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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语文广东卷“设置”现代文阅读“选考”而同时设计“实用类阅读”试题,是自2007年开始实施“新课程高考”出现的新的高考语文阅读考查方式。据说这是为了落实关于尊重学生“阅读”的自主性、尊重学生阅读“个性”的新课程思想而做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我们不能否认这一措施当年对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所具有的重要的导向和启迪意义。但从已经过去的“七年”高考“选考”实践来看,灰色的理论已经被“长青”的现实涂抹得“异”彩纷“沉”——我们从高考阅读答卷上看到的不是学生阅读选择的纷呈个性之“异”,而是为了“刚性”的考试分数大多数考生齐奔“实用”的“同”。
这里,我们先看看广东教育考试院出版的近几年广东高考“年报”中的几个相关数据。
2010年高考,文学类阅读选考人数104128人,实用类阅读选考人数460584人(样本总数566530份),实用类考生占总数比为82.76%;2011年,文学类阅读选考人数177783人,实用类阅读选考人数436976人(样本总数616320份),实用类考生占总数比70.9%;2012年,文学类阅读选考人数261822人,实用类阅读选考人数384334人(样本总数646156份),实用类考生占总数比59.48%。
从人类“个性选择”的自然分布规律看,一般地,选考实用类阅读与文学类阅读的比例应该大致相当,不会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可是,从以上三个年度的统计数据中,我们看到,连年来大多数考生“选考”了“实用类”阅读。作为一直与高考考生多年“同甘共苦”的高三语文教师,我们深刻地了解,多数考生选考“实用类”阅读并不是因为阅读“个性”的需求,而是为了取得更高分数这一个“共同” 目标“走到一起来了”。高考语文“选考”设计所谓体现尊重考生“个性发展”的理论初衷被“实用”的考分需求击得粉碎。
从上面列举的三个年度阅读“选考”的数据中,我们还发现,选考文学类的考生人数比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选考实用类的考生人数比率则相应地逐年减少。这是否反映出高考语文正在向体现考生阅读“个性”的方向转化呢?
这正是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的,这一分析的结果是指导高三学生选考阅读复习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了更加客观具体地“观照”选考阅读尤其是实用类阅读的实际情况,我们从三个方面对近几年来部分选考阅读试题和高三复习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做一个简要分析,以廓清一些错误观念,让我们的实用类文本阅读指导更有针对性。
第一,考生“选考”得分情况比较。据高考年报统计,2010年全省“文学类”平均得分为6.74分,“实用类”平均得分为7.70分;2011年全省“文学类”平均得分为9.71分,“实用类”平均得分为8.50分;2012年全省“文学类”平均得分8.67分,“实用类”平均得分为8.55分。将上述三年选考平均得分情况与同年选考实用类考生人数比率比较,我们容易理解到,当年的试题难度是影响考生“选择”阅读“文本类别”的主要依据。
第二,关于“实用类”文体特征。在高三语文教学交流中,我们经常听到关于“实用类阅读”指导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比如,有人说,实用类阅读的训练重点是指导学生掌握实用类的文体特征。的确,“实用类”文本有着它自身的文体特征,这些特征,有时会被命题人用作命题的“题点”。但是,我们想请教一下,非“实用类”的哪一种文体没有它自身的“文体特征”呢?没有“文体特征”的“文体”怎么作为一种“文体”而存在呢?
