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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土生土长的乡里娃,和所有农村孩子一样,乡村成为了我们孩提时代最美的乐园。我们常相约一起,玩泥巴,捏泥人,打泥仗;也摘野花,捉泥鳅,荡秋千。一年复一年,玩儿的都是类似的游戏,我们却乐此不疲。
不久,混迹村土的我们就知道哪里的水田干了,哪里的田埂倒了,哪里的树开花了,哪里的鸟儿又产了一窝子蛋,哪里的池塘死了一大堆鱼,哪里的菜地又被害虫咬掉了一大片。我们都逐渐爱上了乡村,并把这份爱,融入了我们的灵魂。
那时,我们都是风一样的少年,认为全世界最大的幸福就是我有一个你没有的铁环,我有一个你没有的陀螺。然而我们却也都分享着彼此的玩物,把“幸福”换来换去,也就成了大家的欢乐。
那时,我们每天都光着脚板,技艺娴熟地飞奔过每一条田埂。我们的脚上,总沾满了厚厚的灰尘,像层黄色的颜料。而那黄色,竟成了我们童年的代表色。
那时,我们都不再以哭声来赢得整个世界的关注。我们很早地就和大人们一起下田,插秧,感受着耕种的快乐;很早地就开始做饭,洗衣,帮大人们做一些家务。因为我们都想成为大人眼中的好孩子乖孩子。
那时,我们都天真地以为,乡村就是全世界。而这世界的一切,我们都已了如指掌。
如小兰所说,乡村就是我们一起绘写的最美童话。正是这样的乡村,打小就为我染上了乡土的味道,让我有了浓郁的乡土情结。而多年后,我走上了文学的路。想起乡村,我依然会热泪盈眶,依然会饱含深情。我的乡村,也成为我创作灵感里永不枯竭的源泉。
小时,上学要走两公里的土路。常在天还未亮时,便打着电简去学校。有时电筒忘了充电,就索性点燃火把。最让人不堪的却是雨天,泥巴被雨水稀释而膨胀,整条路烂得一塌糊涂,无法形容。若一脚踩下,更是泥水飞溅。在这种情况下,上学,裤脚必然免不了被泥水的毒害。整双鞋也因此换了颜色。即便如此,上学,也是件快乐的事儿。
虽然条件比较艰苦,上学的路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但正因如此,才感受到读书的来之不易。
中学时,我爱上了文字,就在那条通往学校的烂泥巴马路上,左思右想,脑海里便很神奇般浮现出很多美妙的故事与句子。想到经典处,就急忙掏出书包中的硬壳笔记本记下来,生怕过一会儿就会忘。那时不知道什么叫灵感,只知漫无边际地想,然后把那些零散的句子或段落组合成一篇文章,做出很满足的模样,也正是那条路,萌了我文学的芽。
我一直在路上行走,直到初二那年,我的一篇小文被班主任推荐,参加了市上的征文比赛,没想到竟然获了奖。当获奖证书与奖品都到我手上时,心里就像有只小鹿在上下乱窜似的,很激动,很兴奋。这是我第一次,以文字换来了荣誉;虽然我仍然不知文学到底为何物,但我却早已拿起了笔,走在了文学的路上,一去不返。
说起文学路,是有些心酸的。当时家里没有条件,父母打工挣的血汗钱刚好够养家和支付我的学费,没有能力购买其他的课外文学读物。因此,那时,我看的书很少。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借书的经历。好友有一本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我费了半天的口舌才借到。好友只答应借给我两天,因此我就必须在两天之内看完。那时正值冬天,天很冷,北风呼呼吹,我坐在木凳上,熬了两个夜晚,终于把书看完。我不想爽约,便如期归还了书。
我记得那时候,看得最多的书,也就算语文课本吧。就连教辅书上的一些短文,也让我读之欢喜,爱不释手。就这样在路上,我不断孕育着我文字的梦。
直到后来,遇见《读者》《美文》《散文诗》等刊物,才真正发现文学的世界何其美。说起来还得感谢那时的班主任。有次到他办公室交作业,一眼便被他办公桌上已蘸有灰尘的杂志吸引。他见状,对我笑了笑,说,喜欢就拿去吧。我便如获至宝般带走了。
