7、8页。以内藤湖南、宫崎市定为代表的一些日本学者以此为据,提出“唐宋变革论”,认为中国社会在唐宋之际进入了“近世”,发生了类似西方社会文艺复兴时期的变化。[日]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日]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刘俊文主编,黄约瑟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中华书局,1992年,第10、158页。侯外庐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分析,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变化,“只是在形式上有相对的变化,封建主义土地所有权并没有根本的变化。”⑦⑧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9、23、57、599页。皇族仍是土地所有权的拥有者,仍旧维持着封建的生产方式。只不过是对劳动力的支配方式从军事手段转向经济手段,⑥形成“程度上以及形式上的占有权的放宽”。⑦劳动力方面,原来在等级上只与农民有同等占有权的庶族地主实力增强,逐渐取得政治地位上的优势,与豪族地主联合成为品级性的地主的统治阶级,原来地位低下的流民人身权提高,与农民一同形成了被统治阶级,形成“等级制度的再编制”的过程。唐宋之际变化的实质是“在等级制上涂上了一层资产的铜锈”,⑧成为一种与欧洲不同的封建社会构成,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调整的特殊“路径”,宋明时期思想家的思想也表现出一定的与典型的“封建社会思想”所不同的特点。侯外庐认为朱熹与黑格尔都有着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所批判的那种“用诡辩把哲学家利用感性直观和表象从一实物推移到另一实物时所经历的过程,说成想像的理智本身即绝对主体本身完成的过程”的思维形式;⑨但是与黑格尔“常常在思辨的叙述中作出把握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叙述”不同,朱熹的思辨的叙述中并未包含多少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内核,而完全是一个先验式造成的结构。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朱熹与黑格尔的思想在形式上都是在对中世纪正统神学思想的反动中产生的思辨哲学,都是对于绝对神学观念的反动;另一方面,朱熹处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下的11世纪,遵循着权威原理,黑格尔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下的18世纪,遵循着个人主义原理,二者需求的不同造成了其内容上有本质的差异。“走出中古,未入近世”成为宋明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思想的一个特点。
再次,在中国思想史研究方面,思想家本身的“能动性”,使得其在构造满足社会需要思想时也有着特殊“路径”。古代社会末期,由于思想家阶级立场不同,导致解读社会时有着不同的逻辑路径。⑩墨子维护国民阶级的利益批判氏族传统,以“取名予实”的方法论建立知识的客观标准;老子代表着没落的公社农民,以“相对的”的形式消解现实中的对立,从而获得“绝对的”调和;孟子则站在贵族君子的立场上,构建“先验的无类比附逻辑”德治主义,这些逻辑思想的特点与西方古代社会时期的所形成的“形式逻辑”是完全不同的。封建社会时期,同为了适应中世纪社会秩序重新改编的现实而将佛教思想“国教化”为官方意识形态,由于学术积淀不同,北朝社会处于从氏族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自身文化遗产贫乏,对于佛教最重净行与皈依,南朝已经是身份地主把持的豪门专政,只需要与玄学一样“形而上的烦琐哲学”,佛教富有名理性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52~360页。近代启蒙时期,由于思想家的学术渊源不同,康有为的思想源头方面为宋明理学,影响方面为万国新学,“以陆王心学为本,以西学史学为用”。谭嗣同的思想则是“在宗教思想上,主张泛神论,糅合了佛教、耶教;在人生哲学上,推崇墨子,以任侠为仁;在政治思想上,接受黄梨洲的论断而参以西洋近代的科学观念;在历史观上,则服膺着《公羊》学派的大义而极不忠实。”同是提倡变法论,康有为以维持现状的神圣性为前提,谭嗣同则以使现状的矛盾暴露为条件。侯外庐:《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4、104、105页。谭嗣同思想与早期启蒙思潮的学术渊源使得其往往发挥着进步的要素。
四、结语
侯外庐认为,中国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的过程中,应当学会使用自己的语言来讲解自己的历史与思潮,学会用新的方法来掘发自己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集·自序》,《侯外庐史学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页。侯外庐将研究原理的的普遍性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相结合,将典型形态的普遍性与完成路径的特殊性相结合,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丰富与发展,探索出中国历史的特征与中国文明发展途径,避免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历史解释的简化,获得深化理论与开拓实践的双赢效果。不可否认的是,侯外庐所认为的典型形态本身,例如典型的古代社会生产方式、典型的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等,又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于欧洲历史进行总结时得出的理论,带着欧洲史实痕迹;认为这种典型结构一定在中国历史中存在,说明其没有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社会科学方法转化为一种可以在任何历史阶段下都能使用的史学方法,仍然受到“方法论”自身“欧洲中心说”理论背景的束缚。