事实上,理解任何一种文体,都需要把握它的文体特征,这是理解文本的基础之一。同时,我们也不需要对实用类文本阅读的“文体特征”予以“至高”的重视,甚至把它作为高三学生训练提高阅读理解实用类文本能力的重点。如果这样,就是本末倒置了。作为专业的语文工作者应该不会被某些形式的东西“忽悠”到“利”令智昏的程度。
第三,实用类与文学类试题内容比较。我们以选考比率差较大的2010年和选考比率差相对较少的2012年高考试题为例,看看文本试题内容是如何影响考生的“选择”的。
2010年文学类考查了西德作家博歇尔特的《面包》。命题人拟出了这样三道试题:第16题,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第17题, 文中的画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丈夫怎样的心理?第18题, 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同年的实用类以梁衡的新闻作品《让法律来保护阳光》作为阅读考查文本,其试题内容如下:第19题,请在画线部分任选两处,指出其所用修辞方法,并分析所用修辞方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第20题,作者引用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的历史事实,在上下文中的作用是什么;第21题, 文章标题“让法律来保护阳光”的含义是什么,作者是从哪个方面来论述的。
比较上述两种文本及其试题,我们很容易发现,与梁衡的新闻作品比较,考生对文学类的外国翻译作品有一些文化认同的距离感(尽管该小说阅读起来没有太多的语言障碍);就考查的内容来看,虽然都是考查分析理解能力,但文学类试题对考生的概括能力要求更高,而实用类则是相对容易的理解能力的考查,如第19题要求找到指定句子的修辞手法,是单纯的概念和效果判断,第21题要求回答“从哪两个方面论述”了标题的含义,这样的要求比第16题概括小说情节和第19题“概括主题”等,难度要小一些。这样,更多的考生自然就会选考实用类试题。
再看2012年的选考文本,文学类是考查阅读东南大学韩开春先生的散文《荷叶》(节选),命题人设计了“文章开头描写农村秋景有什么作用”(第16题)、“分析“我”为什么喜欢夏日的新荷”(第17题)和“在第②段和第③段中,‘我’都见到了残荷,感受有什么不同”(第18题)等三道试题。同年的实用类阅读则考查了高中语文界普遍认为最富有文体特征的新闻“访谈”,提出了“围绕‘寂寞出学问’,秦绍德从哪三个方面做了倡导”(第19题)、“怎样理解秦绍德关于学者“被媒体过分关注恰恰做不出学问”这一观点”(第20题)以及“如何理解文中所说的‘这种倡导,关乎复旦,又不止于复旦;关乎教师,也不止于教师’”(第21题)三道试题。我们看到,对散文《新荷》的考查除了关于“秋景”的作用一题外,其他二道题所考查的思维方式和能力点主要体现在对作品相关内容要点的把握上,而这一考查与“访谈”中第19题关于“哪三个方面做了倡导”和第20题关于“怎样理解”秦绍德的观点,其答题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层级十分相似。也就是说,2012年的文学类文本试题与实用类文本试题的难度十分接近。而这一年高考“年报”公布统计的两种文体的难度系数(2012年文学类第16、17、18题的难度系数分别为0.42、0.75、0.54,实用类第19、20、21题难度系数分别为0.74、0.55、0.45)总体相当,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样,我们就能理解2012年考生选考两种文本的比率比较接近的原因了。
这里,我们先看看广东教育考试院出版的近几年广东高考“年报”中的几个相关数据。
2010年高考,文学类阅读选考人数104128人,实用类阅读选考人数460584人(样本总数566530份),实用类考生占总数比为82.76%;2011年,文学类阅读选考人数177783人,实用类阅读选考人数436976人(样本总数616320份),实用类考生占总数比70.9%;2012年,文学类阅读选考人数261822人,实用类阅读选考人数384334人(样本总数646156份),实用类考生占总数比59.48%。
从人类“个性选择”的自然分布规律看,一般地,选考实用类阅读与文学类阅读的比例应该大致相当,不会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可是,从以上三个年度的统计数据中,我们看到,连年来大多数考生“选考”了“实用类”阅读。作为一直与高考考生多年“同甘共苦”的高三语文教师,我们深刻地了解,多数考生选考“实用类”阅读并不是因为阅读“个性”的需求,而是为了取得更高分数这一个“共同” 目标“走到一起来了”。高考语文“选考”设计所谓体现尊重考生“个性发展”的理论初衷被“实用”的考分需求击得粉碎。
从上面列举的三个年度阅读“选考”的数据中,我们还发现,选考文学类的考生人数比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选考实用类的考生人数比率则相应地逐年减少。这是否反映出高考语文正在向体现考生阅读“个性”的方向转化呢?
