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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外贸总公司作为自治区的84户国有骨干企业,阿里地区的支柱企业之一,目前在企业规模、软硬件设施等方面均居于地区首位。公司始建于70年代,一直是阿里地区财政利税大户和地区经济支柱企业。公司畜产品年销售额最高年份突破1个亿,利税超过2300万元,出口创汇达200多万美元。
党的“十五大”召开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措施的实施,阿里外贸总公司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外抓市场、内强管理”,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生产、成本、财务管理,加强了职工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的业务技能和文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日益发展的外贸事业为阿里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邻近省、区的发展,与周边国家的边贸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企业固定资产现已达2445万元,总资产达5000多万元。1987年被国家经贸部授予“全国对外贸易行业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受到了国家经贸部,西藏自治区外经贸厅的通报表彰。从1996年起,连续三年被西藏自治区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