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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会公布的研究报告《美中商业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在8个方面提出了改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建议,并且逐个解释了对中国的好处。
技术、名牌、软件、电影,美国产业在这些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而中国普遍存在的假冒盗版损害了美国产业的竞争力;中国作为WTO成员和贸易大国,有责任有义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多年以来,这两种说法一直是美国政府和企业要求中国改进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主要理由。然而,最近美国商会公布的研究报告《美中商业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却换了一个新角度:改进措施,中国可以从中受益。报告在8个方面提出了改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建议,并且逐个解释了对中国的好处。
一、互联网盗版。中国应当弥补漏洞,取消过严的证据要求,以有力打击日益增加的互联网假冒盗版问题。有效控制假冒商品流通和盗版作品下载,有利于为合法的中国公司提供更大机会满足市场需求,而严厉有效执法也将改变中国作为侵权者天堂的形象。
二、执法资源。在一些热点地区,中国应当增加执法人员,特别是设立有充分政治支持、物质资源和培训的专业警察队伍;重点处理以下案件:涉及无照、地下经营者的案件,涉及印刷包装企业的案件,利用互联网营销的案件,涉及海关查获大量侵权产品的案件,涉及次品和危险产品的案件。假冒盗版严重损害了中国合法企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政府的税收,并且给公共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危险,而加大刑事执法有助于促进更为低成本的行政和民事执法。
三、修改刑法。中国应当修改刑法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解决法律中的漏洞和模糊问题,简化外国人提起刑事案件的要求。在刑法方面,中国应当解决的问题有:通过非互动串流方式提供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网站,对外国权利人认证公证的要求,关于处罚盗版产品批发零售商的模糊规定,刑事责任门槛问题,关于处罚出租、表演版权作品明确规则。司法解释方面应当解决的问题有:对录音制品的规定,对重犯的详细规则,计算案件金额的明确规则,对从因特网上下载作品“件数”的界定,对商业秘密案件损害程度的界定。
四、加强行政执法。行政立法应当加强,以加大处罚,促进刑事案件向公安部门移交,同时法规、政策和程序应当消除更为有效执法的法律和实际障碍。具体方式为:给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培训,授予他们类似于警察的更大调查权限,确立最低行政罚款数额,采取吊销营业执照之类更有威慑力的处罚,打击业主和其他提供辅助条件的人,授予法院或检察官更大的监督调查、行政处罚和移交的权限,在全国和地方建立数据库以便权利人跟踪重犯(例如将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和海关的处罚情况上网,并在执法部门之间实现情报共享),在商标法和版权法修改中增加法定赔偿数额。原则上行政执法比刑事执法成本更低,改革和试验有助于以政府和司法低成本解决严重问题。
五、数据和研究的透明度。中国应当改进收集和公布执法数据及政府执法效果研究结论的方式,分地区和类别的更为详尽透明的报告,有利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以及减少地方和部门之间的保护主义做法。
六、加大力度打击批发零售市场的假冒盗版。具体措施可以包括:鼓励地方工商局要求业主采取严厉措施控制侵权,鼓励地方工商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制订标准租赁规定以确定侵权程度,要求地方工商局公布处罚决定的数据以便权利人和政府执法部门跟踪反复侵权者并提高威慑效果。控制批发零售市场的假冒盗版,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地方企业发展,保护政府税收,维护中国的国际形象。
七、采取措施打击欺诈性设计专利。由于商品外观同时受到商标法和版权法保护,中国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申请具有他人外观的专利,包括让法院制订规则使得盗版设计专利无效。当前设计专利的申请和实施混乱状况,影响了专利制度的效力,损害了中国在这方面的形象。
八、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应与WTO《知识产权协定》保持一致。中国专利法修改,应当注意这个方面。宽泛的强制许可规定,损害了国内外知识产权的保护,影响了外国的相关投资。
洋洋洒洒八大点,颇有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味道。美国商会报告中的这些内容,同时也是提交年度“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会议的材料,估计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会借用这些说法。然而,这些建议和观点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