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于对存在论哲学中的“存在”概念的分析,认为“状态”即“存在(着)”本身,状态即存在,存在即状态;认为“状态”是规定物之所以是物的东西,事物形式、样式或面貌、样貌属于物自身,是事物状态运动变化的结果,而不是状态本身。认为“状态”的哲学类别包括“物质性状态”、“精神性状态”、“运动状态”、“联系状态”,这些类别可以被统称为“存在状态”;“状态”在语言表述上存在有显性与隐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