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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认为选举制度为代议制提供了平台,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本文将以美国总统大选为例来剖析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在坚定我们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的基础上以期能对今天中国的选举制度建设提供一定的启发和思考。
关键词:选举制度;功能;美国大选
一、选举制度——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
选举即“挑选”,从一些人里选出一个或几个人,是一种选定行为,包括主体、客体、目的和程序四个要素。那选举是什么,选举制度又有什么具体含义,了解这些基本概念从而形成概念框架是我们进一步展开剖析研究的基础。
(一)选举制度的内涵界定
关于“选举”的含义。选举包括主体、客体、目的、程序四个要素。其中主体即为从事选举行为的人,参加选举的人;客体即为被选举者;目的是从事选举的最终目标;程序就是开展选举的方式方法以及步骤。总的来说,选举是选举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对被选举者进行选择和举荐的行为。到这里,选举的含义可能已经相对清晰,但是选举当中有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选举制度”和“选举行为”需要进一步地界定,这也将引出本文的核心概念“选举制度”。
我们在这里所讲的选举制度,是狭义上的,是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客体、目的、程序等规定的总称。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代议制提供平台。
(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简要介绍
美国的大选即美国的总统选举,它的特征与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基本原则是契合的。
要了解美国的选举制度,就要从美国的政党制度开始分析。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民主党和共和党是国家的两大党,交替执政,轮流执掌国家政权。但是,美国的两党没有严格的在朝和在野的区分,也不同于英国的“反对党”制度,它只能区分为“执政党”与“非执政党”。因为美国是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权属于总统,以总统为核心。所谓的“大选”也是总统的选举,执政党就是总统所在的政党。但是,总统组阁是选择的内阁成员并不一定是总统所政党的成员。因此,美国大选是在政党的基础上以“总统”为核心的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二、聚焦大选——美国总统选举流程
美国总统选举四年举行一次,由选民进行间接选举产生。事实上,对于美国人来说,选举活动是一个常态。总统大选四年一次,并且每一次选举的过程都十分漫长,要历时一年左右。总的来说,美国总统大选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各党及其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大选投票以及新总统就职阶段。
(一)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
提名总统候选人是大选的重要环节之一,但是美国宪法对此却并没有涉及。从1832年起,美国开始由政党提名总统候选人,后来逐渐演变成为政治惯例。1842年,民主党就召开全国党代表大会,提名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从此,总统候选人就开始由政党提名并且延续下去形成政治惯例。
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是通过选举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进行的。
1.党代表的产生
首先是党代表的产生。党代表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逐级产生,就是传统上的采取召开基层党代表大会的方式,逐级选举出席全国党代会代表。但是在实际中这种方式大多数州已经不再使用,因为在这这种情况下容易被各党的党魁把持每一级选举,这会为个人谋取私利提供空间。所以大多数州都采取“直接预选”的方式。即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这同时也就要求了选民对本党的总统候选人表示态度。这种情况下,代表产生的同时,总统候选人也就有了大概趋向。
2.预选活动
在直接预选下,早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之前,有意问鼎总统宝座的政治家们往往已经在各州展开了竞选活动。这就是“预选活动”,实际上有三种方式。首先是“关门预选”,这种方式较为严格,也为大多数州所采用。在这种方式下,请求某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者必须是本党党员;参加预选的选民要进行党员登记;预选只允许本党选民参加,投本党候选人的票。其次是“开门预选”,这种方式相较于上一种方式较为宽松。在这种方式下,参加预选的选民可以是本党选民也可以不是本党选民;允许跨党投票。这种相对宽松的方式,在实际中可能会给一个党破坏另一个党的竞选提供机会,所以只有个别州采用这种方式。最后一种方式是“不受党派限制的预选”,这种方式下选民不需要进行党员登记,不受党派限制,可以随意对某党候选人表示态度,但是必须把票投给在该党获得多数票的候选人。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似自由,但实际上也只有两种选择。预选活动一般在2月下旬—6月上旬,是一个州一个州的,按时间顺序进行的。候选人一般情况下会选择自己可以全面获胜的,有把握的州以及“大州”来参加预选,因为大州产生的党代表人数多,支持者也会多。在预选活动之后,某位候选人获得多少党代表支持已经明朗,哪位竞选者成为两大党的候选人基本上已成定局。
