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转变政府兽医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