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商业性同人作品方兴未艾,但因相关法律尚为空白,争议亦层出不穷.为更好地规制商业性同人作品,以法经济学原理的外部性、成本收益比较法等思路剖析商业性同人作品的产生原因与冲突类型,得出符合理性人偏好的低成本解决方案.从根源探讨,互联网的兴起改变了同人作品传播媒介,传播与出版成本降低,商业性同人作品出现并带来社会外部性,其与原作品产生冲突并需要制度规制.通过类型化分析,各类作品间的版权冲突需要不同协调路径:背景沿用类作品商业化不应受限制,剧情衍生类作品出版须得到原作者同意,角色引用类作品创造的社会收益大于借用的原作成本,此类型作品间冲突可以通过建立补偿机制、引入角色商品化权两种路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