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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其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它不仅要考虑数学本身的特点,而且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进行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究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学到技能。基于以上观点,我认为,数学教学应充分做到“以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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