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美国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是在7月或者8月召开,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来选举党的领导机构,组织四年一度的选举,挑选本党的总统候选人以及副总统候选人。上文也已经提到,事实上总统候选人在预选活动中也就是5月或者6月已经基本上确定,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候选人(包括副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而已。总统候选人是通过投票产生的,当选者至少应获得全部选票的二分之一加一票。副总统候选人作为总统的竞选伙伴实际上由总统候选人挑选,党代会在形式上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副总统候选人对总统的竞选也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各党及其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
美国总统大选的第二个阶段是各党及其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除了两大党提名的候选人之外,还有一些小党,小党也会提名候选人。同时,选民也具有提名权,可以提名独立总统候选人。独立总统候选人一般情况下是在社会上声望大,获得选民支持但是又没有党派背景的候选人。
这个阶段是总统选举过程中的白热化阶段,一般在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进行。竞选活动主要是由竞选人组成竞选班子,可以包括政党工作人员、家人、朋友以及支持者等。这个竞选班子可大可小,也可以请专业的竞选顾问以及专业竞选公司来帮助竞选。主要内容就是向选民介绍本党的政治主张及候选人自己的施政纲领,向选民作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尽可能争取更多的选民支持。正式的总统竞选,是在9月第一个周末以后才正式开始。竞选的形式包括在全国各地发表演说、接见选民,以及与竞选对手进行公开的辩论等等。
(三)大选投票以及新总统就职阶段
大选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大选投票以及新总统就职阶段。在这个阶段,首先要由选民选举产生总统选举人来组成选举人团,之后再由选举人团代表选民进行最后的总统选举。
1.选举产生总统选举人
由选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的的选举日在选举年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星期二,在这一天,由选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只有在这一天,选民才算是真正参加了总统选举,之前进行的预选实际上只是党内选举。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总统选举人的人数与各州在联邦参议院、众议院议员的总数相等。
接下来是总统选举人的产生。首先是由政党党内在各州对选举人的提名和竞争,然后是选民对总统选举人的选举。在选举的过程中,选民使用的选票是这样的,选票的正面标注的是政党支持的总统与副总统;而选票的反面才是选举人的名单。选举实行“胜者全得”原则,在选举中胜出的政党可以获得所有的选举人票。那在这种情况下,选民表面上是在选“总统选举人”,实际上则是在选党。
2.总统选举人选举总统
总统选举人产生之后才能选举总统,由总统选举人来进行选举。选举人选举总统的这个选举日是在选举年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这一天,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在本州的首府集会,分别进行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然后再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联邦政府参议院议长(副总统)。之后在来年的一月三号下午一点,两院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院议长当众开票。赢得半数以上的总统候选人即当选为新总统。
3.副选
在当众开票的过程中,如果候选人赢得半数以上选票,顺利当选为新总统,那么就是一切顺利,也就不会有“副选”这个过程。但是,如果在开票之后发现没有候选人赢得过半数的选票,那么就不能产生新总统,需要继续进行“副选”。“副选”是为特殊情况提供的预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没有出现过需要进行“副选”的情况。
“副选”首先是由联邦众议院从获得票数前三名中选择一个人作为候选人。然后,由各个州联邦众议员组成州代表团,按照一州一票的原则来选择总统,过半数新总统即可当选。在这个过程中,州代表团形成统一的意见很重要。因为各州的联邦众议员可能代表不同的党派,但是若没有形成统一的结果,就会视为弃权,在这个过程中,一般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总统就职
新总统会在一月二十号的中午十二点正式就职。从选举结果产生到新总统正式就任的这一段时间中,新总统要为正式就任做准备,进行组阁,向国会提出自己的施政方针等。若是在这个期间,新总统发生了意外,则由副总统就任。
实际上在总统大选期间,国会议员的选举也在进行。但是国会议员的选举与总统大选是不同的选举系统,他们要对各自的选民负责。
三、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以美国总统大选为例
在上文中,已经简要介绍了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以及美国的总统大选。接下来,要以美国总统大选为例来剖析西方国家中选举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功能:
第一,选举是代议制的前提和基础。西方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代议民主制”,也就是说人民主权是其基本精神,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直接掌握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是不现实的,往往需要通过“选举”产生代表来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权力,这就是“代议民主制”。可以看出,在这个过程中,“选举”保证了“代议民主制”的實施,为“代议民主制”提供了途径。这在美国总统大选中是有所体现的。美国本身也是“代议民主制”国家,选民首先通过选举产生了“总统选举人”来代表自己的意见,总统选举人再通过选举产生国家的总统,总统掌握行政权来管理国家事务。
