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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对公务员的职业化人格有特殊要求,并强调行政人格为行政研究的微观基础。引入人性组合形态论及人性平衡论,在拓宽对人的本性的认知基础上,探讨行政价值对公务员个体的人性组合形态的影响。当前我国公共行政核心价值主要包含:公平、效率、责任和创新,对应的人性要素有:群体性、理性、责任心与义务感以及好奇心,通过调整个体的人性组合形态使前述人性要素居于公务员人性组合形态的主导地位,有利于形成稳定性高、符合性高的公务员行政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