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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国刑法第133奈规定交通肇事罪,2000年3月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交通肇事逃逸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规定为交通肇事的一个加重情节。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罪刑不是的一种加重情节、因为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逃逸有着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