只是在当时的学术环境下,能够做到在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认知的情况下灵活运用,侯外庐已经是把这种对特殊法则的探讨推向当时所能达到的极限了。王学典:《从强调“一般”到注重“特殊”——40年代中后期唯物史观派的动向之一》,《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4期。20世纪30年代末 “学术中国化”运动勃兴,运用世界学术理论的最新成果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对理论做出适应于现在和将来的中国民族和社会需要的研究与发展是这一运动的核心内容。编者:《创刊献辞》,《理论与现实》季刊,1939年第1卷第1期(创刊号)。侯外庐的治史路径与同时期出现的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吕振羽的《中国社会史诸问题》等著作中所体现的研究方法一道,标志着中国学者在方法论与民族意识上自觉阶段的到来,希望“依据正确的方法论,依据中国历史资料的总和,来完成中国史的建设”,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序》,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7页。这是中国学者努力摆脱其马克思主义本身历史背景的桎梏,创立独立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进程的开端。瞿林东先生指出,“侯外庐给予人们更深刻的启示在于对于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运用,只有在取得一定理论模式和方法论模式的情况下才能同具体的研究真正结合起来;使理论不至于流于空论或成为教条,而对具体问题的认识则能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和有系统的认识”。瞿林东等:《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20页。探寻侯外庐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路径,既有利于梳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形成发展的脉络,对于今后如何利用多学科方法进行跨学科史学研究也具有启示意义。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思想所
责任编辑:黄晓军
关键词侯外庐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论普遍性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K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4-0087-07
20世纪2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种有关人类社会构成与发展的理论,逐步被中国学者接受并运用于历史研究之中。在中国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的早期阶段存在着诸多问题。最明显的,是将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所描述的欧洲历史发展过程。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认为,“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我们的要求就是用人的观点来观察中国的社会”(《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外二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9页);吕振羽在1934年对中国史前社会研究中也指出,“中国社会发展的法则或客观规律,和世界其他各民族、国家一样,并没有什么本质的特殊”(《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三联书店,1961年,第18页)。马克思本人在谈及其理论的适用性时曾指出,如果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并认为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的民族也都注定要走这一条发展道路,那么“会给我过多的赞誉,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德]马克思:《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9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30页。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自具体的、历史的环境中的因果关系,将其“普遍性”过度地延伸至任意的历史环境中势必会造成谬误。侯外庐(1903-1987年)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史学研究,先后撰有《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中国思想通史(五卷本)》等多部著作。针对这一问题,侯外庐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理解与合理运用,在挖掘中国历史特点的同时,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中国化。
一、历史研究的“方法论”
