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为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各国都加大了政府研发投入,2008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为1427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4%;韩国为10.84万亿韩元,增长11.1%;英国约为35.54亿英镑,增长5.09%;日本为35708亿日元,增长1.7%。
随着政府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越来越成为各国关心的问题。固然,政府研发投入的增加为提高国家科技实力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但如何用好这部分资金、提高其产出效率才是提高国家科技实力的关键。综观各国,它们一般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政府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
突出重点——选准政府研发投入的大方向
政府研发资金投入什么领域、投入什么方向是决定产出效率的最重要的要素。一个国家选择的领域如果是主导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那么它将引领该领域未来的发展,相反,它将落在后面。1975年,日本通产省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联合研究计划提供了近1.5亿美元的资助,帮助日本增强了在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方面的实力,20世纪80年代,日本半导体产业以256KDRAM芯片主导全球市场,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的领先者。面对这种情况,美国并没有与日本硬碰硬——加大对存储器研发的资金投入力度,而是把重点放在微处理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上,20世纪90年代,DRAM技术在东南亚国家已经变得相当普通,而美国凭借在微处理器上的优势开始主导个人计算机市场,重新成为半导体业的全球领先者。
那么,如何预测未来的关键领域呢?各国所采用的最常见的方法是技术预见。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均在开展国家技术预见活动。日本继1971年完成第一次大规模技术预见活动之后,每五年组织一次,至今正在开展第八次技术预见。荷兰率先在欧洲实施国家技术预见行动计划,其后德国于1993年组织了第一次技术预见,英国、西班牙、法国、瑞典、爱尔兰等国继之而动。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印度、新加坡、泰国、土耳其及南非等大洋洲、亚洲和非洲国家也纷纷开展了预见活动。虽然美国没有开展基于大规模德尔菲调查的技术预见,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自1991年以来每隔两年发布一份《国家关键技术报告》,对未来需要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进行预测和选择。
在对未来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之后,各国也并非把所有的关键技术都作为本国的研究重点,它们还会结合本国的优势领域来进行考虑,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因为,在科技全球化的今天,各国均认识到,由于政府财力的有限性,它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所有领域全部领先,他们可以以某些领域的先进成果作为筹码,在科技全球化时代争取主动权。比如,作为俄罗斯的传统优势领域,军工和航天技术一直受到俄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在信息交换、处理和信息安全技术方面,在定位、导航和定时技术方面,在能源储存、整流技术以及生物传感器技术方面,除美国外,世界上只有俄罗斯具有全面的研制与开发能力。
当前,尽管各国的重点研究领域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技术、能源技术、环境研究作为其研发重点。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纳米技术之备受各国重视是因为这些领域在21世纪有望推动新一轮产业革命,能源技术和环境研究之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当前能源日渐短缺、环境日益恶化。美国2008年的研发预算重点是国家纳米技术计划、网格与信息技术计划、先进能源计划以及气候变化科学计划等;日本《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中的4个“重点推进领域”是生命科学、信息通信、能源技术、纳米技术和材料;欧盟2007年启动的第七框架计划中的重点领域包括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信息社会技术、纳米技术等。
四两拨千斤——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投资研发的积极性
一般来说,政府的研发投入主要起示范、引领作用,政府的研发投入如果能够起到以少带多、以点带面的作用,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使用效率将大大提高。事实说明,在当前的科技强国中,政府的研发投入有效地吸引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研发投资,如日本企业界提供高达75%的全国研发经费,美国企业界提供了66%,德国企业界提供了67%,韩国提供了75%。固然,这与这些国家企业实力的强大(它们有能力也愿意在科技上加大投资)有很大关系,同时,政府的调动和引领作用也不可小觑。
为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各国政府主要采取两种措施,一是在产业共性技术领域设立面向企业的研发计划,二是对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研发给予税收减免。
尽管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关于政府向企业提供补贴的规定非常严格,但其对产业研究的限制较松。产业研究是指以发现可能有助于开发或改进产品、工艺或服务的新知识为目的的研究,又称产业基础研究,本质上就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为此,各国政府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领域设立了面向企业的研发计划,如美国的先进技术计划,欧洲的尤里卡计划等等。为了发挥政府研发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些计划规定,政府提供的资助额度最高只能为项目总费用的50%,其他资金由项目承担者负担。利用这种措施,政府研发投资有效调动了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研发的积极性。如截至2004年9月,联邦政府对先进技术计划的拨款累计22.69亿美元,与此同时,这些项目还吸引了产业界21.02亿的投资,联邦政府投入与企业投入基本为1:1。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研发税收减免激励措施来吸引企业和社会各界投资研发。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实行研发税收减免相当于增加了研发投入。相对于面向企业的研发计划而言,这种措施针对面更广、受益者更多,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这种措施,而且研发税收减免幅度有加大的趋势。1995年,在30个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实行研发税收减免政策的国家有12个,2006年,实行研发税收减免政策的国家数增至20个。
