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腐边升”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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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手工程,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由于在位期间滥用权力、肆无忌惮贪腐,受贿金额高达4732万元,曾经的政坛“明星”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最终沦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高的腐败官员。
  吴志明在落网后的《悔过书》中写道:“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一开始就是追求当官发财、大富大贵”,“只有自我、只顾自我、只为自我的思想深入到我骨髓里”。办案人员表示,吴志明属于典型的“边腐边升”,他从有权力开始就“捞钱”,在担任不同职务的九年时间里疯狂敛财,其中在任青山湖区委书记期间,就平均每年敛财近千万元。这样一个连骨髓都长满腐败细菌的人却能“边腐边升”,这对我们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来说,无疑是个极大的讽刺。
  从低级官员到高级官员,9年时间里吴志明无时不贪。他的疯狂敛财过程,从作案动机、手段、方式等让人触目惊心。这样肆无忌惮的疯狂敛财岂能不留痕迹,不露马脚?但可惜的是,我们的组织人事部门却毫无查觉,不仅让他长期逍遥法外,还让他连升数级。
  吴志明的“边腐边升”,反映出我们在组织建设上出现的一些问题。有的同志认为“民不告则官不管”,但吴志明手掌大权,谁人去告他?有的同志又认为“只要能听话”就是好官。于是吴志明就可以通过“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来取得官场上的春风得意。
  提拔一个官員不难,难在考察是否准确。“官者,国之重器也”,得一好官,则国得其利,民得其安;选错一官,则国受其弊,民受其害。于是古代就有了官员举荐的连带制度:推荐一个好官,举荐者同记一功,推荐一个坏官,举荐者连带受罚。在这样严厉的考核制度下,官员推荐人才,显得小心翼翼,只怕推荐不实,坏了自己的名声与前程。如今我们实行官员任职由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理应实行推荐官员优劣与组织人事部门业绩挂钩的制度。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官员表现优异,则给组织人事部门记上一功,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官员表现恶劣,则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失察的责任。一旦官员推荐的优劣与部门、个人的业绩挂钩,将有助于提高人事考察的力度和效率,从而有效避免象吴天明这样“边腐边升”现象的出现。
  责任编辑:刘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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