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的早期阶段,中国学者往往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视为一种有关历史发展的学说,李达认为“历史唯物论把社会全部历史列为先阶级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现代社会、未来社会的五个顺次发展阶段,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的运行于特定发展阶段上特殊形态之统一,指出历史过程的统一与联结,发现历史发展一般正确之法则。”(《社会史大纲》,《李达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97~298页);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也认为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是有关“社会发展的阶段之一般”(第18页)。运用的方法也是将中西方的历史进行直接比附。与之不同的是,侯外庐认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经济、政治、法律、思想文化等具体领域,整体的历史是由各个领域的专门史构成的;历史过程不等同于研究方法,在不同领域的专门史中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相关学科的“方法论”进行研究。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自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页。
首先,正确把握“方法论”的内涵。侯外庐在中国历史研究中最为关注社会史与思想史领域。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侯外庐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又以“生产方式”问题为核心,认为其可以区别某一社会的经济构成,决定着社会性质。“我们遍读《资本论》,无论讲到资本主义之(不是资本制)何种经济范畴,如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利润,利息,地租,每规定诸范畴内在关联之特质时,便首先限定着:‘立于资本家的生产方法基础上’,或‘在资本家的生产方法上’,或‘立于资本家的生产方法的一社会’,或‘资本家的生产方法所居以支配的社会’;这种严明的方法论,实在是认识一社会构成的先决条件”。④⑥侯外庐:《社会史导论——生产方式研究与商榷》,原载于《中苏文化》1939年第2期,《侯外庐史学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23、32页。“生产方法”又被称为“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的主要研究对象。[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3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页。侯外庐针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济论者“劳动手段(技术)决定社会形态”的片面的经济决定论的观点,对“生产方式”的内涵进行了探索。侯外庐在研究中意识到,运动中的生产力不仅仅是一种物的技术的运动过程,而且是在人类一定的关系中“被形成”的过程。④劳动手段只有在和生产对象复合成为生产手段,并在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中与劳动力结合后,才能支配一定的社会经济构造。对于“生产方式”一词,后来的学者分别从《资本论》文本逻辑、版本比较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认为其含义较为丰富,其中是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途径与方法”之义的。奚兆永:《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的研究之一》,《当代经济研究》1998年第4期;王峰明:《马克思“生产方式”范畴考释——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语境》,《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4期;徐士兵:《从〈资本论〉解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内涵》,《改革与战略》2014年第11期。“生产方式”是“特殊的生产资料与特殊的劳动力的结合关系”“生产方法是生产诸力与生产诸关系的介绍者。”侯外庐将“生产方式”认知从单一的劳动手段增加到劳动力、生产对象、劳动手段三个维度,反对了单一的经济决定论或物质决定论,强调必须从具体的、历史的环境中的劳动者与其面临的劳动对象出发来综合地对社会形态进行考察,“如果拿剩余物的分配形态,当作社会的决定条件规定着,显明是一种因果倒置论”。⑥在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中,侯外庐根据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意识的生产”的论述,“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作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德]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3页。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史与社会史关联”的“方法论”。所谓“思想史与社会史关联”即是“思想史系以社会史为基础而递变其形态;因此思想史上的疑难就不能由思想本身运动里求得解决,而只有从社会的历史发展里来剔抉其秘密”。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8、30页。社会历史演进与社会思潮的发展相一致的,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并不能对上层建筑产生直接影响,⑨只有 “生产方式”才能支配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构成及需要,并对同时期的思想形态起到基础性作用。侯外庐所认知的“思想史”在一定程度上只是现实中社会构成的“投影”,是现实中为了维持社会构成而进行的,目的性与可行性统一的精神生产。 其次,严格限定“方法论”的适用方式。侯外庐认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过程中,既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定义来代替具体的分析研究,也不能妄断马克思主义理论不适用于中国。