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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我国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服务为主,社会养老服务为辅,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4-2-1”的家庭模式,中年家庭负担日趋沉重,而目前养老机构的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单一,既没有完善的保健和娱乐设施,也没有健全的医疗体系,仅仅只是家政服务项目。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多重需求,专业化的养老机构匮乏,所以,有必要对我国养老机构引入PPP模式,研究政府建设养老机构,民营部门经营管理的这种新模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我国养老机构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我国人口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指因为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从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计算60岁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总人口比例,如果该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以上的占比达到7%,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8821万人,占总人口的7%,2015年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容置疑的事实。
虽然全球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难题,人口老龄化成为辨别国家经济是否发达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过度增长的人口需求与日趋减少的物质供给无法达到平衡。同时,我国老年抚养比也在逐年增加。老年抚养比是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老年部分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从经济角度,老年抚养比是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我国的老年抚养比从2000年的9.9%增长到2015年的14.3%,人口老龄化加重了社会的负担。
2.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
根据养老的性质,可将养老服务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家庭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以及个体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的养老服务方式,即由老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经济来源资助,社会养老服务是由政府组织,对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个体养老服务是老年人以自身的多年储蓄作为生活来源,服务自己。社会养老包含机构养老。
养老机构的提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社会负担。养老机构以老年人口为服务对象,给老年人口提供了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服务或产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相关政策随之产生。在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民政部下发《关于应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的通知》(民函〔2017〕56号)。
3.我国养老机构的存在问题
养老机构的性质一直被定义为社会福利机构,所以由财政拨付全部经费。但是根据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政府职能转型缓慢的前提下,中国很难拿出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养老机构的建设中,导致养老机构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
(1)养老机构数量匮乏,养老床位供求不均
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从2009年的4万个下降至2014年的3.4万个,民营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由2009年的77.5%下降至2014年的39.2%。民营养老机构存在大量的资源闲置。但是公立养老机构仍然存在着床位不足的问题。在城乡区域发展过程中,既存在公立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现象,也存在民营养老机构“床位闲置”的现象。
(2)养老机构专业人才匮乏,服务内容单一
目前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者难以找到其他稳定工作的人。在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这方面就有很大缺陷。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与人才匮乏的养老机构难以达到平衡状态,并且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单一,既没有完善的保健和娱乐设施,也没有健全的医疗体系,仅仅只是家政服务项目。这样的养老机构很难吸引那些中产阶级的老年人,继而导致养老机构发展萎靡甚至倒闭。
(3)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困难
公立养老机构与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有调查显示,我国民办养老机构40%长年亏损,能盈利的不足9%。因为养老服务项目盈利少,投入大,不少投资人望而却步,不愿意进行这项“亏本”的买卖。同时,民营养老机构用地困难,既要保证机构场所大,老年人能够进行多项保健和娱乐项目,又要保证环境优雅,易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这无疑是与医院、学校“抢用地”。
二、养老机构建设的新模式——PPP模式
1.PPP模式定义
欧盟委员会认为,PPP模式是指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其目的是为了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项目或服务。加拿大国家PPP委员会认为,PPP模式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伙经营关系,它建立在双方各自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最好地满足事先清晰界定的公共需求。美国国家PPP委员会认为,PPP模式是介于外包和私有化之间并结合了两者的特点的一种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它充分利用私人资源进行设计、建设、投资、经营和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公共需求。
总而言之,PPP模式就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PPP模式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特征。PPP模式较为典型的成功案例之一就是北京地铁四号线。建设该项目,既使得地铁公司从中获得了较多收益,也使得政府在建设地铁时资金不足的财政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
2.PPP模式应用于我国养老机构建设
目前的养老服务方式中,家庭养老服务给中青年家庭很大的经济压力,社会养老服务体制不健全,老年人只能被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服务,个体养老服务缺乏精神给予,老年人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养老中的机构养老也存在一定的缺点,服务环境差,床位不足等问题较为严重。所以,新模式,即将机构养老服务与PPP模式结合起来,形成以公共部门(政府)与民营企业两方协调合作的伙伴关系,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一种养老模式。PPP模式下的养老机构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潜力。引入PPP模式进行养老机构建设,不仅能有效地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使存量城投债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会给债券市场提供新的主流品种,而且具有明显的投资价值。同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民营企业自发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对于中产阶级老年人来说,养老机构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高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满足不同需求的老人入住。 3.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公建民营
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中,最常见的就是公建民营。公建民营是指政府建设基础设施(养老机构),民营部门经营管理,这样的一种模式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热情。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民发〔2016〕107号)其中表示,建立健全“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力度。通过政府出资建设养老机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解决民营部门融资难和用地难的问题。民营部门负责经营管理养老机构,合理利用民营机构的相对比较优势,提高养老机构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也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公立养老机构作为社会福利,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而民营养老机构难以与公办养老机构竞争,因为民营养老机构享受不到政府的扶持政策。创新、改革刻不容缓。事实上,在养老机构建设上,单纯依靠政府或单纯依靠民营资本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如果仅靠政府,会加剧政府的财政压力;如果仅依靠民营部门,民营部门必然存在逐利性,舍得投资的前提下是高额的养老消费,导致很多老年人望而却步。所以,互取其长,互补其短的公建民营,是养老机构得以创新的有效模式。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还调动了民营部门的经营积极性,促使民营部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保证养老机构优质服务的同时,降低养老消费,扩大养老机构消费群体,完善养老机构建设。
