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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文章对照党的十八大的新要求,查找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队伍作用等方面给出深化铁路企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针、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多年来,柳州机车车辆厂党委、纪委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范、强化监察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取得较好的效果,工厂连续多年实现党员领导干部零违纪、平安年目标。然而,对照党的十八大的新要求,面对铁路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该厂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反腐倡廉教育单调
主要体现在:一是党支部开展教育的主动性不强。反腐倡廉教育更多的是依赖厂党委、纪委,各党支部主动上手抓反腐倡廉教育的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抓反腐倡廉教育的责任意识。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覆盖面不广。目前的反腐倡廉教育往往把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作为重点,而忽略了教育的覆盖面,致使一些不是党员干部或重点岗位的人员长期受不到廉洁从业教育,以至于“冷门”问题的发生。三是反腐倡廉教育形式不活。局限于学文件、看录像、谈心得、讲体会,教育形式程序化,教育内容单调,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深入、不扎实,在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多媒体抓好廉政教育上还远远不够。
(二)思想认识片面
个别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存在片面性,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软指标”,可有可无、可紧可松,以至于个别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放松了思想警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责任感。个别党员干部只讲“他律”,不讲“自律”,遇到问题强调客观多,发生问题托人找“关系”说人情,主要精力没有放在事前从自身查找问题和不足上。还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不清楚,遇到关系、人情、利益的时候,由于信念不牢固、立场不坚定,跟着感觉走以及想当然的做法较为普遍。
(三)责任主体模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实行“一岗双责”,即:每名党员干部既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还很不到位。由于工厂生产经营任务重、安全质量压力大,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党员干部大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本职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过问甚少。正是因为责任主体不落实,导致了党风廉政建设“边缘化”,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障碍。
(四)监督检查不严
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或好人主义,认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因而在监督检查上走形式、做表面文章、做“老好人”,在检查中存在着对上级不敢监督、对同级不好监督、对下级不愿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怕检查严了,考核认真了,出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不满意的现象,怕评议时落分、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怕影响单位的政绩,导致监督检查工作深不得、浅不得,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难以真正落实。
(五)风险防控有漏洞
个别关键岗位的制度缺失或防控措施不健全,如:在关键岗位定期交流调换工作岗位方面,由于不能及时落实定期轮岗制度,使个别关键岗位长期由一个人负责管理,时间长了,导致一些权力岗位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难免自以为是,随意性大,凭个人好恶和心情好坏开展工作。加之受外部环境、行业“潜规则”、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导致个别人员在工作、生活中贪图享受,攀比、奢侈之风严重,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
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措施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铁路科学发展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是改革进程中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只有不断深化和完善惩防体系,才能在改革中体现价值、展示作为、树立形象。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教育为先,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要以党员干部和“六管”人员为重点,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在教育内容上,重点要对照廉洁从业规定,查找在权力岗位中容易产生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廉政风险点,针对这些廉政风险点,开展“明规范、知风险、正行为”教育。在教育形式上,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采用网络和电化教育,运用网络廉政课堂、廉政短信等方式,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党纪条规引导教育、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使反腐倡廉教育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使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要努力做到“三个增强”。一是增强制度建设的自觉性。从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进行制度宣传,形成自觉依靠制度预防腐败、抵御侵蚀的良好局面。重点要让党员干部清楚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进而把严格执行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之中,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还要严肃治理各类不按制度办事以及与制度要求相悖的“潜规则”现象,从严整治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收受礼金、购物卡等违纪问题,促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落实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就是要让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原则性的要求刚性化、模糊性的用语明确化,使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更加清楚。要立足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现状,针对工程建设、房屋租借、设备招标、物资采购、多元经营、组织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易发腐败问题的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好各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三是要增强制度建设的权威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制度的执行工作融入年度检查考核范围之内,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认真履行职责和制度,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表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坚决严肃处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对发生问题后的责任追究,使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切实维护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权威性。 (三)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为重点,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切实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在职代会上“述职、述廉、评廉”制度以及日常考廉制度,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评议,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慎用权、用好权。要加强对人事、财务、劳资、基建、物资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解决不执行、假执行、乱执行的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和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既立足当前,更着眼长远,切实把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来实施,作为一项持久的工作来开展,真正把惩防体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中统筹部署,摆在企业党建大局中全面考虑,真正使惩防体系在铁路企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要着眼解决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企业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有针对性地完善构建,努力使体制机制、工作方法、防范手段、管控措施和活动形式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六)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队伍作用
要在融入中展示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展示作为,才能取得地位。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为基层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己任,只要是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领域,纪检监察工作就要参与其中,既要防止发生问题,更要通过纪检部门的教育、警示、发纪检建议书等形式,使党员干部不触红线,这也是对各级干部的最大保护。要在惩处中震慑违法违纪。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错综复杂局面,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坚定查办案件、惩治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按照中纪委、铁路总公司纪委和路局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惩处腐败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查清一起、惩处一起。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通过惩处犯罪,从管理层面堵塞漏洞,真正消灭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在履职中塑造形象。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纪法规的执行者,又是党纪法规的捍卫者,自身形象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政治上坚定不移、执纪上严明公道、作风上严谨正派、工作上乐于奉献、生活上简朴廉洁,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彰显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人格魅力,进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陈作凯(1980—),柳州机车车辆厂党委办公室秘书。