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页。在中国社会史的研究中,“生产方式”正式成立并改变一个社会的社会形态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其中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因素必须要结合。只有当特定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时候,才能“随着这种结合之特殊的性质与方式而区别社会构成之种种经济的时代”;二是这种结合要在社会中占有支配或优势的地位。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7~48页。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中国的社会特征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于典型社会形态的描述才具有了一定的一致性。在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中,则必须兼顾每种思想学说与社会历史时代的联系以及思想自身的源流演变,“既注意思潮,也注意人物”。④⑤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自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13、6页。侯外庐注意到思想家形成思想的个体条件,即由思想家自身的学术脉络、阶级属性与其思想的关系所构成的思想家的“能动性”。思想家在面临同样的社会问题的时候,由于自身的阶级地位、思想性格、学术渊源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阶级立场与思维习惯,在构造思想具体的“路径”上有所出入。这就需要以中国传统史学研究“知人论世”的学术史研究方法,对于学派本身的思想内容、观点、方法与风格方面的特点,学派的形成过程及其背后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凭藉,乃至不同学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④
再次,整体对待各学科的“方法论”。侯外庐在进行中国历史研究之前,曾经从事过有关《资本论》的翻译工作。这段经历帮助侯外庐在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同时,比较系统地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他后来从事的史学研究奠定基础。⑤《资本论》作为一个聚焦于劳动和特定的政治经济、生产方式、社会构成的设计分析的历史的“构造性模式”,与旨在以社会、政治、意识形态层面推动“社会的忠诚的整合”的革命的“两级性模式”相比,更注重说明社会构成中复杂的互动关系。[美]阿里夫· 德里克:《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1919-1937)》,翁贺凯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9~202页。这使得侯外庐脱离了之前学界因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种革命理论而产生的从单一的经济动因出发的经济决定论的思维模式,而是将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科学理论,意在描述人与其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所构成的“有机体”社会的整合与运转。英国学者S·H·里格比曾指出,将社会描述成“有机体”也有自身危险,导致“社会根据自身不可抗拒的逻辑完成它的自我实现,个体不会对历史产生任何影响”。[英]S·H·里格比:《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一种批判性研究》,吴英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23页。侯外庐则在承认这种“有机体”的结构的同时,强调了满足这种结构的具体条件,以增加偶然性的方式,避免了使其成为一种绝对的社会决定论,表现出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化与发展;而这种偶然性的方式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普遍性,也就成为了“特殊”的路径。侯外庐在40年代末总结自己的研究经验时曾指出“我个人有一个经验,作为一个写作家,初步最重要的练达,切勿自作聪明,一来就批判或延长古人思想,而应该多看大思想家如何处理具体材料的范例,然后在学习中‘举一反三’……自然,理论原则的陶薰是不可忽略的,忽略了要使你‘画虎不成反类狗’,然而利用理论非从范例自己的特例,用集中的思考力去运用不可的”。侯外庐:《我的研究经验》,《展望》1948年第8期。在具体研究中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运用,不仅要从其方法论出发,而且要把握研究对象自身的特质,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将经典中的方法论具体转化为研究工具。在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治史“方法论”基础上,侯外庐运用其对中国社会史与中国思想史进行研究。
二、“倾向律”下的普遍性
在解释“生产方式”概念的作用时,侯外庐认为《资本论》中把它和生物学上的“种差”(Differentia Specifica)等同,是一种“倾向律”,是规定着社会性质的前提条件。只有满足某种“倾向律”的条件,不同地域的社会形态才会有共同的特征,也才具有了普遍意义。侯外庐在研究中发现,中国社会史在特定的“生产方式”条件下,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欧洲社会的论述具有社会形态的类似特征,遵循着相同的“倾向”律。中国思想史上最主要的学术成果,如西周时期的官府之学、春秋时期的搢绅之学、战国时期的诸子之学、两汉时期的经学、魏晋时期的玄学、隋唐时期的佛学、宋明时期的理学、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潮以及近代的各种社会思潮,都是和社会形态的演进相联系的。