管理细致——加强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审计
加强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是提高政府研发投入效率的有效保证。当前,各国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审计。
政府研发资金由投入管理型向绩效管理型转变。当前,很多国家的政府研发拨款都与资金使用的绩效挂钩。美国2002年推出了计划评估等级工具,对其各个计划(包括研发计划)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有效、中等有效、勉强有效、无效四个等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研发计划,政府将增加资金投入,对于勉强有效或无效的计划,政府将督促其改进,如果还不行的话,政府将减少甚至停止拨款。韩国政府经费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强调绩效。2007年,韩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对51个大型国家研发项目进行评估,结果优秀率为19%,合格率为63%,不合格率为18%。韩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审核2008年研发项目预算时将考虑其评估结果,对优秀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对不合格项目将减少经费支持。
更多采用竞争性资助机制来分配政府研发资金。各国政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对其进行分配,一种是竞争性资助方式,即通过科技计划或基金把资金拨付给竞争优胜者的方式,另一种是非竞争性资助方式,即不通过竞争程序把资金直接拨付给政府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的方式。由于竞争性资助方式是把资金给予最优秀或者最合适的研究团队,因此,相对于制度性拨款而言,其资金使用效率应该更高。当前,各国通过竞争性资助方式下拨的资金正在逐渐增加。美国2007财年预算案指出,为提高联邦研究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增强竞争性资助。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逐步提高竞争性研究资金的比例,进入90年代其增长幅度加大。从1990年到2004年,政府竞争性研究资金的数额从700亿日元增至3600亿日元。韩国1996年开始推行研究机构的改革,政府对政府研究机构的资助方式从“一次性拨款制度”转向“基于项目的管理制度”的新制度,以提高政府研究机构的效率。爱尔兰通过竞争性资助方式分配的政府研发资金从1998年的28%提高到2004年的约50%。
完善管理体系,避免政府研究课题重复和不合理的浪费。为提高政府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资金使用的公平性,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系并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规范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美国颁布了《联邦会计和审计法》、《政府公司控制法》、《首席财务官法》、《政府管理改革法》等。为防止公共科研费用的不正当使用,日本综合科技会议出台了《关于防止公共研究费不正当使用的共同指导方针》,文部科学省出台了《研究机构公共研究费管理监督指南(实施准则)》,同时,日本开通了“政府共通研究开发管理系统”,以杜绝政府部门研究课题的重复或政府研究经费的过度集中。
(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随着政府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越来越成为各国关心的问题。固然,政府研发投入的增加为提高国家科技实力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但如何用好这部分资金、提高其产出效率才是提高国家科技实力的关键。综观各国,它们一般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政府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
突出重点——选准政府研发投入的大方向
政府研发资金投入什么领域、投入什么方向是决定产出效率的最重要的要素。一个国家选择的领域如果是主导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那么它将引领该领域未来的发展,相反,它将落在后面。1975年,日本通产省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联合研究计划提供了近1.5亿美元的资助,帮助日本增强了在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方面的实力,20世纪80年代,日本半导体产业以256KDRAM芯片主导全球市场,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的领先者。面对这种情况,美国并没有与日本硬碰硬——加大对存储器研发的资金投入力度,而是把重点放在微处理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上,20世纪90年代,DRAM技术在东南亚国家已经变得相当普通,而美国凭借在微处理器上的优势开始主导个人计算机市场,重新成为半导体业的全球领先者。
那么,如何预测未来的关键领域呢?各国所采用的最常见的方法是技术预见。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均在开展国家技术预见活动。日本继1971年完成第一次大规模技术预见活动之后,每五年组织一次,至今正在开展第八次技术预见。荷兰率先在欧洲实施国家技术预见行动计划,其后德国于1993年组织了第一次技术预见,英国、西班牙、法国、瑞典、爱尔兰等国继之而动。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印度、新加坡、泰国、土耳其及南非等大洋洲、亚洲和非洲国家也纷纷开展了预见活动。虽然美国没有开展基于大规模德尔菲调查的技术预见,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自1991年以来每隔两年发布一份《国家关键技术报告》,对未来需要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进行预测和选择。
在对未来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之后,各国也并非把所有的关键技术都作为本国的研究重点,它们还会结合本国的优势领域来进行考虑,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因为,在科技全球化的今天,各国均认识到,由于政府财力的有限性,它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所有领域全部领先,他们可以以某些领域的先进成果作为筹码,在科技全球化时代争取主动权。比如,作为俄罗斯的传统优势领域,军工和航天技术一直受到俄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在信息交换、处理和信息安全技术方面,在定位、导航和定时技术方面,在能源储存、整流技术以及生物传感器技术方面,除美国外,世界上只有俄罗斯具有全面的研制与开发能力。