第二,选举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手段。“主权在民”是西方民主国家所坚持的理念,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本来属于人民,人民只有把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的权力才是合法的。在美国大选中,选民先是选举产生“总统选举人”,把权力委托给了“总统选举人”;之后总统选举人又选举产生了总统,总统通过组阁产生政府。这样形成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
第三,选举是西方国家权力交替的平台、方法。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的区别就在于权力是否形成了交替,间隔固定时间的选举则为权力交替提供了平台和方法。美国是两党制国家,通过总统大选实现不同政党的执政,避免了一党长期把持政权,实现了权力的交替。
第四,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选举不是唯一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但是却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美国选举中的“竞选”十分激烈,在竞选中候选人会使出浑身解数来争取更多选民支持。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层层的淘汰,最后选拔出来的胜者即使不是最优秀的,也是十分有能力的政治家。
第五,选举还具有一系列的社会功能。公民通过选举可以参政议政,进行政治参于,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同时公民通过选举可是实现社会监督,选举是有竞争性的行为,选民选择的一定是自己信任的人,会对政党进行深刻的调查,而政党则一定会改进自己以争取更多选民,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监督功能就体现出来了;通过选举也可以实现一定的利益调节,不同政党代表不同的利益团体,通过选举轮流执掌政权,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利益调节。
以上通过对美国总统大选的分析,研究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希望能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产生一定的启发。
参考文献:
[1]王庭豪,刘向东,王大铭,陈进宇.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简介[J].经营管理者,2016,(16):177.
[2]谭焕新.美国总统选举过程[J].学习时报,2004.
[3]刘建飞.美国的选举制度利弊析[J].山东人大工作,2003,(01):51-52.
作者简介:
王地(1996—),女,汉族,籍贯:河南荥阳;学历:本科;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选举制度;功能;美国大选
一、选举制度——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
选举即“挑选”,从一些人里选出一个或几个人,是一种选定行为,包括主体、客体、目的和程序四个要素。那选举是什么,选举制度又有什么具体含义,了解这些基本概念从而形成概念框架是我们进一步展开剖析研究的基础。
(一)选举制度的内涵界定
关于“选举”的含义。选举包括主体、客体、目的、程序四个要素。其中主体即为从事选举行为的人,参加选举的人;客体即为被选举者;目的是从事选举的最终目标;程序就是开展选举的方式方法以及步骤。总的来说,选举是选举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对被选举者进行选择和举荐的行为。到这里,选举的含义可能已经相对清晰,但是选举当中有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选举制度”和“选举行为”需要进一步地界定,这也将引出本文的核心概念“选举制度”。
我们在这里所讲的选举制度,是狭义上的,是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客体、目的、程序等规定的总称。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代议制提供平台。
(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简要介绍
美国的大选即美国的总统选举,它的特征与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基本原则是契合的。
要了解美国的选举制度,就要从美国的政党制度开始分析。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民主党和共和党是国家的两大党,交替执政,轮流执掌国家政权。但是,美国的两党没有严格的在朝和在野的区分,也不同于英国的“反对党”制度,它只能区分为“执政党”与“非执政党”。因为美国是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权属于总统,以总统为核心。所谓的“大选”也是总统的选举,执政党就是总统所在的政党。但是,总统组阁是选择的内阁成员并不一定是总统所政党的成员。因此,美国大选是在政党的基础上以“总统”为核心的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二、聚焦大选——美国总统选举流程
美国总统选举四年举行一次,由选民进行间接选举产生。事实上,对于美国人来说,选举活动是一个常态。总统大选四年一次,并且每一次选举的过程都十分漫长,要历时一年左右。总的来说,美国总统大选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各党及其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大选投票以及新总统就职阶段。
