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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户作为粮食生产主体一直以来都是重点研究对象,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关注大农户这一未来农地经营主体十分有必要,但是研究大农户应因地制宜,不同地区因环境不同而需进行具體的对比分析,这对我国的粮食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湖北省江汉平原及丘陵地区粮食种植户为对象,对大农户粮食生产行为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平原区中、大农户迅速增加且成为主要经营形式,丘陵区中、大农户发展较慢;2、平原区大农户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强于丘陵区大农户;3、两地型区大农户存在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土地租赁期限短、晒粮方式原始等问题。
关键词:种粮农户;大农户;不同规模;粮食生产
1 引言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在农地利用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农地粗放经营等现象,农地利用方式、程度、结构等已出现明显变化[1]。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流、机械化生产等原因,分散的小规模土地正不断集中,新的土地经营形式已发生新变化,大农户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的主流经营形式[2]。作为未来粮食的经营主体,关注大农户的健康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粮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地形复杂多样,对大农户的研究更不能一概而论,本文以湖北省的平原与丘陵区为研究对象,对这两种地型条件下的大农户进行对比分析,以期解决大农户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国家的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依据。
2调研区概况及农户划分
2.1调研区概况
此次调研数据是经两年、分两次完成,由导师带队在湖北江汉平原地区以及附近丘陵区的农村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走访问卷调查,共计搜集有效问卷1020份,其中平原964户,面积817.72hm2,户均占地面积1.18hm2;丘陵326户,面积160.95hm2,户均0.49hm2。
2.2农户划分
为了便于对不同区域大农户进行研究,首先就要对大农户规模做量上的界定。对于国家当前大力提倡的“适度规模”,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从阿根廷的实践来看,200hm2是保证家庭农场盈利的最小规模;而美国的经验表明,面积在65~97hm2最适合夫妇家庭经营,同时效率最高[3]。但是规模农户大小的界定,需要考虑当地的土地和劳力资源情况,以及相应的农业技术、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业支持政策(田伟 2016),而我国南北差异大,地形跨度也大,由于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特点,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两个地型区农户用聚类分析的方法进行小、中、大三种规模的分类,其具体聚类结果如表1所示。
下面来对这三种规模农户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小农户。如表1所示,对比平原与丘陵的小农户发现,平原区小农户户均用地规模大于丘陵区小农户,且丘陵区的小农户是绝对主体。这类小农户转出农地较多,转入农地较少,所以面积小,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种粮主要目的是自给自足,其次将吃不完的少量出售,为传统的小家庭经营模式。第二,中等农户。在这一面积范围内,丘陵区的中等农户面积大于平原区,但是数量上却远远小于平原区。这类农户转入农地较多,转出农地较少,兼业型劳动力多于小农户,种粮主要目的是出售,也是以传统的小家庭经营模式为主。第三,大农户。平原区仅有2户,丘陵区为零户。这类农户数量少,只有转入没有转出,且转入农地面积大,规模化程度高,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务农收入,种粮主要目的是出售,具有“家庭农场”特征。
平原区与丘陵区中等规模农户的平均用地规模分别在1.95hm2和2.4hm2,由于这些农户均具有大量的土地转入行为,对比小农户,其土地规模明显扩大,作为大农户发展的初期过度阶段,我们将聚类后的中等规模农户与大规模农户统看做“大农户”来进行研究。
3 结果分析
3.1湖北丘陵平原大农户发展现状
3.1.1平原区中、大农户迅速增加,丘陵区中、大农户发展较慢
从不同农户类型的面积来看,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平原区418户小农户家庭实际经营的面积为181.88hm2,占总面积的22.24%,剩下的近78%的面积已经由中、大农户经营;丘陵区300户小农户家庭实际经营的面积为62.45 hm2,占总面积的61.20%,中等农户经营的面积仅占总样本的38.80%。
可以得出结论,小农户在数量上占比较大,但平原区大部分农地已由中、大规模农户经营,即“大农户”已成为其农地利用最重要的经营主体,而丘陵区61.20%的土地由小农户经营,“大农户”数量少且经营面积较少,因此丘陵地区依然以小农户为主体。
