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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环境问题已逐步引起环保部门的重视,针对这一问题,环境监理应运而生,环境监理机构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等对项目施工建设实行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功能作用;并对前环境监理工作现状进行了分析;以及对后期的发展方向制定了相关性的建议,其中包括: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制度、明确权责利的关系,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等。
关键词:环境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29-0001-02
引 言
传统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在监督环节及力度上存有一定的弊端因素,其中包括:施工质量控制不严谨、人员意识薄弱以及权责不明确等。环境监理针对这一问题,加强了应对和监督管理力度。环境监理工作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监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使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根据工程建设指标来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使工程建设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
1 环境监理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1.1 监督“三同时”实现情况
“三同时”是执行环境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是环境监理工作的根本初衷。要求不论是新建、改扩建、技改等项目,在符合相关环境部门和国家管理机关的环境保护的要求下,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进行施工建设以及后期运行维护。
1.2 监督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展
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工程实施运行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工程在进行建设施工时,往往会产生很多污染,而环境监理的工作就是监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污染治理工作达到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标准及要求。一般来说,在建设初期是很容易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标准,但是在建设后期和后期维护中,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成本,而做不到跟进性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目标。而监理的作用便是监督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予以改进,保证减少项目的环保性。
1.3 监督项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给予相关协助
监督项目工程是在监督工程建设的中间过程,即关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附近居民区噪音影响、对邻近区水资源的污染破坏、对施工地区绿化环境的影响污染,都属于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针对这一现实情况,环境监理工作也包括对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协助,给予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2 环境监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认知薄弱,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环保配套设施只是项目工程主体的配套工程之一,其运行质量和效率往往不会对企业造成直接的影响。这就导致了建设单位对于环保配套设施的不重视,即单方面认为环保措施是可做可不做的“没用”的步骤。另外环保措施不仅需要前期的经济投入,更需要后期长期的维护,这就造成了很多的企业对于环保配套设施的建设持消极态度,只是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时注重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验收结束之后就降低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
2.2 权责利关系不明确,分工模糊
目前国家和地区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但是针对环境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不多。因此环境监管在具体的实践中的力度是有限的,建设单位并没有明确要求要注重环境工程的建设,因此监理工作是否开展以及开展的程度大小,都取决于建设单位自己的意向。同时权责关系的模糊,导致了环境监管工作形式化,表面化,甚至加剧环境监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从而导致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正常开展。
2.3 监督工作不到位,政策制度不够落实
现如今关于环境监理工作,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进行规定和约束,致使环境监理工作没有太明确的规定和约束。造成较大规模的企业在环境监督管理之下,而一些小的企业处于环境监理的盲区,大多数企业属于小规模经营,为降低成本而不注重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致使周边环境污染;同时关于相关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缺乏对一些细节方面的把控和规定,致使很多企业和实施方为提高利润而逃避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以提高企业产业利润的目的。
2.4 环境监理工作人才缺乏,工作人员水平不足
环境监理工作同普通的工程监督工作不同,它在要求建设单位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产品标准和质量的同时,对施工过程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治理也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因而它需要的是具有更高技术水平和更高责任感的高素质高技术性人才。现如今我们较为缺乏具有能力的高素养人才,如地区土壤检测人员、水资源检察人员、环境勘测人员等等,组建高能力环境监理队伍,保证队伍专业化和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可以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更好施行和推进,也能使环境监理工作更好的发展和进行。
3 环境监理工作发展的建议
3.1 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制度
由于当前我国关于环境监理工作方面发展仍旧较为落后,关于环境治理方面的意识较为薄弱,因而我国关于环境监理工作方面的相关内容和规章制度也较为落后,为了促进环境监理工作的更好发展,我国应该加强对环境监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规定环境监理的内容和职责,为环境监理工作提供法律方面的保证和制度支持,确保环境监理工作更好的实施和推行。让其在立法层级予以确定,确定好各级监管内容和管理范围,可以保证工作的更好实施和推行。
3.2 明确权责利的关系,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责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方面的检查标准较为完备,但是关于各级机关的权利内容、责任范围较为模糊,各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存在权责利关系模糊的情况,致使相互推脱、管理空缺的现象存在。要针对现实情况,对各级环境监理机关,包括施工单位进行严格规定,对监管的内容、相关权利和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做到每一部分都有确定的机关单位来管理、管辖和监督,避免目前存在的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化、形式化的问题,使环境监理工作得到真正的落实和施行。
3.3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监管人员能力培训
工作的更好推行和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执行人员和监督团队的配合,提高环境监理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提高对其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发展意识的环境监理人员,加强队伍内部能力培训和思想教育,培养具有能力的高素养人才,如地区土壤检测人员、水资源监察人员、环境勘测人员等等,组建高能力环境监理队伍,保证队伍专业化和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更好施行和推进。
4 结 语
环境监理是针对目前产生问题,而产生的应对和监督机构。由于认知薄弱,建筑方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权责利关系不明确,分工模糊、监督工作不到位,政策制度不够落实等问题,环境监理工作存在一定问题,针对于此,阐述了一些意见建议,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制度、明确权责利的关系,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环境监理工作任重道远,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各方给予努力支持。
参考文献
[1]陈凤先,孔令辉,蔡 梅,卓俊玲.我国环境监理问题分析与发展策略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3,25(03):9~12.
[2]贾志平.关于环境工程监理的初步探讨[J].吉林农业,2014(16):90~91.
[3]顾 颉.试论环境工程监理现存问题及对策建议[J].科技风,2015(21):220~221.
