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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社会变迁,家校合作政策在我国经历了初步萌芽、正式推进、规范提升与战略发展四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家校合作的认识与要求同社会和时代的发展紧密联系,体现了从服务学校建设的功利性作用到实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性价值的转变,家长角色从“配合学校”向“与校协同”转变,家庭教育从私人领域向公共事务转变,家校合作从零散的要求向制度化建设转变等特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背景下,从实现稳定、公平、科学、有效的“教育善治”角度提出下一阶段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