3.1.2平原区大农户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强于丘陵区大农户
通过对农户发展意愿的调查数据可知:从扩大规模的意愿来看,小农户中,平原区和丘陵区大部分农户希望规模维持现状,分别占其样本总量的44.98%和63.67%;中型农户中,平原区农户希望扩大规模的最多,占52.92%,丘陵区农户希望维持现状的最多,占61.54%;大农户中,平原区农户全部愿意扩大规模。从增加投入的意愿来看,平原区与丘陵区持减小投入态度的农户均较少。小农户中,平原区和丘陵区大部分农户希望投入维持现状,分别占其样本总量的54.07%和63.00%;中型农户中,平原区农户希望增加投入的最多,占51.83%,丘陵区希望维持现状的最多,占69,23%;大农户中,平原区农户愿意增加投入的占100%。
由此可见,平原区大农户扩大规模的意愿强于丘陵区,丘陵区大农户更偏向于维持现状,就其原因,主要与平原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农地机械化作业条件较好有关。
3.2大农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启示
3.2.1两地型区大农户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多为口头协议
从调研区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并没有统一、公开的规范化流转平台。本文通过对大农户租赁协议的签订状况与签订期限的调查来反映当前土地流转状况的一隅。从平原区大农户情况来看,签订口头协议的最多,有243户,占比约88%,有正式协议的只有20户,占比约7%。丘陵区大农户同平原区一样,也是签订口头协议的最多,有25户,占比约96%,而有正式协议的户数少于平原区,只有1户,占比约4%。由此可见,口头协议是当前两地型区大农户的主要协议形式,且丘陵区比平原区的口头协议率更高,这种形式保障程度低,缺乏稳定性,国家在制定流转市场相关法律的同时还应更加注重流转合同的规范,确保土地流转市场的合理运行,保障大农户的合法权益。 3.2.2大农户土地租赁期限短,不利于长期性投资
从租赁期限看,根据调研数据,平原区和丘陵区大农户承包期为1——2年的最多,分别约占91%和86%,且平原区大农户签订长期合约的户数大大多于丘陵区大农户。虽然租赁期限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灵活性,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大农户进行长期投资,并且农地使用权的暂时性和不稳定性,不利于耕作者对农地的规模经营[4],租赁期短还会导致农户的过度用地行为,在短期内为获取利润而忽略对土地质量的保护,过渡使用化肥农药,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国家可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给予承包年限较长的农户适当的补贴,鼓励大农户进行长期承包,而对于丘陵区大农户的补贴可适度高于平原区。
3.2.3大农户晒粮方式原始,使用机械烘粮比例低
通过调研发现,平原区大农户使用机械烘粮方法的有6户(占2.17%),而丘陵区使用机械烘粮方法的大农户仅有1户(占3.85%)。大多数农户还是选择利用晒谷场晒粮,但是对于大农户来说,由于生产规模较大,那么晾晒粮食就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每到收割季节,农户不仅利用自家地晒粮还会占用公共场地,有的甚至晒在大马路上,另一方面若天气不好无法及时晒干粮食,粮食质量奖得不到保证。可见原始晒粮方式弊端重重,不利于大农户的长远发展。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与机械晒粮成本较高不无关系,国家可给予相应的晒粮补贴,或者對购买晒粮机械的大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大农户科学合理的晒粮,减轻大农户的储粮压力并提高粮食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4结论
通过对丘陵区和平原区大农户的比较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两地的小规模农户数量较多,平原区中、大规模农户已经开始出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经营着本区76.76%的农地,而丘陵区以小农户为主体,中型以上农户只经营着本区38.8%的农地;扩大用地规模与增加土地投入是平原区农户的主流意愿,规模维持现状与投入维持现状是丘陵区农户的主流意愿,因此平原区大农户发展势态好于丘陵区。对于大农户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平原区与丘陵区农户主要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流转土地,拥有合法规范的流转合同的非常少,且多为1至两年期限的短期协议,使得大农户的土地利用缺少长远规划与稳定经营的安全感;在粮食烘干环节,平原与丘陵区大农户同样面临晒烘条件差的问题,晾晒场地不够,机械烘干率低。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应加快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配套机制,破除大农户土地流转障碍,在大农户农业生产方面,政府应给予大农户更多的补贴,特别是条件相对较差的丘陵区大农户,鼓励他们科学晒粮。
参考文献
[1]黄利民,张安录,刘成武.农地边际化对丘陵山区经济与环境的影响——以湖北省通城县为例[J].经济地理,2009,29(11):1898-1902.
[2]李举锋,张学军,廉珂.“大农户”背景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J].江苏农业科学,2017,45(03):266-270.
