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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到北京,从深圳到上海,中国城市社区业主的维权行动此起彼伏,称之为一场运动毫不过分。社区业主维权,根源在于私有财产权受到无理侵犯,社区的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业主维权的荆棘路
然而,社区业主的维权之路满是荆棘。在这场社区业主与相关方的权利与利益的博弈中,社区业主是大面积的弱势群体,他们有着太多的无奈和心酸。孙威力,这个行走在中国城市社区业主维权路上的先锋这样说:“我原以为只要自己遵循法律法规,保持道德操守,便可走好崎岖的义工之路,遗憾的是那路实在太长、太黑了。有时弄得我精疲力尽,深感招架不住……”
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议题,社区业主维权涉及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社区业主等诸多方面,以此为契机重构社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培育公民意识与公民社会,进而全面推动民主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成为一项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可以预言,城市社区业主维权将是未来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众多拐点深藏其中。
公民意识的孵化器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告别了福利分房,通过市场交易住进了规模开发的新型社区,成为拥有私有住房产权的业主。
住房产权的变化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这一方面带动了社区权力结构与治理模式的转型,业主、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和政府主管部门成为社区的基本治理主体,他们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居住体验,国人心中蛰伏已久的公民权利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互助合作意识喷薄而发,自治的冲动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成为当下中国人真实的写照。以人为本,多一些人性、少一点物欲,是社区业主对社区治理的基本诉求;有权利、有责任、有尊严地栖息在自己的祖国,是每一位公民最平凡的居住理想。
从社区治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看,社区业主维权反映了住房私有化之后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社会自治力量的萌动,它推动了城市政治发展与治理模式的转型,为我们直观演示了社会民主化进程将会指向的路径,一个闻所未闻的现代公民社会显现雏形。
公民意识的觉醒源于公民对私有财产权的本能保护。公民意识是公民作为政治权利义务的主体应当具有的意识。房屋是家庭的基础,也是大多数家庭最主要的私有财产。财产权既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又是民主法治的前提。中国社会历来缺乏对私有财产尊重和保护的政治传统,致使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救济渠道捉襟见肘,只能诉诸非制度化的手段。在社区业主维权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演绎得活灵活现。公民意识的觉醒塑造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民主是个好东西
在中国,社区自治的精神资源与传统是极端匮乏的。自治需要道义支撑,需要自治体内部的相互信任和友爱,自治还需要自治领袖。多年的计划经济与国有体制,使城市居民习惯于他治,对自治一脸茫然。社区业主维权把互不相识的业主团结到一起,激起了人们自主治理家园的愿望。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根基就是乡镇自治。社区是社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社区自治将是中国社会自下而上迈向民主的基础性制度前提。
社区业主维权呼唤社会善治。善治的基本涵义是在最大限度增进公共利益的目标下,构建政府与民间的伙伴关系,强调公民自治和对政治的有序参与。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在社区层面,人们最能直接体会到善治这种理念。社区生活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政府不是全知全能的,人们对切身需求和涉己公共事务最有发言权,最能形成自我救助的办法。社区是培养公民民主素质和治理能力的摇篮,是社会善治的起点。
社区业主维权实践再次证明,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不只是国家政治制度,也是权利保障、利益协调机制和文明开放的社会治理手段。没完没了的冲突与纠纷不可能保护公民的权利。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分化及其博弈,是民主发展的内在动力。社区相关各方以平等的风范和妥协的精神,遵循公平合理的民主程序,通过选举、议事、谈判、协商,才能各自在合理限度内实现利益最大化。通过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实践,社区业主将熟悉民主的基本运作方式和过程,同时,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民主精髓不断深入人心,为公民追求更高层次的民主奠定基础。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民主的诉求已不再是知识精英们写在纸上的文字理论,而是基层民众发自肺腑的激昂的公民实践。时代的确变了!