三、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我国人口“未老先富”等多重原因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愈加严重,有必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入的PPP模式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对此,进行相关的必要性分析。
1.转变传统养老方式,满足养老群体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传统养老方式,但是随着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4-2-1”家庭模式,即一对夫妻要承担四名父母长辈和一个孩子的家庭压力,显然,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实行起来愈加苦难,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也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中年夫妻既要承受工作上的压力,也要应对老人的突发情况,實在力不从心。在这种环境下,有必要转变传统养老方式,加强专业化机构养老建设,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才能更好的满足养老群体的多种需求。
2.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建设优质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这一项目,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政府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资金短缺成为养老机构萎靡的一个因素,PPP模式的引入,通过引入民营部门的资金,有效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便于建设更多的其他公共服务或产品。同时,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更好的建设养老机构,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满足更多的老年人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的对策建议
1.完善PPP模式相关法律制度
PPP模式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运营模式和经验都是从国外的典型案例中总结出来的,相关的法律制度更是匮乏,大多数的制度都是一些通知,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PPP模式发展的后盾,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很难有效率的运行下去。所以,政府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PPP法律制度,规定政府和民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防止政府在PPP模式下滥用权力,监管不当的行为发生,同时维护民营部门的权利所在,民营部门的收益和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将会更加有信心、有毅力的在PPP模式下走下去,继而更好的服务养老机构。
2.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
在PPP模式下,政府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监管不当的情况,民营部门容易出现效率低下的情况,如何更好的保障PPP模式走的更长久,有必要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管机制,通过第三方监管部门的介入,规范政府和民营部门的不当行为,调解政府和民营部门之间的矛盾发生,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协调好双方的伙伴关系,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局面。
3.加强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机构的人才极具匮乏,养老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工作,负责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但是更多的也需要工作人员的细心护理和认真对待,专业素养可以决定一家养老机构的服务态度。所以专业人才必不可少,可以通过培训适合照顾老年人口的高素质人才,更好的服务养老机构。同时,加强志愿宣传,扩大服务人员基数,提高服务人员素质,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者单位为广西财经学院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海陆经济一体化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协同中心;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一、我国养老机构建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我国人口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指因为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从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计算60岁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总人口比例,如果该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以上的占比达到7%,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8821万人,占总人口的7%,2015年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容置疑的事实。
虽然全球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难题,人口老龄化成为辨别国家经济是否发达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过度增长的人口需求与日趋减少的物质供给无法达到平衡。同时,我国老年抚养比也在逐年增加。老年抚养比是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老年部分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从经济角度,老年抚养比是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我国的老年抚养比从2000年的9.9%增长到2015年的14.3%,人口老龄化加重了社会的负担。
2.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
根据养老的性质,可将养老服务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家庭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以及个体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的养老服务方式,即由老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经济来源资助,社会养老服务是由政府组织,对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个体养老服务是老年人以自身的多年储蓄作为生活来源,服务自己。社会养老包含机构养老。
养老机构的提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社会负担。养老机构以老年人口为服务对象,给老年人口提供了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服务或产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相关政策随之产生。在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民政部下发《关于应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的通知》(民函〔2017〕56号)。
3.我国养老机构的存在问题
养老机构的性质一直被定义为社会福利机构,所以由财政拨付全部经费。但是根据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政府职能转型缓慢的前提下,中国很难拿出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养老机构的建设中,导致养老机构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
(1)养老机构数量匮乏,养老床位供求不均
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从2009年的4万个下降至2014年的3.4万个,民营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由2009年的77.5%下降至2014年的39.2%。民营养老机构存在大量的资源闲置。但是公立养老机构仍然存在着床位不足的问题。在城乡区域发展过程中,既存在公立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现象,也存在民营养老机构“床位闲置”的现象。
(2)养老机构专业人才匮乏,服务内容单一
目前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者难以找到其他稳定工作的人。在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这方面就有很大缺陷。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与人才匮乏的养老机构难以达到平衡状态,并且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单一,既没有完善的保健和娱乐设施,也没有健全的医疗体系,仅仅只是家政服务项目。这样的养老机构很难吸引那些中产阶级的老年人,继而导致养老机构发展萎靡甚至倒闭。