[3]田伟,肖融,谢丹.国外农场适度规模机理的经验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16(05):122-128.
[4]李承桧,杨朝现,陈兰,程相友.基于农户收益风险视角的土地流转期限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S1):66-70.
作者简介
马颖(1991.03—),女,汉族,湖北荆门人,硕士,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利用变化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种粮农户;大农户;不同规模;粮食生产
1 引言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在农地利用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持续多年的农地粗放经营等现象,农地利用方式、程度、结构等已出现明显变化[1]。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流、机械化生产等原因,分散的小规模土地正不断集中,新的土地经营形式已发生新变化,大农户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的主流经营形式[2]。作为未来粮食的经营主体,关注大农户的健康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粮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地形复杂多样,对大农户的研究更不能一概而论,本文以湖北省的平原与丘陵区为研究对象,对这两种地型条件下的大农户进行对比分析,以期解决大农户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国家的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依据。
2调研区概况及农户划分
2.1调研区概况
此次调研数据是经两年、分两次完成,由导师带队在湖北江汉平原地区以及附近丘陵区的农村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走访问卷调查,共计搜集有效问卷1020份,其中平原964户,面积817.72hm2,户均占地面积1.18hm2;丘陵326户,面积160.95hm2,户均0.49hm2。
2.2农户划分
为了便于对不同区域大农户进行研究,首先就要对大农户规模做量上的界定。对于国家当前大力提倡的“适度规模”,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从阿根廷的实践来看,200hm2是保证家庭农场盈利的最小规模;而美国的经验表明,面积在65~97hm2最适合夫妇家庭经营,同时效率最高[3]。但是规模农户大小的界定,需要考虑当地的土地和劳力资源情况,以及相应的农业技术、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业支持政策(田伟 2016),而我国南北差异大,地形跨度也大,由于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特点,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两个地型区农户用聚类分析的方法进行小、中、大三种规模的分类,其具体聚类结果如表1所示。
下面来对这三种规模农户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小农户。如表1所示,对比平原与丘陵的小农户发现,平原区小农户户均用地规模大于丘陵区小农户,且丘陵区的小农户是绝对主体。这类小农户转出农地较多,转入农地较少,所以面积小,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种粮主要目的是自给自足,其次将吃不完的少量出售,为传统的小家庭经营模式。第二,中等农户。在这一面积范围内,丘陵区的中等农户面积大于平原区,但是数量上却远远小于平原区。这类农户转入农地较多,转出农地较少,兼业型劳动力多于小农户,种粮主要目的是出售,也是以传统的小家庭经营模式为主。第三,大农户。平原区仅有2户,丘陵区为零户。这类农户数量少,只有转入没有转出,且转入农地面积大,规模化程度高,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务农收入,种粮主要目的是出售,具有“家庭农场”特征。
平原区与丘陵区中等规模农户的平均用地规模分别在1.95hm2和2.4hm2,由于这些农户均具有大量的土地转入行为,对比小农户,其土地规模明显扩大,作为大农户发展的初期过度阶段,我们将聚类后的中等规模农户与大规模农户统看做“大农户”来进行研究。
3 结果分析
3.1湖北丘陵平原大农户发展现状
3.1.1平原区中、大农户迅速增加,丘陵区中、大农户发展较慢
从不同农户类型的面积来看,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平原区418户小农户家庭实际经营的面积为181.88hm2,占总面积的22.24%,剩下的近78%的面积已经由中、大农户经营;丘陵区300户小农户家庭实际经营的面积为62.45 hm2,占总面积的61.20%,中等农户经营的面积仅占总样本的38.80%。
可以得出结论,小农户在数量上占比较大,但平原区大部分农地已由中、大规模农户经营,即“大农户”已成为其农地利用最重要的经营主体,而丘陵区61.20%的土地由小农户经营,“大农户”数量少且经营面积较少,因此丘陵地区依然以小农户为主体。
3.1.2平原区大农户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强于丘陵区大农户
通过对农户发展意愿的调查数据可知:从扩大规模的意愿来看,小农户中,平原区和丘陵区大部分农户希望规模维持现状,分别占其样本总量的44.98%和63.67%;中型农户中,平原区农户希望扩大规模的最多,占52.92%,丘陵区农户希望维持现状的最多,占61.54%;大农户中,平原区农户全部愿意扩大规模。从增加投入的意愿来看,平原区与丘陵区持减小投入态度的农户均较少。小农户中,平原区和丘陵区大部分农户希望投入维持现状,分别占其样本总量的54.07%和63.00%;中型农户中,平原区农户希望增加投入的最多,占51.83%,丘陵区希望维持现状的最多,占69,23%;大农户中,平原区农户愿意增加投入的占100%。
