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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以全力打造教育名城。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自然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在经费投入、事业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托幼园所704所,保教质量逐年提升,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一、党政重视,机构健全,政策扶持,创设学前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攻坚项目来抓,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增设学前教育管理科。2006年,为加强对全市托幼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各类托幼机构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教育局增设学前教育管理科,核定编制8人。2007年学前教育管理科正式成立,全面担负起了对全市各类托幼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是出台有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200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促进等级幼儿园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
2006年和2007年市教育局先后制定了《中山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和《中山市托儿所办所基本标准(试行)》,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各类用房、人员编制和卫生保健等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为实现幼儿园(托儿所)的标准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9年2月,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山市幼儿园教师学历教育奖励办法》,以充分调动在职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2009年10月,市教育局在已制定的《市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基础上,又联合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了《中山市镇区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以保障和提高全市幼儿园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从而有效地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
二、依法行政,真抓实干,稳步推进托幼园所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托幼园所准入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市托幼园所的开办审批工作。为此,中山市专门成立了民办幼儿园、托儿所设置评议委员会,由近30名成员组成。凡申请开办托幼园所,必须由5~6名评议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基本标准进行现场评议,只有通过评议,才能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二是完善托幼园所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进程。2007年,市教育局接管了原由市工商局主管的433所托儿所,经过重新评议,对其中274所硬件条件基本符合标准的托儿所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的要求,并帮助这些托儿所补办了审批登记手续,其余的则责令限期停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幼儿园年检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等环节,督促各类幼儿园不断完善办园条件,一旦发现办园条件不达标的,即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全市经审批开办的托幼园所都能做到持证办园(所),标准化、规范化办园(所)。
三是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以加强对托幼园所保教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山市就把学前教育纳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评估体系中,并将学前教育发展的各项指标纳入镇区主要领导的基础教育实绩考核内容之中,每年坚持评估。2008年,又将托儿所的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此项考核项目之中。
三、加大投入,奖优扶弱,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努力创造良好的保教环境。市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提高,由2005年的几十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848万元,主要用于办好市直属幼儿园,扶持镇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奖励新上等级的幼儿园,开展教师(园长)培训和教科研活动等。各镇区财政近年来也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渐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力度。如古镇镇政府新增近1700万元经费,于2007年开始实行古镇户籍幼儿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西区、东凤、东升、南头和五桂山等镇区政府也于2009年投入大笔经费,用于新建或改建本镇区的中心幼儿园。
二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为推动优质幼儿园的建设,市政府不断加大对优质幼儿园的奖励力度。从2008年起,无论公办园或民办园,只要新评为等级幼儿园的,市、镇两级政府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评上市一级幼儿园的由市、镇政府分别奖励5万元;评上省一级幼儿园的,由市、镇政府分别奖励12万元。此外,对部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镇区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主要用于改善该镇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以促进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
四、强师兴教,培训先行,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中山市建立和健全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已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之中,市财政每年拨出1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分类分层的培训工作。一是用于健全园长(所长)培训机制,保证园(所)长持证上岗。为此,我们要求所有幼儿园园长及托儿所所长必须具备园(所)长的任职资格,接受培训并在教育部门备案后才能上岗。二是用于对新任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的培训,以提高保教队伍新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为此,我们在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的协助下,成功举办了四期“新任幼儿园教师培训班”,对全市新参加工作的近1000名幼儿园教师轮训了一遍。我们还举办了“托幼园所保育员考证培训班”,鼓励保育员报考保育员资格证,以提高自己的保育技能。三是用于实施骨干园长、骨干幼儿园教师培养工程。为此,市教育局委托市教师进修学院和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分别举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提高班,对近百名等级幼儿园的正、副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了提高性的培训。同时,市教育局先后组织骨干园长、教师分赴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以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更新他们的办园理念,开阔他们的专业视野。四是用于组织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培训班,以帮助他们树立依法办园、按规律办学的正确理念。为此,我们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专门举办了三期“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培训班”,对全市所有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轮训了一遍。
五、注重教研,推进课改,促进学前教育的内涵发展
一是建立市、镇、园三级教研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水平。市里每年制定学前教育教研计划,组织开展优秀课例及教学论文评比、幼儿园办园特色展示、幼儿教育专家理论讲座等教研活动,为优质幼儿园和优秀教师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学习了解教育、教学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各镇区还成立了中心教研组,以促使教研活动的常规化、系统化。全市幼儿园则逐步建立了园本教研制度,通过开展现场教学观摩、案例研究、反思性教学等多种教研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是鼓励开展教育科研,以研促教。全市每两年组织一次课题申报立项工作。2006年,全市共有12个学前教育课题为市级立项课题,其中一项被评为市级规划课题;2008年全市共有22个学前教育课题为市级立项课题。多项课题成果在省、市教科研评选中获奖,对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今,科研兴园、科研促教已成为中山市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共识,更多的幼儿园参与到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来。
目前,中山市正致力于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的建设,探索对托幼园所更加科学的量化管理方法,并着手建立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管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和谐中山作出应有贡献!