翻开一本本杂志,我就像陈奂生进城似的,对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热爱。是的,对于一个乡里娃而言,文学的世界大得让他难以想象。后来,我的班主任见我很爱文字,便主动借了一本徐志摩写的诗集给我。他说,看看,或许对你有好处。拿到书的那一刻,我心底真的乐开了花。因为他是在我文学路上,第一个借给我书的师者。
我很喜欢徐志摩的诗,也开始模仿起他写诗的句式,或者格调。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写了很多“朦胧诗”,尽管在现在看来,那时的诗歌写得直白得一塌糊涂。
多年后,我仍在这路上行走,才发现,我模仿过很多诗人,但对徐志摩的诗的模仿,却是让我印象最深,受益最多的。
年华是梦想的绽放
那时,奢侈的周末也成了我“创作”的主要时期,很少出去玩儿,那颗放浪的童心变成了一颗执着的诗心。为了写所谓的诗歌,我坐在那张老得掉了颜色的八仙桌前,逐字逐句地写。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父母批评我说有点不务正业,读书就读书吧,学别人搞什么写作。面对父母的不理解,我是有些失望。但我依然坚持着。直到初中毕业,我写了近十个日记本,获了好几次征文小奖,虽然没能让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但我的青春,却永远地刻在了那一张张白色的宣纸上,那一撇一画的蝌蚪文字里。看到它们,我很满足。
后来,我一发不可收拾地写,不停写,写个不停。我真的很想证明,我所爱的,所坚持的,不是一无所用。面对我的执着,父母们再没说什么。当然我也知道他们望子成龙的心,我也绝不会让他们失望。
尽管写作是一场孤独的旅途,但我却仍旧爱着、享受着。渐渐地,写作于我,竟也成了一种习惯。坐着写,站着也写;躺着写,走着也写;想着写,说着也写。就是这样,文学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开始写年少诗一样的乡村,写含辛茹苦养育我的父母,写那群衣着质朴纯真美好的少年,写芨芨草成长的世界,写缕缕炊烟与家乡饭菜可口的香,写青涩朦胧的爱情,写结伴而行的蝴蝶如春海的浪花一样飞起,写老家最初的土房,写门前的桂花树,写成长的故事。我掏空心思地写,只为证明我的青春,我这样走过。
高中时,我用从生活费中省下的钱买课外读物,同时,也挤出本来就很紧的时间读书。记得在2008年的时候,我开辟了另一个写作平台——新浪博客,随之开始了我的网络文学之路。那时我打字很慢,打一篇三五百字的文章都要耗费很长时间。网费的昂贵,也让我有些吃不消。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从有限的生活费中省之又省。
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得特别深刻,为了少去网吧,节约钱,我就用那部被父母淘汰的手机打文章。也因此,我写文章没有了固定地。行走的时候在打文章,上厕所的时候在打文章,晚上睡前的十分钟在打文童。打文章,似乎早已是我和手机之间早已签好的契约。高中三年,那部手机,打出了十多万字。如今想来,更多的是感动。
后来,文字陆续被文学发表,还有收到了一些稿费。被发表的,还有一些手机打出来的文章。我在这路上越走越远。也许,对于一个乡里娃而言,梦想,真的很美好,真的需要一生去呵护,去捍卫,去坚守。
那时,身上已被贴上了“诗人”、“文学家”、“文人”的标签,也在文学创作上小有成就,但是,我十分清楚,那并不是结束,恰恰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有很长很长的路,需要我去对这个梦想进行新的注解。