由此可见,平原区大农户扩大规模的意愿强于丘陵区,丘陵区大农户更偏向于维持现状,就其原因,主要与平原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农地机械化作业条件较好有关。
3.2大农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启示
3.2.1两地型区大农户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多为口头协议
从调研区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并没有统一、公开的规范化流转平台。本文通过对大农户租赁协议的签订状况与签订期限的调查来反映当前土地流转状况的一隅。从平原区大农户情况来看,签订口头协议的最多,有243户,占比约88%,有正式协议的只有20户,占比约7%。丘陵区大农户同平原区一样,也是签订口头协议的最多,有25户,占比约96%,而有正式协议的户数少于平原区,只有1户,占比约4%。由此可见,口头协议是当前两地型区大农户的主要协议形式,且丘陵区比平原区的口头协议率更高,这种形式保障程度低,缺乏稳定性,国家在制定流转市场相关法律的同时还应更加注重流转合同的规范,确保土地流转市场的合理运行,保障大农户的合法权益。 3.2.2大农户土地租赁期限短,不利于长期性投资
从租赁期限看,根据调研数据,平原区和丘陵区大农户承包期为1——2年的最多,分别约占91%和86%,且平原区大农户签订长期合约的户数大大多于丘陵区大农户。虽然租赁期限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灵活性,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大农户进行长期投资,并且农地使用权的暂时性和不稳定性,不利于耕作者对农地的规模经营[4],租赁期短还会导致农户的过度用地行为,在短期内为获取利润而忽略对土地质量的保护,过渡使用化肥农药,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国家可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给予承包年限较长的农户适当的补贴,鼓励大农户进行长期承包,而对于丘陵区大农户的补贴可适度高于平原区。
3.2.3大农户晒粮方式原始,使用机械烘粮比例低
通过调研发现,平原区大农户使用机械烘粮方法的有6户(占2.17%),而丘陵区使用机械烘粮方法的大农户仅有1户(占3.85%)。大多数农户还是选择利用晒谷场晒粮,但是对于大农户来说,由于生产规模较大,那么晾晒粮食就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每到收割季节,农户不仅利用自家地晒粮还会占用公共场地,有的甚至晒在大马路上,另一方面若天气不好无法及时晒干粮食,粮食质量奖得不到保证。可见原始晒粮方式弊端重重,不利于大农户的长远发展。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与机械晒粮成本较高不无关系,国家可给予相应的晒粮补贴,或者對购买晒粮机械的大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大农户科学合理的晒粮,减轻大农户的储粮压力并提高粮食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4结论
通过对丘陵区和平原区大农户的比较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两地的小规模农户数量较多,平原区中、大规模农户已经开始出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经营着本区76.76%的农地,而丘陵区以小农户为主体,中型以上农户只经营着本区38.8%的农地;扩大用地规模与增加土地投入是平原区农户的主流意愿,规模维持现状与投入维持现状是丘陵区农户的主流意愿,因此平原区大农户发展势态好于丘陵区。对于大农户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平原区与丘陵区农户主要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流转土地,拥有合法规范的流转合同的非常少,且多为1至两年期限的短期协议,使得大农户的土地利用缺少长远规划与稳定经营的安全感;在粮食烘干环节,平原与丘陵区大农户同样面临晒烘条件差的问题,晾晒场地不够,机械烘干率低。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应加快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配套机制,破除大农户土地流转障碍,在大农户农业生产方面,政府应给予大农户更多的补贴,特别是条件相对较差的丘陵区大农户,鼓励他们科学晒粮。
参考文献
[1]黄利民,张安录,刘成武.农地边际化对丘陵山区经济与环境的影响——以湖北省通城县为例[J].经济地理,2009,29(11):1898-1902.
[2]李举锋,张学军,廉珂.“大农户”背景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J].江苏农业科学,2017,45(03):266-270.
[3]田伟,肖融,谢丹.国外农场适度规模机理的经验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16(05):122-128.
[4]李承桧,杨朝现,陈兰,程相友.基于农户收益风险视角的土地流转期限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S1):66-70.
作者简介
马颖(1991.03—),女,汉族,湖北荆门人,硕士,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利用变化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