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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假劣药品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就是实验室的检验结果,而为实验室提供的检验对象是通过对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行抽样(包括专项、评价和案件抽样等)所获取的.监督抽样过程可能直接影响检验结果,因此,规范监督抽样过程是当务之急.笔者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就药品专项和评价性抽样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同行们切磋.