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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媒体技术的飞速运行,我国的网络直播行业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呈现出井喷式发展的趋势,与此相对应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如果用户需要撤回自己打赏礼物的行为,究竟应该向谁主张权利,这其中涉及到主播、平台及用户三方的法律关系,本文以“乔碧萝殿下”直播风波为例,分析用户与平台间的赠与关系是否成立,用户与主播之间有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和打赏礼物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误解,以及主播与直播平台的用工关系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