(3)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困难
公立养老机构与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有调查显示,我国民办养老机构40%长年亏损,能盈利的不足9%。因为养老服务项目盈利少,投入大,不少投资人望而却步,不愿意进行这项“亏本”的买卖。同时,民营养老机构用地困难,既要保证机构场所大,老年人能够进行多项保健和娱乐项目,又要保证环境优雅,易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这无疑是与医院、学校“抢用地”。
二、养老机构建设的新模式——PPP模式
1.PPP模式定义
欧盟委员会认为,PPP模式是指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其目的是为了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项目或服务。加拿大国家PPP委员会认为,PPP模式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伙经营关系,它建立在双方各自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最好地满足事先清晰界定的公共需求。美国国家PPP委员会认为,PPP模式是介于外包和私有化之间并结合了两者的特点的一种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它充分利用私人资源进行设计、建设、投资、经营和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公共需求。
总而言之,PPP模式就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PPP模式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特征。PPP模式较为典型的成功案例之一就是北京地铁四号线。建设该项目,既使得地铁公司从中获得了较多收益,也使得政府在建设地铁时资金不足的财政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
2.PPP模式应用于我国养老机构建设
目前的养老服务方式中,家庭养老服务给中青年家庭很大的经济压力,社会养老服务体制不健全,老年人只能被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服务,个体养老服务缺乏精神给予,老年人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养老中的机构养老也存在一定的缺点,服务环境差,床位不足等问题较为严重。所以,新模式,即将机构养老服务与PPP模式结合起来,形成以公共部门(政府)与民营企业两方协调合作的伙伴关系,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一种养老模式。PPP模式下的养老机构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潜力。引入PPP模式进行养老机构建设,不仅能有效地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使存量城投债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会给债券市场提供新的主流品种,而且具有明显的投资价值。同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民营企业自发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对于中产阶级老年人来说,养老机构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高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满足不同需求的老人入住。 3.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公建民营
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中,最常见的就是公建民营。公建民营是指政府建设基础设施(养老机构),民营部门经营管理,这样的一种模式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热情。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民发〔2016〕107号)其中表示,建立健全“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力度。通过政府出资建设养老机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解决民营部门融资难和用地难的问题。民营部门负责经营管理养老机构,合理利用民营机构的相对比较优势,提高养老机构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也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公立养老机构作为社会福利,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而民营养老机构难以与公办养老机构竞争,因为民营养老机构享受不到政府的扶持政策。创新、改革刻不容缓。事实上,在养老机构建设上,单纯依靠政府或单纯依靠民营资本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如果仅靠政府,会加剧政府的财政压力;如果仅依靠民营部门,民营部门必然存在逐利性,舍得投资的前提下是高额的养老消费,导致很多老年人望而却步。所以,互取其长,互补其短的公建民营,是养老机构得以创新的有效模式。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还调动了民营部门的经营积极性,促使民营部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保证养老机构优质服务的同时,降低养老消费,扩大养老机构消费群体,完善养老机构建设。
三、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我国人口“未老先富”等多重原因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愈加严重,有必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入的PPP模式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对此,进行相关的必要性分析。
1.转变传统养老方式,满足养老群体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传统养老方式,但是随着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4-2-1”家庭模式,即一对夫妻要承担四名父母长辈和一个孩子的家庭压力,显然,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实行起来愈加苦难,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也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中年夫妻既要承受工作上的压力,也要应对老人的突发情况,實在力不从心。在这种环境下,有必要转变传统养老方式,加强专业化机构养老建设,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才能更好的满足养老群体的多种需求。
2.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建设优质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这一项目,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政府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资金短缺成为养老机构萎靡的一个因素,PPP模式的引入,通过引入民营部门的资金,有效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便于建设更多的其他公共服务或产品。同时,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更好的建设养老机构,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满足更多的老年人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的对策建议
1.完善PPP模式相关法律制度
PPP模式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运营模式和经验都是从国外的典型案例中总结出来的,相关的法律制度更是匮乏,大多数的制度都是一些通知,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PPP模式发展的后盾,我国养老机构建设引入PPP模式很难有效率的运行下去。所以,政府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PPP法律制度,规定政府和民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防止政府在PPP模式下滥用权力,监管不当的行为发生,同时维护民营部门的权利所在,民营部门的收益和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将会更加有信心、有毅力的在PPP模式下走下去,继而更好的服务养老机构。
2.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
在PPP模式下,政府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监管不当的情况,民营部门容易出现效率低下的情况,如何更好的保障PPP模式走的更长久,有必要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管机制,通过第三方监管部门的介入,规范政府和民营部门的不当行为,调解政府和民营部门之间的矛盾发生,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协调好双方的伙伴关系,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局面。
3.加强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机构的人才极具匮乏,养老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工作,负责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但是更多的也需要工作人员的细心护理和认真对待,专业素养可以决定一家养老机构的服务态度。所以专业人才必不可少,可以通过培训适合照顾老年人口的高素质人才,更好的服务养老机构。同时,加强志愿宣传,扩大服务人员基数,提高服务人员素质,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者单位为广西财经学院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海陆经济一体化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协同中心;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