[4]卢国坚.基于环境工程监理问题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7,29(08):231~232.
收稿日期:2018-9-12
关键词:环境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29-0001-02
引 言
传统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在监督环节及力度上存有一定的弊端因素,其中包括:施工质量控制不严谨、人员意识薄弱以及权责不明确等。环境监理针对这一问题,加强了应对和监督管理力度。环境监理工作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监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使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根据工程建设指标来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使工程建设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
1 环境监理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1.1 监督“三同时”实现情况
“三同时”是执行环境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是环境监理工作的根本初衷。要求不论是新建、改扩建、技改等项目,在符合相关环境部门和国家管理机关的环境保护的要求下,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进行施工建设以及后期运行维护。
1.2 监督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展
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工程实施运行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工程在进行建设施工时,往往会产生很多污染,而环境监理的工作就是监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污染治理工作达到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标准及要求。一般来说,在建设初期是很容易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标准,但是在建设后期和后期维护中,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成本,而做不到跟进性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目标。而监理的作用便是监督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予以改进,保证减少项目的环保性。
1.3 监督项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给予相关协助
监督项目工程是在监督工程建设的中间过程,即关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附近居民区噪音影响、对邻近区水资源的污染破坏、对施工地区绿化环境的影响污染,都属于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针对这一现实情况,环境监理工作也包括对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协助,给予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2 环境监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认知薄弱,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环保配套设施只是项目工程主体的配套工程之一,其运行质量和效率往往不会对企业造成直接的影响。这就导致了建设单位对于环保配套设施的不重视,即单方面认为环保措施是可做可不做的“没用”的步骤。另外环保措施不仅需要前期的经济投入,更需要后期长期的维护,这就造成了很多的企业对于环保配套设施的建设持消极态度,只是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时注重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验收结束之后就降低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
2.2 权责利关系不明确,分工模糊
目前国家和地区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但是针对环境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不多。因此环境监管在具体的实践中的力度是有限的,建设单位并没有明确要求要注重环境工程的建设,因此监理工作是否开展以及开展的程度大小,都取决于建设单位自己的意向。同时权责关系的模糊,导致了环境监管工作形式化,表面化,甚至加剧环境监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从而导致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正常开展。
2.3 监督工作不到位,政策制度不够落实
现如今关于环境监理工作,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进行规定和约束,致使环境监理工作没有太明确的规定和约束。造成较大规模的企业在环境监督管理之下,而一些小的企业处于环境监理的盲区,大多数企业属于小规模经营,为降低成本而不注重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致使周边环境污染;同时关于相关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缺乏对一些细节方面的把控和规定,致使很多企业和实施方为提高利润而逃避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以提高企业产业利润的目的。
2.4 环境监理工作人才缺乏,工作人员水平不足
环境监理工作同普通的工程监督工作不同,它在要求建设单位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产品标准和质量的同时,对施工过程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治理也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因而它需要的是具有更高技术水平和更高责任感的高素质高技术性人才。现如今我们较为缺乏具有能力的高素养人才,如地区土壤检测人员、水资源检察人员、环境勘测人员等等,组建高能力环境监理队伍,保证队伍专业化和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可以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更好施行和推进,也能使环境监理工作更好的发展和进行。
3 环境监理工作发展的建议
3.1 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制度
由于当前我国关于环境监理工作方面发展仍旧较为落后,关于环境治理方面的意识较为薄弱,因而我国关于环境监理工作方面的相关内容和规章制度也较为落后,为了促进环境监理工作的更好发展,我国应该加强对环境监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规定环境监理的内容和职责,为环境监理工作提供法律方面的保证和制度支持,确保环境监理工作更好的实施和推行。让其在立法层级予以确定,确定好各级监管内容和管理范围,可以保证工作的更好实施和推行。
3.2 明确权责利的关系,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责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方面的检查标准较为完备,但是关于各级机关的权利内容、责任范围较为模糊,各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存在权责利关系模糊的情况,致使相互推脱、管理空缺的现象存在。要针对现实情况,对各级环境监理机关,包括施工单位进行严格规定,对监管的内容、相关权利和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做到每一部分都有确定的机关单位来管理、管辖和监督,避免目前存在的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化、形式化的问题,使环境监理工作得到真正的落实和施行。
3.3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监管人员能力培训
工作的更好推行和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执行人员和监督团队的配合,提高环境监理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提高对其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发展意识的环境监理人员,加强队伍内部能力培训和思想教育,培养具有能力的高素养人才,如地区土壤检测人员、水资源监察人员、环境勘测人员等等,组建高能力环境监理队伍,保证队伍专业化和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更好施行和推进。
4 结 语
环境监理是针对目前产生问题,而产生的应对和监督机构。由于认知薄弱,建筑方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权责利关系不明确,分工模糊、监督工作不到位,政策制度不够落实等问题,环境监理工作存在一定问题,针对于此,阐述了一些意见建议,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制度、明确权责利的关系,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环境监理工作任重道远,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各方给予努力支持。
参考文献
[1]陈凤先,孔令辉,蔡 梅,卓俊玲.我国环境监理问题分析与发展策略探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3,25(03):9~12.
[2]贾志平.关于环境工程监理的初步探讨[J].吉林农业,2014(16):90~91.
[3]顾 颉.试论环境工程监理现存问题及对策建议[J].科技风,2015(21):220~221.
[4]卢国坚.基于环境工程监理问题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7,29(08):231~232.
收稿日期: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