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金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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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论文的那一年,一日三餐成了最大也是最负担的困扰。暑假里,学校周边还开着的小餐馆三两家,最方便也最便宜的大概就是麦当劳和吉野家。从出餐速度来看,麦当劳略胜一筹,吃起来还不需要用到筷子。所以每天,我至少有一餐是在麦当劳完成。有时想吃点水果改善伙食,买的也是麦当劳里敷着防腐剂的苹果片或芭乐片。
  
  我们学校在山脚下,文学院则在半山腰。校门口目之所及几乎都是两层楼的平房。麦当劳的黄色标志矗立得有点高,台风过境时候,就会显得有些玄幻。在一片低矮的房舍之上,黄色的金拱门招牌显得巍峨。它的身边是奔跑的流云,令人感到不安。黄昏时分,霞光像搅拌不均匀的调色盘,着色料介于深蓝浅灰暗白和红色之间,黄色就被衬托得越发显出超现实的光芒来。
  我从山上研究室下来,自然而然就会往那儿走,像有一种神秘的指引。然后点一个牛肉吉士汉堡,一杯热焦糖奶茶,再回家工作。论文冲刺阶段,连出门都会显得浪费时间,我就开始电话点餐,加送几块钱的送货费,吃的也是差不多的东西。今天抄袭昨天,明天又抄袭今天。
  最后一个月里,每天都过得昏天黑地,最怕的是收到导师的邮件,提醒我什么时候见面。越是焦虑,刷邮箱就越是频繁。我用电话点餐的时间也越来越没规律,有时候是下午三点,有时候是早晨七点,有时候则是夜里十点。来送餐的小哥,有几位我是认识的,从来不说话,就打电话说一声很干脆的——麦当劳。他们几乎都愿意上楼,虽然我也会穿着居家服走下一两层。我们往往在楼梯间银货两讫,这成为了非常频繁的照面,就好像每天都要发生的惯例工作。很少有小哥会跟我聊天,但有两周,奇怪的是,来送餐的都是同一个人。我顶着爆炸头,穿着棉睡裤,浑浑噩噩,拿凑好的硬币给送餐员,也有一些疑惑是,为什么送餐员每天都上班。
  有一天晚上,我的薯条瘾又犯了,赶着最后的点餐时间点单。他来的时候神情显得有些奇怪,走前往我怀里塞了一大包餐巾纸还有番茄酱。我稍微想了一想,是不是他觉得我一天里点两次麦当劳是为了想看到他?还是我一周里点十几次麦当劳,是为了轮班也能轮到见他?这种“情理之中”的联想令人感到后怕。所以不敢再叫麦当劳外卖,夜里实在想吃薯条的时候,只能整理衣装出门,去另一家买。
  等待答辩的那段日子,有了一种回光返照般的浮华。开始揪朋友出门聚餐,筹措小旅行,开始上网查哪里还有没吃到的美食……那段时间倒是几乎忘记了麦当劳。直到终于平静下来,想想出门读书这五六年,到底也是百感交集的一段人生旅行。每次听到江蕙唱《落雨声》,大致唱故乡的山水,子欲养而亲不待,“当年出社会和人拼搏输赢,为了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这样意义的歌词听一耳朵也会觉得鼻头很酸。路过学校门口的时候,抬头又见到金拱门,稍微有些触动。
  据说,“在美国人心中,只有三种人会去麦当劳:穷人、胖子、可怜人”。就好像炸鱼薯条在英国象征工人阶级一样。无论麦当劳怎样花费重金和行销打广告,“新鲜、有机”等时尚餐饮文化元素恐怕始终没与其沾上边。
  “穷人、胖子、可怜人”、“纸巾、番茄酱”,我好像想到了些什么,又不知道从何想起。我有些自责,那段日子我是不是因为压力大想太多了,又或者,送餐员只是有多余的纸巾和番茄酱要给我,时过境迁,扑朔迷离。后来我在小说里也写到过几次麦当劳,恐怕都与这种挂牵有微妙的关系。
  去年回上海工作以后,有一次大学同学聚會。大家客客气气、其乐融融,少不了要问我在台湾都吃些什么,我无意间说起,我说太忙了啊每天都吃麦当劳,每一个汉堡我都吃过了,而且现在居然还有点怀念薯条。回来以后倒是没机会再去吃薯条,也不会特别去找薯条来吃。可是没有薯条,我大概没法写完论文吧……当时只是一时兴起有感而发。
  道别的时候,我有一个本科室友,带着儿子消失了一阵。我差点要先走了,我以为她带儿子出去玩了。没想到,突然看到她从商场里远远地跑回来,让三岁的儿子递给我一包薯条。我看着那个熟悉的纸袋,那个小小的又曾经巍峨过的金拱门……就突然很想哭。
  (李志刚摘自《优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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