古代社会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其生产方式是当作工具使用的劳动力,和奴隶主所有的生产资料两者之间的结合;②③④⑥详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第二章“中国古代社会与亚细亚生产方式”,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对应于中国历史,侯外庐认为殷代的生产方式是氏族成员主要的共同劳动力,与氏族公社所有的畜牧和农业生产资料二者之间的结合。②并且由于其中的劳动力因素是氏族成员与奴隶的结合,还带有氏族社会的痕迹,因此是古代社会的初级阶段。商周时期,生产资料是氏族贵族所有的土地国有制,劳动力是建立在俘获基础上、以家室计的集体族奴,二者的结合形成了典型的古代社会特征;③春秋战国时期,殖民到了饱和状态且土地的扩张受到限制,劳动力逐渐与土地结合,奴隶上升到隶农的地位,侯外庐认为这与马克思、恩格斯所示的“农奴的过渡形态”一致,成为古代社会解体、封建社会萌芽的时期;④思想史方面,古希腊在梭伦变法之后,国民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产生了“古典”古代的民主制与希腊古代文化;中国社会虽然因为特殊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国民阶级晚出,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国民阶级思想家,也创造出了代表国民阶级立场的诸子百家之“显学”思潮。B11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3、182页。 封建社会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其生产方式是与私有的劳动工具相联的劳动力和地主所有的生产资料两者的结合;⑥侯外庐将其对应于中国社会,认为秦汉之际,血缘的氏族转化为地缘的家族,“汉代使农民安土作业束缚于自然经济”,农民作为劳动力,与以土地为主而以其他产业为副的国有财产形态一起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秦汉社会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时期。⑧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4、80,147页。在从秦汉到明末的漫长历史时期中,中国社会的土地占有权虽然发生过变化,但是土地的所有制与劳动力的支配制并未发生改变,依然是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也决定了该历史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⑧思想史方面,在西方的中世纪,出现了半自由身份而遭受超经济剥削的农民阶级,为了对付农民的不可忍受的贫困的反抗,“中世纪宗教成为精神的解救,或把贫困表现做涂了油的圣光”,基督教成为封建社会的官方形态;产生了以经院哲学为代表的烦琐哲学;在中国的西汉中期,董仲舒及“五经博士”也好像“基督教的僧侣”,以“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的方式创立了“中世纪正宗思想”,并经白虎观会议加以“国教化”;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92、98、132页。之后魏晋玄学的出现也只是“搢绅经学的章句烦琐主义被名流玄学的名理烦琐主义所批判”,仍属封建社会内部的精神生产。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9页。西方的封建社会中,当正统思想出现“法度化”和庸俗化时,就会产生反抗其的异端思想,正统与异端的对立,有着一个事物本身到事物在自身发展中导出转化的自身对立物的过程。B11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董仲舒正宗思想到王充异端思想的演进,也经历了两汉之际郑兴、尹敏、桓谭对神学正宗的“离心”及东汉初年经古文学左派的过渡过程。
封建社会解体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典型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自由工资的劳动力和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两者的结合。⑥⑦⑧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8、49,6,32,42页。侯外庐认为在明末清初时期的中国社会,土地向国有方面集中与私营土地的发展并存,官营手工业管制加强与私营手工业作用加强并存,内外商业的兴盛也推动了私有制的发展,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9页。形成了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社会萌芽的局面。中国社会也随之形成启蒙运动的思潮。中国的启蒙学者,如明代的何心隐、李贽,清代的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颜元等人,也拥有对农奴制度及依存于它的一切事物的仇视,对教育、自治和自由的拥护,对人民利益的同情等思想倾向,以及旧形式与新内容并存的思维形式特征。这一时期的中国学者与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学者一样,“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表现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绝对要求”。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6~36页。中国近代洋务运动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也对应着欧洲社会从中古宗教世界到科学世界过渡中所经历的宗教革命和商业资本主义并存的泛神论时代。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39页。
