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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治上专制相对应,人类社会早期的刑法,其干预广泛,裁判者自由裁量权大,法律道德主义盛行,刑法呈现压制型特征;近代以降,自治型刑法逐渐成为主导性的刑法模式,在观念、功能、原则、规则、司法运作等方面呈现出不同于压制型刑法的特点。我国当下刑法正艰难地从压制型刑法走出,其艰难表现为观念层面的压制型,原则、规则层面自治型的不彻底性。于是,在以法治国背景下,建构自治型刑法当是我们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