(一)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
提名总统候选人是大选的重要环节之一,但是美国宪法对此却并没有涉及。从1832年起,美国开始由政党提名总统候选人,后来逐渐演变成为政治惯例。1842年,民主党就召开全国党代表大会,提名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从此,总统候选人就开始由政党提名并且延续下去形成政治惯例。
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是通过选举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进行的。
1.党代表的产生
首先是党代表的产生。党代表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逐级产生,就是传统上的采取召开基层党代表大会的方式,逐级选举出席全国党代会代表。但是在实际中这种方式大多数州已经不再使用,因为在这这种情况下容易被各党的党魁把持每一级选举,这会为个人谋取私利提供空间。所以大多数州都采取“直接预选”的方式。即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这同时也就要求了选民对本党的总统候选人表示态度。这种情况下,代表产生的同时,总统候选人也就有了大概趋向。
2.预选活动
在直接预选下,早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之前,有意问鼎总统宝座的政治家们往往已经在各州展开了竞选活动。这就是“预选活动”,实际上有三种方式。首先是“关门预选”,这种方式较为严格,也为大多数州所采用。在这种方式下,请求某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者必须是本党党员;参加预选的选民要进行党员登记;预选只允许本党选民参加,投本党候选人的票。其次是“开门预选”,这种方式相较于上一种方式较为宽松。在这种方式下,参加预选的选民可以是本党选民也可以不是本党选民;允许跨党投票。这种相对宽松的方式,在实际中可能会给一个党破坏另一个党的竞选提供机会,所以只有个别州采用这种方式。最后一种方式是“不受党派限制的预选”,这种方式下选民不需要进行党员登记,不受党派限制,可以随意对某党候选人表示态度,但是必须把票投给在该党获得多数票的候选人。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似自由,但实际上也只有两种选择。预选活动一般在2月下旬—6月上旬,是一个州一个州的,按时间顺序进行的。候选人一般情况下会选择自己可以全面获胜的,有把握的州以及“大州”来参加预选,因为大州产生的党代表人数多,支持者也会多。在预选活动之后,某位候选人获得多少党代表支持已经明朗,哪位竞选者成为两大党的候选人基本上已成定局。
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美国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是在7月或者8月召开,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来选举党的领导机构,组织四年一度的选举,挑选本党的总统候选人以及副总统候选人。上文也已经提到,事实上总统候选人在预选活动中也就是5月或者6月已经基本上确定,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候选人(包括副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而已。总统候选人是通过投票产生的,当选者至少应获得全部选票的二分之一加一票。副总统候选人作为总统的竞选伙伴实际上由总统候选人挑选,党代会在形式上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副总统候选人对总统的竞选也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各党及其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
美国总统大选的第二个阶段是各党及其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除了两大党提名的候选人之外,还有一些小党,小党也会提名候选人。同时,选民也具有提名权,可以提名独立总统候选人。独立总统候选人一般情况下是在社会上声望大,获得选民支持但是又没有党派背景的候选人。
这个阶段是总统选举过程中的白热化阶段,一般在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进行。竞选活动主要是由竞选人组成竞选班子,可以包括政党工作人员、家人、朋友以及支持者等。这个竞选班子可大可小,也可以请专业的竞选顾问以及专业竞选公司来帮助竞选。主要内容就是向选民介绍本党的政治主张及候选人自己的施政纲领,向选民作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尽可能争取更多的选民支持。正式的总统竞选,是在9月第一个周末以后才正式开始。竞选的形式包括在全国各地发表演说、接见选民,以及与竞选对手进行公开的辩论等等。
(三)大选投票以及新总统就职阶段
大选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大选投票以及新总统就职阶段。在这个阶段,首先要由选民选举产生总统选举人来组成选举人团,之后再由选举人团代表选民进行最后的总统选举。
1.选举产生总统选举人
由选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的的选举日在选举年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星期二,在这一天,由选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只有在这一天,选民才算是真正参加了总统选举,之前进行的预选实际上只是党内选举。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总统选举人的人数与各州在联邦参议院、众议院议员的总数相等。
接下来是总统选举人的产生。首先是由政党党内在各州对选举人的提名和竞争,然后是选民对总统选举人的选举。在选举的过程中,选民使用的选票是这样的,选票的正面标注的是政党支持的总统与副总统;而选票的反面才是选举人的名单。选举实行“胜者全得”原则,在选举中胜出的政党可以获得所有的选举人票。那在这种情况下,选民表面上是在选“总统选举人”,实际上则是在选党。
2.总统选举人选举总统