三、“路径说”下的特殊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言,“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3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页。侯外庐认为,在没有出现典型的“生产方式”的历史阶段,中国社会是不具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相应社会形态的特征的;但这并不等于这些历史阶段本身没有独立的社会与思想特征。在历史规律上要做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既必须遵循社会发展史的普遍性,又需要判别具体社会发展的具体路径。⑥通向符合典型“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的“路径”之中所体现的社会史与思想史特征,就是“缩短与减轻”或“延长与加重”的过程,也是中国历史的特殊性之所在。
首先,中国历史进入典型社会形态的“路径”具有特殊性。在氏族社会发展为古代社会的过程中,侯外庐根据马克思的遗稿《前资本主义生产形态》中对于“东方的、古典的、日耳曼”三种形态的平列,认为古典的生产方式和“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一个古代社会“构成”的两种路径。前者如马克思的《资本论》与恩格斯《反杜林论》所言,伴随着氏族共有土地向私人占有土地的转化和以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向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的转化,完成了氏族社会的彻底解体;形成的自耕农的小土地所有制与国民阶级的结合的“古典的古代”(古代社会)最繁荣的时期;后者由于热带、河流、黄土地带、四周种族繁荣林立、宗教等“具体的实际的情况”,氏族社会的大土地所有制被保留了下来,没有出现土地私有制;氏族公社与氏族贵族也保留下来,形成了家庭奴隶的劳动力与氏族贵族生产资料所有制二者之间结合的关系。古典的路径是把公社的氏族躯壳完全冲破,中国的路径是和公社的密切结合。⑦对于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社会家族制和土地国有制的保留是后者区别于前者的最大特点。由于进入古代社会的特殊“路径”,中国古代社会的思想史也与西方古代社会思想史有不同的特点。在文明起源之时,由于氏族公社的解体,“在西洋希腊古罗马社会,国家和氏族制度之间有严密的痕迹把两者区别开……国家创造的公共的强制权利,使文明国家的法律神圣地位代替了氏族祖先崇拜的神圣地位”;⑧而中国社会由于走上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独特路径,则在保留氏族的同时把氏族公社的祖先神一并保留了下来,“宗教的职能”是东方文明遵循的路径。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26页。商周时期的官方思想形态是氏族贵族专有的“氏族的宗教意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代表国民阶级的诸子之学,其思想中却仍保留着作为“宗教的死形式”的先王观。⑩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7、53、64、80、95,235、305、399页。侯外庐认为这种一以贯之的“宗教性”对于中国思想史产生了深刻影响。 其次,在典型的社会形态之中,中国社会的构成有特殊“路径”的调整。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由于唐代中期生产力的发展,均田制、府兵制、租庸调制瓦解,社会构成出现变化,具有了一定的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与恩格斯所述欧洲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组织大都采取野蛮的军事组织形式”明显不同。⑥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7、8页。以内藤湖南、宫崎市定为代表的一些日本学者以此为据,提出“唐宋变革论”,认为中国社会在唐宋之际进入了“近世”,发生了类似西方社会文艺复兴时期的变化。[日]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日]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刘俊文主编,黄约瑟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中华书局,1992年,第10、158页。侯外庐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分析,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变化,“只是在形式上有相对的变化,封建主义土地所有权并没有根本的变化。”⑦⑧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9、23、57、599页。皇族仍是土地所有权的拥有者,仍旧维持着封建的生产方式。只不过是对劳动力的支配方式从军事手段转向经济手段,⑥形成“程度上以及形式上的占有权的放宽”。⑦劳动力方面,原来在等级上只与农民有同等占有权的庶族地主实力增强,逐渐取得政治地位上的优势,与豪族地主联合成为品级性的地主的统治阶级,原来地位低下的流民人身权提高,与农民一同形成了被统治阶级,形成“等级制度的再编制”的过程。唐宋之际变化的实质是“在等级制上涂上了一层资产的铜锈”,⑧成为一种与欧洲不同的封建社会构成,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调整的特殊“路径”,宋明时期思想家的思想也表现出一定的与典型的“封建社会思想”所不同的特点。侯外庐认为朱熹与黑格尔都有着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所批判的那种“用诡辩把哲学家利用感性直观和表象从一实物推移到另一实物时所经历的过程,说成想像的理智本身即绝对主体本身完成的过程”的思维形式;⑨但是与黑格尔“常常在思辨的叙述中作出把握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叙述”不同,朱熹的思辨的叙述中并未包含多少事物本身的真实的内核,而完全是一个先验式造成的结构。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朱熹与黑格尔的思想在形式上都是在对中世纪正统神学思想的反动中产生的思辨哲学,都是对于绝对神学观念的反动;另一方面,朱熹处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下的11世纪,遵循着权威原理,黑格尔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下的18世纪,遵循着个人主义原理,二者需求的不同造成了其内容上有本质的差异。“走出中古,未入近世”成为宋明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思想的一个特点。
