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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国出台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对于我国之前实施的社会政策,该政策具有机制创新、理念创新和程序创新等创新性特点,并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根据实地调查的分析,得出“奖扶制度”仍存在覆盖面不广、养老支持力不大、政策可塑性差、政策风险大等问题,从而也影响了政策在当前的生育导向作用。因此,提出将“奖扶制度”并入“新农保”,建立“三权分立”的新制度,将能有效避免奖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