总统选举人产生之后才能选举总统,由总统选举人来进行选举。选举人选举总统的这个选举日是在选举年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这一天,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在本州的首府集会,分别进行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然后再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联邦政府参议院议长(副总统)。之后在来年的一月三号下午一点,两院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院议长当众开票。赢得半数以上的总统候选人即当选为新总统。
3.副选
在当众开票的过程中,如果候选人赢得半数以上选票,顺利当选为新总统,那么就是一切顺利,也就不会有“副选”这个过程。但是,如果在开票之后发现没有候选人赢得过半数的选票,那么就不能产生新总统,需要继续进行“副选”。“副选”是为特殊情况提供的预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没有出现过需要进行“副选”的情况。
“副选”首先是由联邦众议院从获得票数前三名中选择一个人作为候选人。然后,由各个州联邦众议员组成州代表团,按照一州一票的原则来选择总统,过半数新总统即可当选。在这个过程中,州代表团形成统一的意见很重要。因为各州的联邦众议员可能代表不同的党派,但是若没有形成统一的结果,就会视为弃权,在这个过程中,一般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总统就职
新总统会在一月二十号的中午十二点正式就职。从选举结果产生到新总统正式就任的这一段时间中,新总统要为正式就任做准备,进行组阁,向国会提出自己的施政方针等。若是在这个期间,新总统发生了意外,则由副总统就任。
实际上在总统大选期间,国会议员的选举也在进行。但是国会议员的选举与总统大选是不同的选举系统,他们要对各自的选民负责。
三、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以美国总统大选为例
在上文中,已经简要介绍了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以及美国的总统大选。接下来,要以美国总统大选为例来剖析西方国家中选举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功能:
第一,选举是代议制的前提和基础。西方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代议民主制”,也就是说人民主权是其基本精神,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直接掌握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是不现实的,往往需要通过“选举”产生代表来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权力,这就是“代议民主制”。可以看出,在这个过程中,“选举”保证了“代议民主制”的實施,为“代议民主制”提供了途径。这在美国总统大选中是有所体现的。美国本身也是“代议民主制”国家,选民首先通过选举产生了“总统选举人”来代表自己的意见,总统选举人再通过选举产生国家的总统,总统掌握行政权来管理国家事务。
第二,选举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手段。“主权在民”是西方民主国家所坚持的理念,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本来属于人民,人民只有把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的权力才是合法的。在美国大选中,选民先是选举产生“总统选举人”,把权力委托给了“总统选举人”;之后总统选举人又选举产生了总统,总统通过组阁产生政府。这样形成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
第三,选举是西方国家权力交替的平台、方法。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的区别就在于权力是否形成了交替,间隔固定时间的选举则为权力交替提供了平台和方法。美国是两党制国家,通过总统大选实现不同政党的执政,避免了一党长期把持政权,实现了权力的交替。
第四,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选举不是唯一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但是却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美国选举中的“竞选”十分激烈,在竞选中候选人会使出浑身解数来争取更多选民支持。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层层的淘汰,最后选拔出来的胜者即使不是最优秀的,也是十分有能力的政治家。
第五,选举还具有一系列的社会功能。公民通过选举可以参政议政,进行政治参于,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同时公民通过选举可是实现社会监督,选举是有竞争性的行为,选民选择的一定是自己信任的人,会对政党进行深刻的调查,而政党则一定会改进自己以争取更多选民,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监督功能就体现出来了;通过选举也可以实现一定的利益调节,不同政党代表不同的利益团体,通过选举轮流执掌政权,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利益调节。
以上通过对美国总统大选的分析,研究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希望能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产生一定的启发。
参考文献:
[1]王庭豪,刘向东,王大铭,陈进宇.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简介[J].经营管理者,2016,(16):177.
[2]谭焕新.美国总统选举过程[J].学习时报,2004.
[3]刘建飞.美国的选举制度利弊析[J].山东人大工作,2003,(01):51-52.
作者简介:
王地(1996—),女,汉族,籍贯:河南荥阳;学历:本科;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