再次,在中国思想史研究方面,思想家本身的“能动性”,使得其在构造满足社会需要思想时也有着特殊“路径”。古代社会末期,由于思想家阶级立场不同,导致解读社会时有着不同的逻辑路径。⑩墨子维护国民阶级的利益批判氏族传统,以“取名予实”的方法论建立知识的客观标准;老子代表着没落的公社农民,以“相对的”的形式消解现实中的对立,从而获得“绝对的”调和;孟子则站在贵族君子的立场上,构建“先验的无类比附逻辑”德治主义,这些逻辑思想的特点与西方古代社会时期的所形成的“形式逻辑”是完全不同的。封建社会时期,同为了适应中世纪社会秩序重新改编的现实而将佛教思想“国教化”为官方意识形态,由于学术积淀不同,北朝社会处于从氏族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自身文化遗产贫乏,对于佛教最重净行与皈依,南朝已经是身份地主把持的豪门专政,只需要与玄学一样“形而上的烦琐哲学”,佛教富有名理性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52~360页。近代启蒙时期,由于思想家的学术渊源不同,康有为的思想源头方面为宋明理学,影响方面为万国新学,“以陆王心学为本,以西学史学为用”。谭嗣同的思想则是“在宗教思想上,主张泛神论,糅合了佛教、耶教;在人生哲学上,推崇墨子,以任侠为仁;在政治思想上,接受黄梨洲的论断而参以西洋近代的科学观念;在历史观上,则服膺着《公羊》学派的大义而极不忠实。”同是提倡变法论,康有为以维持现状的神圣性为前提,谭嗣同则以使现状的矛盾暴露为条件。侯外庐:《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4、104、105页。谭嗣同思想与早期启蒙思潮的学术渊源使得其往往发挥着进步的要素。
四、结语
侯外庐认为,中国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治史的过程中,应当学会使用自己的语言来讲解自己的历史与思潮,学会用新的方法来掘发自己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集·自序》,《侯外庐史学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页。侯外庐将研究原理的的普遍性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相结合,将典型形态的普遍性与完成路径的特殊性相结合,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丰富与发展,探索出中国历史的特征与中国文明发展途径,避免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历史解释的简化,获得深化理论与开拓实践的双赢效果。不可否认的是,侯外庐所认为的典型形态本身,例如典型的古代社会生产方式、典型的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等,又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于欧洲历史进行总结时得出的理论,带着欧洲史实痕迹;认为这种典型结构一定在中国历史中存在,说明其没有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社会科学方法转化为一种可以在任何历史阶段下都能使用的史学方法,仍然受到“方法论”自身“欧洲中心说”理论背景的束缚。只是在当时的学术环境下,能够做到在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认知的情况下灵活运用,侯外庐已经是把这种对特殊法则的探讨推向当时所能达到的极限了。王学典:《从强调“一般”到注重“特殊”——40年代中后期唯物史观派的动向之一》,《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4期。20世纪30年代末 “学术中国化”运动勃兴,运用世界学术理论的最新成果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对理论做出适应于现在和将来的中国民族和社会需要的研究与发展是这一运动的核心内容。编者:《创刊献辞》,《理论与现实》季刊,1939年第1卷第1期(创刊号)。侯外庐的治史路径与同时期出现的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吕振羽的《中国社会史诸问题》等著作中所体现的研究方法一道,标志着中国学者在方法论与民族意识上自觉阶段的到来,希望“依据正确的方法论,依据中国历史资料的总和,来完成中国史的建设”,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序》,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7页。这是中国学者努力摆脱其马克思主义本身历史背景的桎梏,创立独立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进程的开端。瞿林东先生指出,“侯外庐给予人们更深刻的启示在于对于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运用,只有在取得一定理论模式和方法论模式的情况下才能同具体的研究真正结合起来;使理论不至于流于空论或成为教条,而对具体问题的认识则能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和有系统的认识”。瞿林东等:《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20页。探寻侯外庐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路径,既有利于梳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形成发展的脉络,对于今后如何利用多学科方法进行跨学科史学研究也具有启示意义。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思想所
责任编辑:黄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