这正是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的,这一分析的结果是指导高三学生选考阅读复习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了更加客观具体地“观照”选考阅读尤其是实用类阅读的实际情况,我们从三个方面对近几年来部分选考阅读试题和高三复习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做一个简要分析,以廓清一些错误观念,让我们的实用类文本阅读指导更有针对性。
第一,考生“选考”得分情况比较。据高考年报统计,2010年全省“文学类”平均得分为6.74分,“实用类”平均得分为7.70分;2011年全省“文学类”平均得分为9.71分,“实用类”平均得分为8.50分;2012年全省“文学类”平均得分8.67分,“实用类”平均得分为8.55分。将上述三年选考平均得分情况与同年选考实用类考生人数比率比较,我们容易理解到,当年的试题难度是影响考生“选择”阅读“文本类别”的主要依据。
第二,关于“实用类”文体特征。在高三语文教学交流中,我们经常听到关于“实用类阅读”指导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比如,有人说,实用类阅读的训练重点是指导学生掌握实用类的文体特征。的确,“实用类”文本有着它自身的文体特征,这些特征,有时会被命题人用作命题的“题点”。但是,我们想请教一下,非“实用类”的哪一种文体没有它自身的“文体特征”呢?没有“文体特征”的“文体”怎么作为一种“文体”而存在呢?
事实上,理解任何一种文体,都需要把握它的文体特征,这是理解文本的基础之一。同时,我们也不需要对实用类文本阅读的“文体特征”予以“至高”的重视,甚至把它作为高三学生训练提高阅读理解实用类文本能力的重点。如果这样,就是本末倒置了。作为专业的语文工作者应该不会被某些形式的东西“忽悠”到“利”令智昏的程度。
第三,实用类与文学类试题内容比较。我们以选考比率差较大的2010年和选考比率差相对较少的2012年高考试题为例,看看文本试题内容是如何影响考生的“选择”的。
2010年文学类考查了西德作家博歇尔特的《面包》。命题人拟出了这样三道试题:第16题,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第17题, 文中的画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丈夫怎样的心理?第18题, 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同年的实用类以梁衡的新闻作品《让法律来保护阳光》作为阅读考查文本,其试题内容如下:第19题,请在画线部分任选两处,指出其所用修辞方法,并分析所用修辞方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第20题,作者引用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的历史事实,在上下文中的作用是什么;第21题, 文章标题“让法律来保护阳光”的含义是什么,作者是从哪个方面来论述的。
比较上述两种文本及其试题,我们很容易发现,与梁衡的新闻作品比较,考生对文学类的外国翻译作品有一些文化认同的距离感(尽管该小说阅读起来没有太多的语言障碍);就考查的内容来看,虽然都是考查分析理解能力,但文学类试题对考生的概括能力要求更高,而实用类则是相对容易的理解能力的考查,如第19题要求找到指定句子的修辞手法,是单纯的概念和效果判断,第21题要求回答“从哪两个方面论述”了标题的含义,这样的要求比第16题概括小说情节和第19题“概括主题”等,难度要小一些。这样,更多的考生自然就会选考实用类试题。
再看2012年的选考文本,文学类是考查阅读东南大学韩开春先生的散文《荷叶》(节选),命题人设计了“文章开头描写农村秋景有什么作用”(第16题)、“分析“我”为什么喜欢夏日的新荷”(第17题)和“在第②段和第③段中,‘我’都见到了残荷,感受有什么不同”(第18题)等三道试题。同年的实用类阅读则考查了高中语文界普遍认为最富有文体特征的新闻“访谈”,提出了“围绕‘寂寞出学问’,秦绍德从哪三个方面做了倡导”(第19题)、“怎样理解秦绍德关于学者“被媒体过分关注恰恰做不出学问”这一观点”(第20题)以及“如何理解文中所说的‘这种倡导,关乎复旦,又不止于复旦;关乎教师,也不止于教师’”(第21题)三道试题。我们看到,对散文《新荷》的考查除了关于“秋景”的作用一题外,其他二道题所考查的思维方式和能力点主要体现在对作品相关内容要点的把握上,而这一考查与“访谈”中第19题关于“哪三个方面做了倡导”和第20题关于“怎样理解”秦绍德的观点,其答题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层级十分相似。也就是说,2012年的文学类文本试题与实用类文本试题的难度十分接近。而这一年高考“年报”公布统计的两种文体的难度系数(2012年文学类第16、17、18题的难度系数分别为0.42、0.75、0.54,实用类第19、20、21题难度系数分别为0.74、0.55、0.45)总体相当,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样,我们就能理解2012年考生选考两种文本的比率比较接近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