一、党政重视,机构健全,政策扶持,创设学前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攻坚项目来抓,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增设学前教育管理科。2006年,为加强对全市托幼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各类托幼机构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教育局增设学前教育管理科,核定编制8人。2007年学前教育管理科正式成立,全面担负起了对全市各类托幼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是出台有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200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促进等级幼儿园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
2006年和2007年市教育局先后制定了《中山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和《中山市托儿所办所基本标准(试行)》,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各类用房、人员编制和卫生保健等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为实现幼儿园(托儿所)的标准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9年2月,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山市幼儿园教师学历教育奖励办法》,以充分调动在职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2009年10月,市教育局在已制定的《市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基础上,又联合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了《中山市镇区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以保障和提高全市幼儿园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从而有效地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
二、依法行政,真抓实干,稳步推进托幼园所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托幼园所准入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市托幼园所的开办审批工作。为此,中山市专门成立了民办幼儿园、托儿所设置评议委员会,由近30名成员组成。凡申请开办托幼园所,必须由5~6名评议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基本标准进行现场评议,只有通过评议,才能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二是完善托幼园所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进程。2007年,市教育局接管了原由市工商局主管的433所托儿所,经过重新评议,对其中274所硬件条件基本符合标准的托儿所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的要求,并帮助这些托儿所补办了审批登记手续,其余的则责令限期停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幼儿园年检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等环节,督促各类幼儿园不断完善办园条件,一旦发现办园条件不达标的,即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全市经审批开办的托幼园所都能做到持证办园(所),标准化、规范化办园(所)。
三是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以加强对托幼园所保教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山市就把学前教育纳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育发展目标管理评估体系中,并将学前教育发展的各项指标纳入镇区主要领导的基础教育实绩考核内容之中,每年坚持评估。2008年,又将托儿所的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此项考核项目之中。
三、加大投入,奖优扶弱,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努力创造良好的保教环境。市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提高,由2005年的几十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848万元,主要用于办好市直属幼儿园,扶持镇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奖励新上等级的幼儿园,开展教师(园长)培训和教科研活动等。各镇区财政近年来也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渐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力度。如古镇镇政府新增近1700万元经费,于2007年开始实行古镇户籍幼儿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西区、东凤、东升、南头和五桂山等镇区政府也于2009年投入大笔经费,用于新建或改建本镇区的中心幼儿园。
二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为推动优质幼儿园的建设,市政府不断加大对优质幼儿园的奖励力度。从2008年起,无论公办园或民办园,只要新评为等级幼儿园的,市、镇两级政府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评上市一级幼儿园的由市、镇政府分别奖励5万元;评上省一级幼儿园的,由市、镇政府分别奖励12万元。此外,对部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镇区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主要用于改善该镇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以促进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
四、强师兴教,培训先行,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中山市建立和健全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已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之中,市财政每年拨出1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分类分层的培训工作。一是用于健全园长(所长)培训机制,保证园(所)长持证上岗。为此,我们要求所有幼儿园园长及托儿所所长必须具备园(所)长的任职资格,接受培训并在教育部门备案后才能上岗。二是用于对新任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的培训,以提高保教队伍新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为此,我们在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的协助下,成功举办了四期“新任幼儿园教师培训班”,对全市新参加工作的近1000名幼儿园教师轮训了一遍。我们还举办了“托幼园所保育员考证培训班”,鼓励保育员报考保育员资格证,以提高自己的保育技能。三是用于实施骨干园长、骨干幼儿园教师培养工程。为此,市教育局委托市教师进修学院和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分别举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提高班,对近百名等级幼儿园的正、副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了提高性的培训。同时,市教育局先后组织骨干园长、教师分赴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以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更新他们的办园理念,开阔他们的专业视野。四是用于组织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培训班,以帮助他们树立依法办园、按规律办学的正确理念。为此,我们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专门举办了三期“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培训班”,对全市所有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轮训了一遍。
五、注重教研,推进课改,促进学前教育的内涵发展
一是建立市、镇、园三级教研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水平。市里每年制定学前教育教研计划,组织开展优秀课例及教学论文评比、幼儿园办园特色展示、幼儿教育专家理论讲座等教研活动,为优质幼儿园和优秀教师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学习了解教育、教学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各镇区还成立了中心教研组,以促使教研活动的常规化、系统化。全市幼儿园则逐步建立了园本教研制度,通过开展现场教学观摩、案例研究、反思性教学等多种教研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是鼓励开展教育科研,以研促教。全市每两年组织一次课题申报立项工作。2006年,全市共有12个学前教育课题为市级立项课题,其中一项被评为市级规划课题;2008年全市共有22个学前教育课题为市级立项课题。多项课题成果在省、市教科研评选中获奖,对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今,科研兴园、科研促教已成为中山市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共识,更多的幼儿园参与到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来。
目前,中山市正致力于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的建设,探索对托幼园所更加科学的量化管理方法,并着手建立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管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和谐中山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