经过大学,后来工作,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忘记曾经的誓言与梦想。这一路上,我经过了很多挫折、孤独、不理解,甚至嘲笑,但我依然为这梦而努力着。
不久,混迹村土的我们就知道哪里的水田干了,哪里的田埂倒了,哪里的树开花了,哪里的鸟儿又产了一窝子蛋,哪里的池塘死了一大堆鱼,哪里的菜地又被害虫咬掉了一大片。我们都逐渐爱上了乡村,并把这份爱,融入了我们的灵魂。
那时,我们都是风一样的少年,认为全世界最大的幸福就是我有一个你没有的铁环,我有一个你没有的陀螺。然而我们却也都分享着彼此的玩物,把“幸福”换来换去,也就成了大家的欢乐。
那时,我们每天都光着脚板,技艺娴熟地飞奔过每一条田埂。我们的脚上,总沾满了厚厚的灰尘,像层黄色的颜料。而那黄色,竟成了我们童年的代表色。
那时,我们都不再以哭声来赢得整个世界的关注。我们很早地就和大人们一起下田,插秧,感受着耕种的快乐;很早地就开始做饭,洗衣,帮大人们做一些家务。因为我们都想成为大人眼中的好孩子乖孩子。
那时,我们都天真地以为,乡村就是全世界。而这世界的一切,我们都已了如指掌。
如小兰所说,乡村就是我们一起绘写的最美童话。正是这样的乡村,打小就为我染上了乡土的味道,让我有了浓郁的乡土情结。而多年后,我走上了文学的路。想起乡村,我依然会热泪盈眶,依然会饱含深情。我的乡村,也成为我创作灵感里永不枯竭的源泉。
小时,上学要走两公里的土路。常在天还未亮时,便打着电简去学校。有时电筒忘了充电,就索性点燃火把。最让人不堪的却是雨天,泥巴被雨水稀释而膨胀,整条路烂得一塌糊涂,无法形容。若一脚踩下,更是泥水飞溅。在这种情况下,上学,裤脚必然免不了被泥水的毒害。整双鞋也因此换了颜色。即便如此,上学,也是件快乐的事儿。
虽然条件比较艰苦,上学的路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但正因如此,才感受到读书的来之不易。
中学时,我爱上了文字,就在那条通往学校的烂泥巴马路上,左思右想,脑海里便很神奇般浮现出很多美妙的故事与句子。想到经典处,就急忙掏出书包中的硬壳笔记本记下来,生怕过一会儿就会忘。那时不知道什么叫灵感,只知漫无边际地想,然后把那些零散的句子或段落组合成一篇文章,做出很满足的模样,也正是那条路,萌了我文学的芽。
我一直在路上行走,直到初二那年,我的一篇小文被班主任推荐,参加了市上的征文比赛,没想到竟然获了奖。当获奖证书与奖品都到我手上时,心里就像有只小鹿在上下乱窜似的,很激动,很兴奋。这是我第一次,以文字换来了荣誉;虽然我仍然不知文学到底为何物,但我却早已拿起了笔,走在了文学的路上,一去不返。
说起文学路,是有些心酸的。当时家里没有条件,父母打工挣的血汗钱刚好够养家和支付我的学费,没有能力购买其他的课外文学读物。因此,那时,我看的书很少。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借书的经历。好友有一本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我费了半天的口舌才借到。好友只答应借给我两天,因此我就必须在两天之内看完。那时正值冬天,天很冷,北风呼呼吹,我坐在木凳上,熬了两个夜晚,终于把书看完。我不想爽约,便如期归还了书。
我记得那时候,看得最多的书,也就算语文课本吧。就连教辅书上的一些短文,也让我读之欢喜,爱不释手。就这样在路上,我不断孕育着我文字的梦。
直到后来,遇见《读者》《美文》《散文诗》等刊物,才真正发现文学的世界何其美。说起来还得感谢那时的班主任。有次到他办公室交作业,一眼便被他办公桌上已蘸有灰尘的杂志吸引。他见状,对我笑了笑,说,喜欢就拿去吧。我便如获至宝般带走了。
翻开一本本杂志,我就像陈奂生进城似的,对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了好奇,也充满了热爱。是的,对于一个乡里娃而言,文学的世界大得让他难以想象。后来,我的班主任见我很爱文字,便主动借了一本徐志摩写的诗集给我。他说,看看,或许对你有好处。拿到书的那一刻,我心底真的乐开了花。因为他是在我文学路上,第一个借给我书的师者。