[关键词]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针、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多年来,柳州机车车辆厂党委、纪委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范、强化监察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取得较好的效果,工厂连续多年实现党员领导干部零违纪、平安年目标。然而,对照党的十八大的新要求,面对铁路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该厂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反腐倡廉教育单调
主要体现在:一是党支部开展教育的主动性不强。反腐倡廉教育更多的是依赖厂党委、纪委,各党支部主动上手抓反腐倡廉教育的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抓反腐倡廉教育的责任意识。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覆盖面不广。目前的反腐倡廉教育往往把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作为重点,而忽略了教育的覆盖面,致使一些不是党员干部或重点岗位的人员长期受不到廉洁从业教育,以至于“冷门”问题的发生。三是反腐倡廉教育形式不活。局限于学文件、看录像、谈心得、讲体会,教育形式程序化,教育内容单调,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深入、不扎实,在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多媒体抓好廉政教育上还远远不够。
(二)思想认识片面
个别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存在片面性,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软指标”,可有可无、可紧可松,以至于个别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放松了思想警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责任感。个别党员干部只讲“他律”,不讲“自律”,遇到问题强调客观多,发生问题托人找“关系”说人情,主要精力没有放在事前从自身查找问题和不足上。还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不清楚,遇到关系、人情、利益的时候,由于信念不牢固、立场不坚定,跟着感觉走以及想当然的做法较为普遍。
(三)责任主体模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实行“一岗双责”,即:每名党员干部既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还很不到位。由于工厂生产经营任务重、安全质量压力大,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党员干部大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本职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过问甚少。正是因为责任主体不落实,导致了党风廉政建设“边缘化”,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障碍。
(四)监督检查不严
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或好人主义,认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因而在监督检查上走形式、做表面文章、做“老好人”,在检查中存在着对上级不敢监督、对同级不好监督、对下级不愿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怕检查严了,考核认真了,出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不满意的现象,怕评议时落分、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怕影响单位的政绩,导致监督检查工作深不得、浅不得,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难以真正落实。
(五)风险防控有漏洞
个别关键岗位的制度缺失或防控措施不健全,如:在关键岗位定期交流调换工作岗位方面,由于不能及时落实定期轮岗制度,使个别关键岗位长期由一个人负责管理,时间长了,导致一些权力岗位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难免自以为是,随意性大,凭个人好恶和心情好坏开展工作。加之受外部环境、行业“潜规则”、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导致个别人员在工作、生活中贪图享受,攀比、奢侈之风严重,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
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措施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是铁路科学发展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是改革进程中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只有不断深化和完善惩防体系,才能在改革中体现价值、展示作为、树立形象。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教育为先,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要以党员干部和“六管”人员为重点,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在教育内容上,重点要对照廉洁从业规定,查找在权力岗位中容易产生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廉政风险点,针对这些廉政风险点,开展“明规范、知风险、正行为”教育。在教育形式上,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采用网络和电化教育,运用网络廉政课堂、廉政短信等方式,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党纪条规引导教育、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使反腐倡廉教育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使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要努力做到“三个增强”。一是增强制度建设的自觉性。从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进行制度宣传,形成自觉依靠制度预防腐败、抵御侵蚀的良好局面。重点要让党员干部清楚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进而把严格执行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之中,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还要严肃治理各类不按制度办事以及与制度要求相悖的“潜规则”现象,从严整治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收受礼金、购物卡等违纪问题,促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落实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就是要让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原则性的要求刚性化、模糊性的用语明确化,使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更加清楚。要立足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现状,针对工程建设、房屋租借、设备招标、物资采购、多元经营、组织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易发腐败问题的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好各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三是要增强制度建设的权威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制度的执行工作融入年度检查考核范围之内,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认真履行职责和制度,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表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坚决严肃处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对发生问题后的责任追究,使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切实维护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权威性。 (三)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为重点,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切实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在职代会上“述职、述廉、评廉”制度以及日常考廉制度,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评议,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慎用权、用好权。要加强对人事、财务、劳资、基建、物资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解决不执行、假执行、乱执行的问题。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和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既立足当前,更着眼长远,切实把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来实施,作为一项持久的工作来开展,真正把惩防体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中统筹部署,摆在企业党建大局中全面考虑,真正使惩防体系在铁路企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要着眼解决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企业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有针对性地完善构建,努力使体制机制、工作方法、防范手段、管控措施和活动形式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六)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队伍作用
要在融入中展示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只有展示作为,才能取得地位。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为基层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己任,只要是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领域,纪检监察工作就要参与其中,既要防止发生问题,更要通过纪检部门的教育、警示、发纪检建议书等形式,使党员干部不触红线,这也是对各级干部的最大保护。要在惩处中震慑违法违纪。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错综复杂局面,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坚定查办案件、惩治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按照中纪委、铁路总公司纪委和路局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惩处腐败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查清一起、惩处一起。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通过惩处犯罪,从管理层面堵塞漏洞,真正消灭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在履职中塑造形象。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纪法规的执行者,又是党纪法规的捍卫者,自身形象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政治上坚定不移、执纪上严明公道、作风上严谨正派、工作上乐于奉献、生活上简朴廉洁,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彰显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人格魅力,进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陈作凯(1980—),柳州机车车辆厂党委办公室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