当前,尽管各国的重点研究领域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技术、能源技术、环境研究作为其研发重点。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纳米技术之备受各国重视是因为这些领域在21世纪有望推动新一轮产业革命,能源技术和环境研究之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当前能源日渐短缺、环境日益恶化。美国2008年的研发预算重点是国家纳米技术计划、网格与信息技术计划、先进能源计划以及气候变化科学计划等;日本《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中的4个“重点推进领域”是生命科学、信息通信、能源技术、纳米技术和材料;欧盟2007年启动的第七框架计划中的重点领域包括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信息社会技术、纳米技术等。
四两拨千斤——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投资研发的积极性
一般来说,政府的研发投入主要起示范、引领作用,政府的研发投入如果能够起到以少带多、以点带面的作用,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使用效率将大大提高。事实说明,在当前的科技强国中,政府的研发投入有效地吸引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研发投资,如日本企业界提供高达75%的全国研发经费,美国企业界提供了66%,德国企业界提供了67%,韩国提供了75%。固然,这与这些国家企业实力的强大(它们有能力也愿意在科技上加大投资)有很大关系,同时,政府的调动和引领作用也不可小觑。
为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各国政府主要采取两种措施,一是在产业共性技术领域设立面向企业的研发计划,二是对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研发给予税收减免。
尽管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关于政府向企业提供补贴的规定非常严格,但其对产业研究的限制较松。产业研究是指以发现可能有助于开发或改进产品、工艺或服务的新知识为目的的研究,又称产业基础研究,本质上就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为此,各国政府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领域设立了面向企业的研发计划,如美国的先进技术计划,欧洲的尤里卡计划等等。为了发挥政府研发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些计划规定,政府提供的资助额度最高只能为项目总费用的50%,其他资金由项目承担者负担。利用这种措施,政府研发投资有效调动了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研发的积极性。如截至2004年9月,联邦政府对先进技术计划的拨款累计22.69亿美元,与此同时,这些项目还吸引了产业界21.02亿的投资,联邦政府投入与企业投入基本为1:1。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研发税收减免激励措施来吸引企业和社会各界投资研发。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实行研发税收减免相当于增加了研发投入。相对于面向企业的研发计划而言,这种措施针对面更广、受益者更多,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这种措施,而且研发税收减免幅度有加大的趋势。1995年,在30个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实行研发税收减免政策的国家有12个,2006年,实行研发税收减免政策的国家数增至20个。
管理细致——加强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审计
加强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是提高政府研发投入效率的有效保证。当前,各国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审计。
政府研发资金由投入管理型向绩效管理型转变。当前,很多国家的政府研发拨款都与资金使用的绩效挂钩。美国2002年推出了计划评估等级工具,对其各个计划(包括研发计划)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有效、中等有效、勉强有效、无效四个等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研发计划,政府将增加资金投入,对于勉强有效或无效的计划,政府将督促其改进,如果还不行的话,政府将减少甚至停止拨款。韩国政府经费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强调绩效。2007年,韩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对51个大型国家研发项目进行评估,结果优秀率为19%,合格率为63%,不合格率为18%。韩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审核2008年研发项目预算时将考虑其评估结果,对优秀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对不合格项目将减少经费支持。
更多采用竞争性资助机制来分配政府研发资金。各国政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对其进行分配,一种是竞争性资助方式,即通过科技计划或基金把资金拨付给竞争优胜者的方式,另一种是非竞争性资助方式,即不通过竞争程序把资金直接拨付给政府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的方式。由于竞争性资助方式是把资金给予最优秀或者最合适的研究团队,因此,相对于制度性拨款而言,其资金使用效率应该更高。当前,各国通过竞争性资助方式下拨的资金正在逐渐增加。美国2007财年预算案指出,为提高联邦研究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增强竞争性资助。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逐步提高竞争性研究资金的比例,进入90年代其增长幅度加大。从1990年到2004年,政府竞争性研究资金的数额从700亿日元增至3600亿日元。韩国1996年开始推行研究机构的改革,政府对政府研究机构的资助方式从“一次性拨款制度”转向“基于项目的管理制度”的新制度,以提高政府研究机构的效率。爱尔兰通过竞争性资助方式分配的政府研发资金从1998年的28%提高到2004年的约50%。
完善管理体系,避免政府研究课题重复和不合理的浪费。为提高政府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资金使用的公平性,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系并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规范政府研发资金的管理,美国颁布了《联邦会计和审计法》、《政府公司控制法》、《首席财务官法》、《政府管理改革法》等。为防止公共科研费用的不正当使用,日本综合科技会议出台了《关于防止公共研究费不正当使用的共同指导方针》,文部科学省出台了《研究机构公共研究费管理监督指南(实施准则)》,同时,日本开通了“政府共通研究开发管理系统”,以杜绝政府部门研究课题的重复或政府研究经费的过度集中。
(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