我很喜欢徐志摩的诗,也开始模仿起他写诗的句式,或者格调。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写了很多“朦胧诗”,尽管在现在看来,那时的诗歌写得直白得一塌糊涂。
多年后,我仍在这路上行走,才发现,我模仿过很多诗人,但对徐志摩的诗的模仿,却是让我印象最深,受益最多的。
年华是梦想的绽放
那时,奢侈的周末也成了我“创作”的主要时期,很少出去玩儿,那颗放浪的童心变成了一颗执着的诗心。为了写所谓的诗歌,我坐在那张老得掉了颜色的八仙桌前,逐字逐句地写。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父母批评我说有点不务正业,读书就读书吧,学别人搞什么写作。面对父母的不理解,我是有些失望。但我依然坚持着。直到初中毕业,我写了近十个日记本,获了好几次征文小奖,虽然没能让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但我的青春,却永远地刻在了那一张张白色的宣纸上,那一撇一画的蝌蚪文字里。看到它们,我很满足。
后来,我一发不可收拾地写,不停写,写个不停。我真的很想证明,我所爱的,所坚持的,不是一无所用。面对我的执着,父母们再没说什么。当然我也知道他们望子成龙的心,我也绝不会让他们失望。
尽管写作是一场孤独的旅途,但我却仍旧爱着、享受着。渐渐地,写作于我,竟也成了一种习惯。坐着写,站着也写;躺着写,走着也写;想着写,说着也写。就是这样,文学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开始写年少诗一样的乡村,写含辛茹苦养育我的父母,写那群衣着质朴纯真美好的少年,写芨芨草成长的世界,写缕缕炊烟与家乡饭菜可口的香,写青涩朦胧的爱情,写结伴而行的蝴蝶如春海的浪花一样飞起,写老家最初的土房,写门前的桂花树,写成长的故事。我掏空心思地写,只为证明我的青春,我这样走过。
高中时,我用从生活费中省下的钱买课外读物,同时,也挤出本来就很紧的时间读书。记得在2008年的时候,我开辟了另一个写作平台——新浪博客,随之开始了我的网络文学之路。那时我打字很慢,打一篇三五百字的文章都要耗费很长时间。网费的昂贵,也让我有些吃不消。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从有限的生活费中省之又省。
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得特别深刻,为了少去网吧,节约钱,我就用那部被父母淘汰的手机打文章。也因此,我写文章没有了固定地。行走的时候在打文章,上厕所的时候在打文章,晚上睡前的十分钟在打文童。打文章,似乎早已是我和手机之间早已签好的契约。高中三年,那部手机,打出了十多万字。如今想来,更多的是感动。
后来,文字陆续被文学发表,还有收到了一些稿费。被发表的,还有一些手机打出来的文章。我在这路上越走越远。也许,对于一个乡里娃而言,梦想,真的很美好,真的需要一生去呵护,去捍卫,去坚守。
那时,身上已被贴上了“诗人”、“文学家”、“文人”的标签,也在文学创作上小有成就,但是,我十分清楚,那并不是结束,恰恰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有很长很长的路,需要我去对这个梦想进行新的注解。
经过大学,后来工作,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忘记曾经的誓言与梦想。这一路上,我经过了很多挫折、孤独、不理解,甚至嘲笑,但我依然为这梦而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