更有价值的是,可以视社区业主维权为中国公民社会崛起的先声。透过对社区业主维权的细微观察不难发现,公民社会正是在公权与私权、私权与私权的不断竞争中逐渐生成,公权要尊重私权,私权也要相互尊重。公民社会要求公权与私权保持节制与自律,要求公民具有独立人格、自治精神、社团取向、公益观念。众多相对独立、自主参与、互惠合作、富于公共精神的城市新型社區的出现,预示着中国公民社会的降临。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师)
业主维权的荆棘路
然而,社区业主的维权之路满是荆棘。在这场社区业主与相关方的权利与利益的博弈中,社区业主是大面积的弱势群体,他们有着太多的无奈和心酸。孙威力,这个行走在中国城市社区业主维权路上的先锋这样说:“我原以为只要自己遵循法律法规,保持道德操守,便可走好崎岖的义工之路,遗憾的是那路实在太长、太黑了。有时弄得我精疲力尽,深感招架不住……”
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议题,社区业主维权涉及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社区业主等诸多方面,以此为契机重构社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培育公民意识与公民社会,进而全面推动民主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成为一项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可以预言,城市社区业主维权将是未来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众多拐点深藏其中。
公民意识的孵化器
城市社区业主维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告别了福利分房,通过市场交易住进了规模开发的新型社区,成为拥有私有住房产权的业主。
住房产权的变化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这一方面带动了社区权力结构与治理模式的转型,业主、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和政府主管部门成为社区的基本治理主体,他们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博弈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居住体验,国人心中蛰伏已久的公民权利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互助合作意识喷薄而发,自治的冲动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成为当下中国人真实的写照。以人为本,多一些人性、少一点物欲,是社区业主对社区治理的基本诉求;有权利、有责任、有尊严地栖息在自己的祖国,是每一位公民最平凡的居住理想。
从社区治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看,社区业主维权反映了住房私有化之后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社会自治力量的萌动,它推动了城市政治发展与治理模式的转型,为我们直观演示了社会民主化进程将会指向的路径,一个闻所未闻的现代公民社会显现雏形。
公民意识的觉醒源于公民对私有财产权的本能保护。公民意识是公民作为政治权利义务的主体应当具有的意识。房屋是家庭的基础,也是大多数家庭最主要的私有财产。财产权既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又是民主法治的前提。中国社会历来缺乏对私有财产尊重和保护的政治传统,致使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救济渠道捉襟见肘,只能诉诸非制度化的手段。在社区业主维权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演绎得活灵活现。公民意识的觉醒塑造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民主是个好东西
在中国,社区自治的精神资源与传统是极端匮乏的。自治需要道义支撑,需要自治体内部的相互信任和友爱,自治还需要自治领袖。多年的计划经济与国有体制,使城市居民习惯于他治,对自治一脸茫然。社区业主维权把互不相识的业主团结到一起,激起了人们自主治理家园的愿望。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根基就是乡镇自治。社区是社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社区自治将是中国社会自下而上迈向民主的基础性制度前提。
社区业主维权呼唤社会善治。善治的基本涵义是在最大限度增进公共利益的目标下,构建政府与民间的伙伴关系,强调公民自治和对政治的有序参与。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的一种新型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在社区层面,人们最能直接体会到善治这种理念。社区生活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政府不是全知全能的,人们对切身需求和涉己公共事务最有发言权,最能形成自我救助的办法。社区是培养公民民主素质和治理能力的摇篮,是社会善治的起点。
社区业主维权实践再次证明,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不只是国家政治制度,也是权利保障、利益协调机制和文明开放的社会治理手段。没完没了的冲突与纠纷不可能保护公民的权利。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分化及其博弈,是民主发展的内在动力。社区相关各方以平等的风范和妥协的精神,遵循公平合理的民主程序,通过选举、议事、谈判、协商,才能各自在合理限度内实现利益最大化。通过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实践,社区业主将熟悉民主的基本运作方式和过程,同时,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民主精髓不断深入人心,为公民追求更高层次的民主奠定基础。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民主的诉求已不再是知识精英们写在纸上的文字理论,而是基层民众发自肺腑的激昂的公民实践。时代的确变了!
更有价值的是,可以视社区业主维权为中国公民社会崛起的先声。透过对社区业主维权的细微观察不难发现,公民社会正是在公权与私权、私权与私权的不断竞争中逐渐生成,公权要尊重私权,私权也要相互尊重。公民社会要求公权与私权保持节制与自律,要求公民具有独立人格、自治精神、社团取向、公益观念。众多相对独立、自主参与、互惠合作、富于公共精神的城市新型社區的出现,预示着中国公民社会的降临。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